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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还小想离婚又怕伤到孩子 请问我们是2008年离婚到2015年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请问有多少抚养费

火烧 2022-01-06 07:52:54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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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是2008年离婚到2015年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请问有多少抚养费  

孩子还小想离婚又怕伤到孩子 请问我们是2008年离婚到2015年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请问有多少抚养费

请问我们是2008年离婚到2015年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请问有多少抚养费

你好
很同情你的遭遇,如何对方无任何财产可执行,那只能由你努力工作来抚养孩子,实在困难的话可以申请民政部门进行救济。

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不履行合不给抚养费能让他一次性把孩子的抚养费给齐吗

经济条件允许下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孩子的父亲应给多少抚养费?

一般是其月收入的20~30%

离婚后三年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法庭起诉的话前三年的抚养费可以给吗?

应该可以。

离婚多年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与之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7,孩子的父亲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找其协商解决,可以找当地居委会协调。
如果协调不管事,可以进行诉讼。

请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

他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协议是有效的.
协议是有效的.

请问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二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
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请问离婚债务以及孩子的抚养费?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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