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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越级是否违法 2017年是怎样打击越级上访的

火烧 2023-01-14 13:56:01 1423
2017年是怎样打击越级上访的 2017年是怎样打击越级上访的1、上访应当依法;2、越级上访可能不被接待;3、依法上访。如何打击,取缔非法,越级上访现象依法公正处理矛盾,不要制造有理越级上访,然后把上

2017年是怎样打击越级上访的  

2017年是怎样打击越级上访的

1、上访应当依法;
2、越级上访可能不被接待;
3、依法上访。

如何打击,取缔非法,越级上访现象

依法公正处理矛盾,不要制造有理越级上访,然后把上访内容和处理意见在当地报纸上公布出来,造成舆论压力。不要妥协也不要打击,打击容易引起新一轮的上访

信访越级是否违法 2017年是怎样打击越级上访的

越级上访,越级上访将不予受理:为什么不能越级上访

1、上访是宪政制度不成熟的产物;
2、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但是上访已经成为法律实施的障碍;
3、越级上访是中国政治的传统大忌,在古代越级告状之前原告甚至要接受“滚刀板”、“杀威棒”之类的酷刑;
4、越级上访破坏了地方政权的威信,也使地方政权的一些非法举动被中央知道,地方政权的负责人会因此受到中央责罚,所以地方政权极力避免自己的治下出现越级上访;
5、越级上访会使得中央对地方负责人印象不佳,影响地方负责人及相关官员的仕途,所以地方极力避免越级上访出现;
6、越级上访的物件及其背后的相关官员都会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所以从地方到中央相关人员都会极力阻挠越级上访成功;
7、上访经常会造成群体性事件,沦为反华份子的工具,造成外交被动,所以中央也不愿意出现上访,希望把事情解决在基层;
8、上访与宪政理论不符,在中央提倡依法治国的理论后,越级上访就成为干扰政治改革的弊政,中央不再愿意通过上访的方式解决问题;
9、越级上访经常造成上下级之间的矛盾,消耗行政资源,所以中央与地方都不愿意出现越级上访;
10、中央提倡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以巩固基层干群关系,缓解干群矛盾,所以不希望出现越级上访。
综上所述,越级上访很难解决实际问题,已经不再适用,所以越级上访通常都会失败。

打电话上访是越级上访吗

越级不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判断,而是通过到哪个层级的机构来判断。如果打电话给本级或上一级访机构,是不算的,但是到上上级,比如乡镇直接到地级市了,县里人直接找到省里了,甚至到北京了,这算越级

越级上访为什么遭拘留:越级上访的背后

越级上访一般扰乱办公秩序,或者涉嫌犯罪就会遭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什么是越级上访,可不可以越级上访

越级上访是指:上访人越过所在单位或所反映问题的管辖单位而到上级机关的来访。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规定:信访人应采用走访形式,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但通过网路、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

怎么算越级上访

法律中好像没有越级上访之说,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实际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越级上访了
那么,越级上访是否就是违法行为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政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可见,我国公民的信访权也是我国《宪法》赋予的。因而,上访并不是违法行为。这些都表明,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村民应该怎样正确上访。怎样越级上访

哎,这个世道 谁还会相信上访啊,你干脆还是把你想反映的问题发到论坛上去吧,这样估计会比上访起到的作用更大,领导们也会重视一点,应该中国拥有4亿的网民啊。

怎样才不属于越级上访

上访是个敏感的话题,一般来说你的问题产生的地区和单位为一级,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和地区为上一级,上访一般在问题产生的一级和上一级,如果你直接跳过这两级去更高一层的就为越级上访,人民矛盾都可以在内部解决的,祝你好运。

