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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为什么不让杀和坤 乾隆让百官“常回家看看”

火烧 2021-06-06 04:22:26 1058
乾隆让百官“常回家看看” “不常回家看看”是犯法在古代,法律上惩罚的不孝,是如下6种行为:一、打骂父母(诟詈双亲);二、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跟父母分家(别籍异财);三、赡养父母时没尽到责任,使

乾隆让百官“常回家看看”  

乾隆为什么不让杀和坤 乾隆让百官“常回家看看”
“不常回家看看”是犯法
在古代,法律上惩罚的不孝,是如下6种行为:
一、打骂父母(诟詈双亲);
二、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跟父母分家(别籍异财);
三、赡养父母时没尽到责任,使父母受冻挨饿(奉养有缺);
四、在父母死后3年内结婚(居丧嫁娶);
五、父母去世,自己却不请假,依然在岗位上继续工作(匿丧不举);
六、父母没有去世,却谎称父母去世(诈称亲亡)。
从隋、唐到明朝,长达1000多年的时间里,“法官”只要判一个人“不孝”,不用问,具体罪名一定逃不脱以上6种。历代王朝颁行的大型法典,像《唐律疏议》、《宋刑统》、《庆经过了世事沉浮、人情冷暖,两人早把当年的仇怨看淡了,眼下最要紧的是找条活路。这天,哥俩正在院子里发愁,个游客进来讨水喝。游客走后,两人在水缸盖上发现了两块钱。起初他俩也没在意,后来不断有游客来讨水喝,有的看他们可怜,喝完水后就多少留点钱,两人就动起了心思。元条法事类》、《通制条格》、《大明律》、《万历问刑条例》等等,各自在“不孝”罪名下罗列的具体事项,也一定是上面6种。
可是到了清朝,到了乾隆即位以后,规矩变了,法定的不孝行为不再只有6种了,又多了第7种──“忘亲”。
平民“忘亲”需父母告官
什么是“忘亲”?“忘亲”是指父母还在世的时候,儿女出远门求学、做工、经商、为官,然后长期不回家探望。《大清律例》写得很清楚:“游荡他乡、远离父母者,均属忘亲不孝之人。”换句话说,你必须常回家看看。
如果不常回家看看,那会受到什么惩罚呢?这要看情况,看你是平民还是官员。
如果是平民拒绝回家探望父母,一经父母“首告到官”,官府就会像通缉罪犯一样通缉你,逮住之后,“拘送归家”,把你捆起来,强行遣返,因通缉和遣返产并且搜括百姓钱财,修建起高大宏丽的鹿台,里面置满奇珍宝物。同时,"积糟为邱,流酒为池,悬肉为林,使人裸形相逐其闲",彻夜长饮,欢嬉达旦。真可谓荒淫之极。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你来出。这还不算完,以后官府征用差役,会优先“考虑”你,而减免钱粮的时候,却没有你的份儿。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你只要长期不回家探望父母,官府就会主动来收拾你。这里有一个前提:得由你的父母亲自去告,然后官府才会受理,亲戚邻居检举揭发的不算。由此推想,清朝平民即使十年八年不回家探望一次,也不一定会遭到通缉和遣返,因为儿女忍心不回家探望,父母却未必忍心去衙门告发。大概因为这个缘故,迄今为止笔者还没有宋谦不以为然地说:"你这是妇人之见,案发现场被官府封锁,闲杂人等难得知道破案进程。但好奇心又使些人翘首以待,希望早早知道林梅为什么牙。正在这时,有个出来如厕的差人,无意中透出条信息,说:"官府搜到封林氏遗书,对于捉拿真凶大有帮助。虽然林氏识字不多,又写又画的,语焉不详,但县衙老爷神明,又有白秀才极力配合,即刻就会弄清林氏遗书要义"皇上杀的那些都是有反心的人,像我这样忠心不的臣子,皇上怎么会加害?"没想到第天早,宫里就传诏下来,让抱病多日在家休养的宋谦即刻进宫。在清朝档案里发现一例平民因“忘亲”而受罚的记录。
官员“忘亲”必定倒霉
但要是官员“忘亲”这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会儿就不下了。他想赶紧往家走。当他去取女神像身上的斗笠和蓑衣时,他想,多好的女神阿听了,"扑通"声跪在船头,抱着双拳说:"都怪我粗野莽撞冒犯了大人,我不该把清官当贪官。只因朝廷昏庸,官逼民反,我们走投无路才揭竿而起拦河截船。年来我们劫官船不少,亲眼所见条条船上都装满金银珠宝古物玩器。不料今日遇到龙,这些石块确让我们大开眼界。"啊!这雨说来就来,要是我走了,再下雨,这女神不就又淋着了?于是他决定,将斗笠蓑衣先留在这里,让女神先用着。等天晴了,自己想办法将庙顶的窟窿堵上。决定好,他就走了。离脊有半里地,雨又哗哗地下了起来,比先前那阵还大。他口气跑回家,早已成了落汤鸡。因为出了汗又淋了雨,张当晚就发起高烧来。躺在炕上,他庆幸自己将雨具留给了女神。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天晴以后,他发着高烧,又来到庙里。他发现屋顶那窟窿更大了,女神像却因为有斗笠蓑衣的遮果然不出朱棣所料,皇榜贴出的第天,有个道士揭了皇榜。当道士被带到朱棣面前时,朱棣不由惊,这个道士果然其丑无比。朱棣问道:"你能治好朕的病?"道士对朱棣道:"恳请陛下赦免李文志的死罪,贫道用自己的人头担保,定治好陛下的病!"朱棣点点头,下旨免去李文志的死罪,削职为民,立刻出宫,日内务必离京。盖,完好无损。他回家从箱子底下找出舅舅留下的两碎银,加上自己打工挣的工钱,请人将庙宇修葺了番。,结果可就不同了,用不着他们的父母去告,只要皇帝知道,必定影响升官。
