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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圣人千古第一人 伍子胥:千古复仇第一人,被认为是中国版的哈姆雷特

火烧 2022-08-21 10:04:44 1089
伍子胥:千古复仇第一人,被认为是中国版的哈姆雷特 ———李光荣纵观伍子胥的一生,一直在仇与恨中打转。从仇字出场,到恨字了结,他的整个人生和这两个字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父兄的冤死,毁灭了伍子胥做一个忠臣

伍子胥:千古复仇第一人,被认为是中国版的哈姆雷特  

———李光荣

纵观伍子胥的一生,一直在仇与恨中打转。从仇字出场,到恨字了结,他的整个人生和这两个字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

中华圣人千古第一人 伍子胥:千古复仇第一人,被认为是中国版的哈姆雷特

父兄的冤死,毁灭了伍子胥做一个忠臣孝子的志向;飞来的横祸,激活了他叛逆抗争的细胞。他义无反顾故地背离故国家园,衔着血海深仇夺命亡奔。实际上,从踏上这条逃亡与复仇的不归路开始,伍子胥就活得并不轻松,故国的情感撕裂于心,仇恨的烈焰燃烧于胸。伍子胥要寻仇的,不只是杀害他父兄的帮凶,还有那个社会至高无上的王权;他要实现的,是合“礼”的伦理目标,是善对恶的庄严正义!

也许正因为如此,两千多年来伍子胥一直受到人们的同情、尊敬、崇拜和供奉。同时,对其复仇的表现形式也从古至今褒贬与夺,争论不休,这或许就是他成为影响深远的“焦点人物”的原因之一吧!

据东汉赵晔《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载,伍子胥在奔往宋国的途中遇到好友申包胥,他就斩钉截铁地说:“吾闻父母之仇,不与戴天履地;兄弟之仇,不与同域接壤;朋友之仇,不与邻乡共里。今吾将复楚辜[罪过],以雪父兄之耻。”其中的“不与戴天履地”与“不共戴天”意思相同,表示和仇敌不能并存于天下,要进行你死我活的报复。

在我们对传统儒家思想的认知中,“和”是儒家提倡解决矛盾的关键主张,坚守中庸之道,“以和为贵”成为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也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传承。而公羊学派的“大复仇说”,刷新了我们对儒学思想的认知。

从表面上看,公羊学派宣扬复仇论与儒家仁爱思想相违背,但是内在主张却与儒家提倡的忠君、孝父论相得益彰。臣子必须报君父之仇,此乃忠君;臣子向昏君复仇,此乃孝父。伍子胥故事在后世反复讲述和流传时,因儒家“孝亲”文化的介入,使得伍子胥复仇带上了“孝”的光环,并逐渐引起世人的兴趣,形成了“忠臣”伍子胥之外的另一个叙事系统——“孝子”伍子胥。

公羊学派主张复仇,是指要站在道德制高点复仇,复仇必须有正义性,而不是毫无原则的复仇。比如,“复仇不除害”,即报仇只在冤头债主自身,不殃及仇主的子孙等对方有可能危害自己的人,亦即复仇不要有斩草除根的过分之举。

东汉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举伍子胥不杀楚平王之子昭王为例:“时子胥因吴之众堕平王之墓、烧其宗庙而已,昭王虽可得杀,不除云。”对伍子胥复仇的理智行为予以肯定。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苏不韦传》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伍子胥]而但鞭墓戮尸,以舒其愤,竟无手刃后主[后代的君主、嗣君,这里指楚昭王]之报。”说的是伍子胥发泄愤怒为父报仇,尽管如此,他也只不过是鞭尸而已,毕竟没有手刃楚平王的后人。

中国历史上,在初期是可能将对方的所有亲族都算作“仇”的,从而复仇兼及其亲族是普遍情形。但将“仇”限定为凶手、加害者,在《公羊传》所反映的春秋时期的贤者复仇身上,已经明显地出现了。贤者在当时是代表社会发展和思想发展的潮流的,伍子胥正是这样的贤者。现代的人们谈起“仇”这个字眼,潜意识中也只指凶手、加害者,并不包括其亲属,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应该说,在这一方面,伍子胥起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伍子胥的复仇,是在春秋时代相对平等的君臣关系和楚国特殊的君权强盛的背景下成功的。伍子胥能超越他人而地位凸显,是因为他的敌人更昏暴,而他本人更有才略,更坚忍不拔,这使他成就了千古以来唯一臣子彻底复暴君之仇的大业,而取得了近乎神话的成功,成了为千古郁郁文人和芸芸众生舒一腔怨气的英雄,而受到推崇。

《越绝书·篇叙外传记》对此大加赞赏:“贤[称赞]其冤于无道之楚,困[困厄]不死也;善其以匹夫得一邦之众,并[一同]义[仗义]复仇,倾[倾覆,此为战胜]诸侯也;非义[符合正义或道德规范]不为,非义不死也。”作者着力赞扬伍子胥在无道的楚国蒙冤受屈、处于困窘之中,还能够死里逃生;赞扬他能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而得到吴国上下的帮助,齐心合力为他复仇,打败强大的楚国;赞扬他不合道义的事情不做,在不合道义的情况下不会轻易地去死。

