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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服从多数有什么好 不明白正确的三观到底是怎样,是少数服从多数

火烧 2023-03-19 10:23:54 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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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正确的三观到底是怎样,是少数服从多数  

不明白正确的三观到底是怎样,是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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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服从多数是正确的

不一定 比如文化大革命吧 也是少数服从多数 它就不是正确的

怎样理解“少数服从多数”?

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都在一定范围和广泛意义上体现了少数服从多数。在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全体党员最终必须执行一种决定,而不允许对同一个问题同时执行几种不同的决定。为此,就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做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承认和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定,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即使有时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也应在执行多数人的意见的前提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正常的程式进行解释,使多数人认识和接受正确的意见,这才能既保留不同意见,又保持党的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 8、怎样理解“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 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的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同时,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也是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因为,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的意见虽然都是党员意见的集中和反映,但上级组织所集中和反映党员意见的范围比下级组织要大,而且上级组织通常了解情况较多,分析问题更全面,处理和决定问题也比下级组织有更大的准确性。如果上级的指示和决议不适合当地的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在某些时候,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也可能不完全有利于下级组织,但从长远和全域性的利益来看,有利于党的整体,因此也必须服从上级党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到底公不公平

没有绝对公平,只能做到相对公平,相对公平大多数人认为的公平

怎样理解"少数服从多数

在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全体最终必须执行一种决定,而不允许对同一个问题同时执行几种不同的决定。为此,就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及时做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

辩论:少数服从多数

首先确定合理与不合理的评判标准:如果这种做法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则认为它合理。那么再看一下认为它不能促进社会发展(不合理)的原因:1 一个发展良好的社会本身应该认可弱势群体的利益。若过度强调少数服从多数,难免忽视弱势群体利益,...

少数服从多数,合理吗?