越级上访怎么接待

赔偿对方医药费并处以治安罚款200元。该案本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式合法,但周某却编造派出所勾结社会烂仔报复他的虚假事实,故意衣着破烂、臭味熏天地前往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市县经多次调查,证实纯系诬告,但见周某相貌可怜,分别给了他几百元救济款,劝其息访。周某尝到甜头后,不但不息访,反而变本加厉地上访,并扬言:“派出所若没有问题,市县领导怎么会给钱给我?”至今上访不休。
三、对策措施
jr同志曾经说过:信访工作是反映民意的“寒暑表”,政策的“调节器”,听取群众意见的“民主窗”。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影响地方形象,也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上级机关的正常工作,但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笔者认为,解决信访问题一个总的原则是:要使有冤屈的群众不上访便能就地及时解决问题,有理上访能依法尽快解决问题,无理上访取闹应依法予以追究。
(一)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有关信访部门在长期信访工作中分析总结得出了信访工作三个80%的观点,即信访事由80%发生在基层,80%问题有一定道理或有实际困难应该解决,80%问题基层有能力解决。这个观点完全符合基层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信访物件、信访问题来自基层,基层是信访源头、信访基础。1、要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制,基层党政一把手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信访总量和越级
上访指标控制,重大活动,敏感期进京,到省上访“零”指标控制,任务、指标以“禁令”的形式量化到基层、到单位、到部门,对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据其情节和后果,实行一票否决和引咎辞职。二是坚持基层领导阅批来信,接待来访,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的制度。三是完善基层领导接待日制度,定期接访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四是要提高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基层信访工作任务重、条件差、困难多,要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能够立足岗位、克服困难、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人安排到信访工作岗位上,并教育其加强学习,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业务,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人民提供优质服务。2、坚持领导下访到基层。近年来,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实践证明,领导下访群众,是听民声,察民情,得民心的好制度,深受群众欢迎。各级领导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热点难点较多的地方中,开展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扶贫帮富。带着对群众的感情解决群众最想、最急、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络。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开展回访老上访户,解决老问题活动,对老上访户深入做工作,劝其息访,以情感人,体现党和政府对老上访户的关爱。
(二)建立健全依法接访机制,让上访人员受到教育找到出路。1、加强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及各方面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gcdzg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信访条例》等依法信访的知识。信访人既有
检举、控告、申诉等权利,也有举证的义务。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切忌“大帽子、小问题”,检举、控告时线索应尽量具体,应写明违纪问题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等内容,以便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要把信访法制宣传与接访和回访工作结合起来,对违反程式来信来访的,要从法律、政策的角度指明正确的途径和方式。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依法信访的带头人,维护信访工作的正常秩序。对违反信访法制、严重扰乱信访秩序的行为,接访人员要耐心疏导,同时向反映人出示上访须知以及相关法规、条例、教育上访者既要正确行使权利,又要履行义务。2、实施“律师门诊”,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建议各级信访组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并指派律师定期参与接访,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对群众来信需转法律部门处理的,提出具体要求,限时结案,跟踪督导,及时解决。问题处结后,再由信访人员、法律工作人员与上访人见面,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通过做好咨询答复、心理调适和落实回访三个环节,使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3、建立“两级接访制”,完善上访程式。鉴于越级上访的增多,群众对上访程式的不明确,建议参照法院的“两审终审制”,建立“两级接访制”。信访问题直接主管机关为一级,主管机关的上级机关为另一级。要求上访人员首先向主管单位反映问题,主管单位在接访后在一个星期内作出答复,并给信访人书面覆函,如信访人对答复不满意,持覆函到上级单位反映,上级单位核实 情
况,做出维持或推翻结论要求下级主管单位重新答复的结论。如上访人没有直接主管机关的覆函越级上访则一般不予接待,属下级主管机关推诿拖延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对违法信访的制裁机制,让无理取闹者得不偿失。由于各级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将“上访”同干部考核挂起钩来,对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资讯不灵、制止不力的,轻则挨上级批评,重则掉“帽子”,还要派专车专人前往上访地点接上访群众。使各级干部对“上访”自然不敢稍有懈怠。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上访群众利益,促使问题能就地及时解决。但一些人却乘机钻了空子,利用干部惧怕“上访”的心理,裹挟群众向政府发难,把“上访”引入了误区,他们反映问题不大,却动辄上省进京,吃饭、住宿有人管,回来有专车接,真是既“上访”又“观光”,还只需买单程车票,何乐而不为。我们一方面要重视“上访”,为民排扰解难,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上访”中的偏差。1、建立信访个案档案,收集违法证据。要求各级信访部门本着维护法律威严的精神,对每起信访个案建立档案,合理合法的问题及时解决,违法滋事的,通过录相、现场调查等手段固定其违法证据,对不听解释教育一意孤行、无理取闹者,条件成熟的,予以及时处理和打击。2、按照属地原则,健全落实查处机制。在现实工作中,上访人居住地与信访违法案件发生地经常发生地域交叉,原来一般由上访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到外地接回上访人,并查处其违法行为,往往由于各方面原因不能查处到位。为便于查处和打击,应明确按照属
地原则落实查处机制,以上访人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和信访部门为主,上访人居住地公安机关配合,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违法滋事者吃到“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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