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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火烧 2022-04-03 14:38:06 1047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什么是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中国人在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12366 作者: 时间:2007-12-24 【字型:大 中 小】 【关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16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3200元。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依照税法第十条的规定,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规定,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档案规定应自行申报:
例如:中国某高校的刘教授,受美国一所高校邀请进行学术交流,去其学校工作两年,在美国的工资为每月5000美元,中国高校每月给刘教授开1600元人民币的工资,刘教授应当在中国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刘教授在美国每月已交纳300美元的个人所得税)(汇率按1美元兑8元人民币)
答:在中国每月开1600元,不到起征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美国每月取得的5000美元,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缴税所得额为=(5000×8-1600-3200)=35200元人民币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5200×25%-1375=7425元人民币
在美国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8=2400元人民币
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7425-2400=5025元人民币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举例:如果你在国外缴纳了1万,国内计算你应该缴纳8000,那么这项收入不用补税,同时多的2000也不能抵扣其他专案的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如果国内计算你要缴纳15000,那么需要补税5000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在哪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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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第一步,按我国税法计算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
第二步,计算境外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第一步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第三步,计算境外所得税额
境外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境外适用税率
第四步,比较境外所得税额与扣除限额,限额内的金额可在境内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
如果是个人所得税的话
情况就复杂喽。。

判断: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判断题:32、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准予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

NO!
低于等于扣除限额的准予全额扣除,高于限额的按扣除限额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补釦。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第十一条规定:“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份,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份,加征十成。”

如何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50+30)×25%=45(万元)
(2)A、B两国的扣除限额
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30)]=12.5(万元);或者50×25%=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5×[30÷(100+50+30)]=7.5(万元);或者30×25%=7.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l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高于扣除限额7.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可在以后5个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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