某种意义来说比较合理

少数服从多数有什么好 不明白正确的三观到底是怎样,是少数服从多数

——关于“正义”“利益”“人权”“权力” 本人作为一名本科大学生,似乎有必要对“少数服从多数”这个论判作一个思考! 先举一个例子:一艘木船漂浮在茫茫大海上,已经一周没人来救了,船上有四名成员。其中一位因喝海水而生病;他们已把食物和水都喝完了,照这样下去只有等死。于是,有一人提议让其中最弱的人成为大家的食物,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但大家都没有响应。一天深夜,突然有一人操起匕首便割断了那病者的喉咙,大伙儿一拥而上,“享用”美餐。就这样,他们又度过了几天,最终获救。
在上面的案例中,死去一人,拯救了其余三人,少数服从多数,这样算是合理吗?符合正义吗? 显然,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定的。那么,我便要问,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又为何不合理呢?有人提出,为了三人的苟活,而残忍地杀死另一个人,太冷血了!可其余三人并不是这样认为。他们觉得自己是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他们有自己的家庭,获救后对社会的贡献更大。何况被杀的人已病入膏肓,早晚都会死,“被吃”反而提升了他的价值,是他对社会的大贡献!也有人认为,假如那个病者同意被吃,或主动提议被吃,那其余三人的行为便是合理的,起码良心上有所安慰! 真的可以这样那?!为了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 人人生而平等,这是造物主的赏赐,任何人不可更改,每个人都有生存权,哪怕自己也不可轻生。至少在洛克那里是这么认为的。若是集体主义有助于个人安全,当然没有问题,但集体生存威胁到个人生存时,作为社会的个人,该如何是好呢? 到此,我们很有必要讨论一下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很早就有,但作为社会的人,是从何而来的,个人的社会又是怎么回事?小孩子们爱玩群体游戏。开始可能只有几个人,满满的越来越多的小朋友加入其中,最终结成一个一个小团体。通过一系列游戏规则和伙伴们的默契,他们便构成了一个游戏社会。
在这个游戏社会中,每个孩子都会乐意遵守游戏规则,因为他们喜欢这种游戏,他们从中获得快乐与享受,他们完全把自我融入其中。突然某一天,一位小朋友认为其中几个人的做法不对,会损害自己的快乐时,这位小朋友便大闹起来,可大多数人并不以为然,觉得让大多数人快乐才是最重要的。那么,这位无助的小朋友该怎么办?慢慢地,他越发举得自己不入主流,便退出了所谓的游戏社会。 受损害的小朋友虽然无法改变其他人的意见,但他也有维护自己快乐的权利。既然这个当初认为快乐的游戏社会不再那么完美,他又何必留恋?他选择跳出来,去追寻另一个使他快乐的游戏社会,他没有必要受到大多数人的压制!作为社会的个人,他本是自然人,自由自在,加入社会之中,本是为著能享受到更多的好处和利益,避免受到外界的威胁和灾害,想借着庞大的社会或集体的大树来遮风避雨,让自己这颗小树能平安成长。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集体之所以接纳他,也是有所企图的。集体想通过个人的加入而更加充实自己,以致五脏俱全,寻求更大发展。集体与个人通过无形的契约或者默契而扭结在一起,狼狈为奸!可不幸的是,集体在顾全大局的同时得罪了个体,带着不满个体与集体矛盾不断。个体认为,自己之所以加入集体,乃是为著更好的生活与发展。既然预期愿望无法达到,个体就有权利、有必要离开这个无用的集体,另谋出路。集体针锋相对,指出他作为多数人的代表,只能从客观上为著共同的大目标而前进,无法时时顾及个体的感受,为每个个体牟福便是为谁都牟不了福。集体认为作为整体一份子的个体不能想着自己,而应以大局为重,有所割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放弃个体的某些小利益而去共逮集体的巨集大利益蓝图,眼光应放远一些。而且,一旦个体加入其中,就应知道集体的规则,不能随意退出,否则会形成恶性回圈,损害集体的威信,致使集体以无形开展必要的工作。因此,集体坚决反对个体(个人)任意退出!在几千年前的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城邦(王国)的事务实行民主决策,但民主的主体是公民(臣民),而当时的公民只占少部分,绝大部分是没有政治权利的奴隶和外乡人。尽管他们也生活在城邦中,都必须受少数人统治,倍受奴役与压迫。这恐怕与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是相悖的。照这样推理,古希腊的制度便不民主了,除非城邦的公民都变成奴隶,而奴隶和外乡人都变成公民!可这只是个异想天开的玩笑罢了!几千年后的东方也有这么一个大国叫众森国。人口众多,世界第一非之莫属!其中农民、下层工人占据绝大部分,而上层商人、公务员、党员只占少部分人口。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理论,应该是工农联盟执政,成为国家主宰;在一段时间事实也似乎是这样,但好景不长,商人和权势人物终究耐不住寂寞,粉墨登场。他们同样宣称自己是工人,是工农阶级的代表,只不过自己更有才华,更有实力去领导人民牟幸福,为人民服务。事实上,这些党员、官员们并不知晓何为“人民”,如何“为人民服务”,“幸福”是什么。他们把口号打得响亮,把大会开得惊人的长,把权力、金钱狠狠地捏在手心,有一种要与葛朗台比比的雄心壮志!这些深知工人、农民是什么概念,更深知如何效劳工农,使工农们在被控制得同时还要乖乖地工作,不至于社会秩序混乱!不知多少年后,也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声音:“我们是国家主人!我们要自由!民主!”这个声音一下子惊呆了所有的商人与官大爷,他们似乎对这个声音太陌生,又太敏感:陌生的是这个声音似乎那么熟悉,敏感地是感到局势不妙!于是他们认真反思,审时度势,认为自己越发脱离了工人阶级队伍,认为总提“工人阶级”并不那么合适。于是他们紧急向全国发布通告:“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永恒的宗旨!但我们人口众多,不可能同步富裕。因此只能让少部分人优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况且,咱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问题纷繁复杂,矛盾众多,不易解决。请国民们克制啊!但请相信,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道路是曲折的,前途一片光明!”