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流转的政策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二是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三是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入市改革提高了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丰富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形式,增强了农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了农村经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所谓农地入市,全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模式参与市场交易。
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规范宅基地管理和利用、改善村庄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围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式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
按照要求,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工作要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始于什么时候
从1978年到1981年底,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从小范围试行开始,经历了由不合法到区域性合法,由区域性合法再到完全合法的渐进过程。1982年中央1号档案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和1984年,中央连续发了两个1号档案,进一步从理论上、政策上将包产到户稳定化、合理化、长期化、规范化。1993年,国务院释出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档案规定:在原定的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同时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并有条件地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土地承包制度更加稳定和完善。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善。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字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目标之一。完善农村土地流转,能有效化解土地因劳动力外出务工而被撂荒的问题,快速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培养更多新型职业农民。建议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一是全面建立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优化当前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方式,规范自由式合同签订以避免产生过多纠纷,提高土地流转经营户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专业机构组织在土地流转中发挥作用。
二是合理确定土地流转期限。目前,由于对土地流转认识存在差异,许多农民签订流转合同时顾虑重重,一年一签。种粮大户对下一年能否租到,心存忧虑,容易造成对土地投入不足,影响产量和收入。
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基层政府应依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调解组织,形成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畅通承租方和农户诉求反映渠道,有效保障农村土地流转走上法制化轨道。
如何看待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现在不像以前了,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了,这样也挺好的,毕竟是商品社会嘛,流通才是活的,再说很多人已经不再靠种地作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了,所以上面对土地政策放的很宽。
农村土地流转的物件包括哪些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物件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许可权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包括哪些
您好: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专案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什么?
农村土地流转只是一简略的叫法,全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体原则是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其原有承包关系不变。你可以找2005年农业部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看一下,内容非常全,规定得很清楚的。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土地流转的法律问题
一1、D、处分权;2、C、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1、ABCD2 2、BD 3、ABCD
三1、A 2、B 3、B 4A 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