这里举两个例子: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原籍北京的官员明住被派到陕西当知县,赴任时带了老婆和小老婆,把81岁的老母亲独自一人留在家里。在陕西工作一年,逢冬至假期、寒食假期、端午假期、中秋假期,明住宁可出外旅游,也不回北京探望母亲。乾隆听说后,龙颜震怒:“明住仅携其妻孥赴任,转留其母在家,不得侍奉,于心何以自安?县令为亲民之官,一经除授,关于西湖有许多美丽的传说。像"断桥残雪"中的断桥,就是中国家喻户晓的民间传说《白蛇传》中,白娘子和许仙邂逅之处。即当教民以孝悌之义,似此忘亲贪禄,又乞丐说他名叫梁计阳,丙辰年生人张半仙按生辰字掐指算,说:"你命还可以。虽然现在乞讨度日,但命中逢贵人,年后会有桩小小家产,到时娶妻生子、吃喝不愁,子孙宫旺,命里有男两女,十岁无疾而终。"安能训迪斯民耶!”传旨给吏部:撤销明住在陕西的职务,让他立马回京侍候母亲,并且10年之内不许任何人保举他做官。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原籍云南的监察御史尹壮图自任御史后,在北京买房、纳妾,长期不回云南,被乾隆揪住了小辫子。后来他上书建议废除“议罪银”(官员犯罪,可以通过缴纳银两来免罪,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制度)。鉴于他的建议光明正大,乾隆挑不出错来,不好意思驳回,可又 不舍得把”生财有道”的“议罪银”制度给废除掉,于是就从尹壮图的私生活上打主意,大骂尹壮图不孝:“其母年逾七十,远在万里,伊恋职忘亲,携妾在京居住,不以定省为念!”尹壮图见势不好,不敢再说什么“议罪银”了,赶紧请长假回了老家。乾隆仍然抓住不放,对军机大臣说:“孝门出忠臣,这家伙对父白衣厉鬼干脆坐在穷书生的床边,两只滴血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穷书生。母都不孝,还能指望他对我尽忠吗?以后别升他的官。”
让官员常“回家”乾隆有具体措施
乾隆号称“以孝治国”,他惩罚不常回家探望父母的官员,是有维护孝道的动机在里面,但更大的动机,还是想通过维护孝道来巩固统治。为了这个动机,他修改了一些制度,使官员们有条件常回家看看,也不得不常回家看看。
一是降低带薪休假的门槛。乾隆即位以前,清朝官员享受带薪休假的门槛很高,一般做京官得做6年以上,做地方官得做5年以上,才能开始享受第一次带薪休假。乾隆把工作年限降低到3年,无论京官还是地方官,只要“历俸三年以上”,每年都可以在正常假期之外再“归家定省”一次,而且“归家定省”的时候可以照拿工资。
二是尽可能把地方官安排到离原籍比较近的地方工作。譬如乾隆四年(1739年),云南普洱知府漆扶助想把母亲接到衙门里享福,可老太太不想离开家乡,漆扶助每次回家探望,往返都得半个月时间,乾隆就把漆扶助调到了浙江金华当知府,那儿离漆扶助的江西老家非常近,便于漆扶font-family:"TimesNewRoman";助回家探亲。再比如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敷伦泰在新疆当官,而他父母却都在西安定居,乾隆就把敷伦泰调到西安当副都统,好让他经常跟父母见面。
三是强迫父母年迈的官员提前退休或者请长假。乾隆规定,凡父母其中一人在70岁以上、而且是独生子的官员,只要不是大学士、军机大臣、各部尚书等高官,最好“开缺归家”,也就是保留你的职位,先让别人替你干着,你回家侍候父母,等到父母都去世了,你再出来接着做官。这天,董旺在家里摆了桌丰盛的酒席,宴请新结交的位朋友。那人不但满腹经纶,而且都是了不起的达官显贵,他们分别是:杭州知府刘炳文、浙江学政张旷、盐法道台郭怀远。如果父母其中一人在80岁以上,而且自己又是独生子,则“勒令告归”,强迫你回家守着父母,直到他"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十黑子"。――汉高祖鼻梁隆挺,额头突出,副美髯,左腿上还有十颗黑痣。们去世。
总而言之,乾隆维护孝道的动机和个别举措还是不错的。但乾隆采取这些逼迫的方式,逼着官员们都常回家看看,这就把天伦变成了政治,把亲情变成了形式。
选自《城市快报》
乾隆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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