为保万全,商人与公务员们又联合发表宣告:“社会上暂时的不平等是为了以后更加的平等。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但我国的差距比xx国小多了。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是惊人的。比100年前的落后强了不知多少。我们起步晚,自然需要时间来调合。同时告诫国民们不要受某些人士的煽动,他们根本不知道在其位的苦处。只会说三道四,没有真才实学,纯粹是一些吃干饭没事干的少数士人的穷理论而已。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对此我们也会加大打击力度!请相信党!相信政府!”记得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在关于意识形态那一章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他认为一些政治家们总以那些政治学者、评论者们没有真正从政而不知政治的深层涵义。政治家们总是藐视政治学者们只懂条条框框的理论,根本不了解实际的政治活动。摩根索不是政治家,而一生从事政治法学研究,是一个深谙政治的学者。他早已预料到政客们会因他没有涉政而对他的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理论不屑一顾。因此他先提出一个意识形态理论给自己的思想充实基石。
有不少领导人提出“,一实践就没有发言权”对这句话本身的理念我没有意见,但理解起来便可以是千差万别。
首先,为何“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还是科学主义的“实践观”或者是西方思想中的“经验观”?“实践”程度有多深,其内涵是什么,外延有多大?假使我读一本书,能不能是在进行“看书学习”实践,或是下田干活被认为是“学习知识”实践?这就好比粗略包罗永珍的《道德经》《论语》《孙子兵法》一样。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不同的打算,都选择不同的哈姆雷特,根本无法统一。最悲哀的是“实践”的解释由最终掌权的那极少部分人来给出“真理性”的解释阐明!其次,何为“发言权”,是自由言论权吗?还是参政议政权,或是监督权?曾记得有位著名历史人物提出没有自由表达权就是没有自由可言,更无从谈民主!最后,“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又如何理解?“实践”与“发言权”之间存在必然因果联络?“实践”是一种活动,“发言权”是一种自由表达的权利。岂不成了“没有活动就没有权利”,这是何意思呢?自由权是天赋的,人人生而有之,除非被闭口了。那么掌权者要用这种方式来使人们闭口,像周厉王那样,万马齐喑,人人侧目而视?可有人会迫不及待的蹦出来了,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此处的“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指的是“没有认真调查、经历、收集材料、认真体验,就没有更深刻的认识,自然其言语就没有说服力。是缺乏基础的,不可信。”可是这样一个情况可能忽视了:假如某一中央领导(大员)预定几周后去某地视察,深入群众当中,为人民服务。在大员下乡的几周前的时间里,地方官员可就悲喜交加了。他们为得到领导的牵挂而流涕,又为担心破涕而伤脑筋。于是他们便布置场地,给领导制定视察路线,安排赞助地,安排人民群众,敲定谈话内容和方式,全城进入高阶戒备,比发生7级地震还重视。等领导真正到来的那一天,全城是一派热闹非凡,喜气洋洋,个个兴高采烈,比娶媳妇还高兴,一道道栅栏,一排排武警,一处处人墙,荷枪实弹,甚是威严庄重。一小片一小片人民大众零星地站着。踮着脚使劲眺望,想一睹这中央大员的风采,不少人早已端著望远镜一动不动地观看。粉墨登场的大员经过一天亲身实践,甚为高兴,认为确实国泰民安,举城同庆,难得啊!由此又联想到《贞观长歌》中的一个镜头。唐太宗派房玄龄去地方查办一个刺史。可到那个州时却都发现被告的刺史大大的受当地百姓的拥戴,百姓甚至对那刺史有狂热的推崇,联名表赞,无一人反对!当时的中央大员们也一致认肯纳刺史,只有岑文字说一句不冷不热的话:“既然各位达人都这么认为,臣也没有意见!”这一句话看似平淡,却深深地刺了唐太宗一刀!因为太宗深信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全体大员都认可那刺史,也就意味着“都不认可”,因此更是疑虑大增!在上面两个例子中,都是涉及到“多数”“少数”的问题。虽然多数赞同,却实实在在是有问题的!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谈到多数暴政的问题。他们给出了这样两个案例:(1)若一个城邦中80%是知识精英和商人,20%是下层穷人,那么它必走向贵族统治。这看上去似乎是可以操作的,少数服从多数。
(2)若一个城邦中80%是下层穷人,更没有知识,而20%是精英和商人,那该怎么分配权力?如果是20%统治80%,就成了“多数服从少数”,有可能发生骚动,反抗;如何是80%统治20%,符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众多的无从穷人集合在一起,很难有所思想统一,容易感情用事,导致平民暴政(多数暴政),政权不稳定!说了这么多,关于“少数服从多数”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在国家内部都没有解决,
国际上也没有解决。联合国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表决制。而安理会却实行“多数与少数相互否决”表决制。这其中就很有可能涉及到“正义”有无大小,“合理”有无高低,“权利”“利益”“人权”有无大小之分的深层次问题!

“少数服从多数 ”科学吗?

不好说,你想象下哥白尼说地球是圆的被众人烧死。珈力略说月亮地球都是饶著太阳转也被当做疯子。牛顿小时候都说他是笨蛋,他怎么成了物理学家。有时候真理只站在少数人这边。诺贝尔得将主有几个是学校里的前三名。你查查。小布什回母校是说:“如过你是前三名,恭喜你回有好的工作。如果你不是,那你就可能是美国总统。”

问个问题,法律是少数服从多数吗

法律上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即使庭审合议也须遵守法律规定为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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