东汉郑玄《驳五经异义》引孔子之孙子思的话说:“子胥父兄之诛,坠渊不足喻,伐楚使吴首兵[首先出兵],合于子思之道也。”认为伍子胥的父亲是无辜被杀的,那么他为父亲复仇是符合道义的,尽管他的复仇对象是楚国的君王。湖北荆门郭店楚墓战国竹简《六德》篇还有:“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在父亲与君王之间必须作出选择时,只能选择孝,孝行是第一位的。

伍子胥父兄忠以被谤,无罪受诛。他完全可以义正辞严地向楚平王讨还血债,事实上他确实这样做了。尽管后世招致非议,而如历史的即按他所处时代对忠孝的理解,他的做法是毋庸置疑的。东晋范宁《春秋谷梁传集解》云:“子胥匹夫,乃欲复仇于国君,其孝甚大,其心甚勇!”明高启《伍公祠》诗曰:“鞭尸楚墓生前孝,抉眼吴门死后忠。”赞誉之意肯定而又明确。

以写《圆圆曲》中“冲天一怒为红颜”的句子而广为人知的明末清初学者吴伟业,在《伍子胥复仇论》中,竭力为伍子胥鸣冤辩解:“子胥所痛心疾首者,不徒[伍]奢、尚之死,而在[太子]建之不得立。盖欲借兵于吴,扶建之子胜立之楚,以无忘乃父之志。废昭王诛其谗佞,而存楚在伍子胥去世之后的两百多年时间内,已经逐渐形成了对其一个比较统一的评价——无辜遭戮的忠臣,就连庄子、屈原这样的大圣贤都将伍子胥看作是与劝谏商纣王的名臣比干平起平坐的“忠臣”。

在西汉司马迁《史记》中,《伍子胥列传》是非常特殊的一篇,其以伍子胥复仇为主线,牵连起了一个又一个复仇故事:夫差复父仇,伯噽复祖仇,申包胥复君仇,越王复己仇,白公胜复父仇,等等。仇恨只有在仇人身上才能让复仇路上的光阴和苦难有个说法,这对于积蓄已久的仇恨来说是合情的,虽然有些不合理,是把伍子胥故事当作复仇故事来写的。

史圣司马迁以诗人般的胸怀和激情,使伍子胥故事成为复仇的史诗,其在传记末尾对传主的行为大加赞赏:“怨毒[怨恨,仇恨]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地位相类的人]乎!向[假如,假使]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指胸怀抱负,视死如归的壮士]孰能致此哉?”之社稷,则子胥之忠孝可白,而吴之霸业可存。为吴,即其所以为楚也。”

在伍子胥去世之后的两百多年时间内,已经逐渐形成了对其一个比较统一的评价——无辜遭戮的忠臣,就连庄子、屈原这样的大圣贤都将伍子胥看作是与劝谏商纣王的名臣比干平起平坐的“忠臣”。

在西汉司马迁《史记》中,《伍子胥列传》是非常特殊的一篇,其以伍子胥复仇为主线,牵连起了一个又一个复仇故事:夫差复父仇,伯噽复祖仇,申包胥复君仇,越王复己仇,白公胜复父仇,等等。仇恨只有在仇人身上才能让复仇路上的光阴和苦难有个说法,这对于积蓄已久的仇恨来说是合情的,虽然有些不合理,是把伍子胥故事当作复仇故事来写的。

史圣司马迁以诗人般的胸怀和激情,使伍子胥故事成为复仇的史诗,其在传记末尾对传主的行为大加赞赏:“怨毒[怨恨,仇恨]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地位相类的人]乎!向[假如,假使]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指胸怀抱负,视死如归的壮士]孰能致此哉?”

司马迁对伍子胥无一贬词,几乎全是正面的肯定与歌颂,也许在他身上正寄托自己复仇难言的痛苦与快意。司马迁借赞伍子胥不轻易随父赴死而逃生报仇,以表达自己受宫刑大辱不死之原因,为的是承父志完成《史记》,与伍子胥殊途同归。因此,他最看重的是他忍辱负重的隐就功名之路,复仇与否成为伍子胥为“蝼蚁”或“烈丈夫”的个体人格品位评定的尺度。在司马迁看来,“义”有大小之分,效忠于昏庸的楚王,只是“小义”,而不是“大义”。

事实上,即使伍子胥背楚被认定为不忠,也并不会为大多数中国人所厌恶。因为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其实是把家看得比国重、把孝看得比忠重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家族观念很强的民族,古代常把家放在国之前,故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况且“忠字当头”的思想,也是宋代以后的事,在此之前,特别是秦汉以前,士大夫们并没有那种愚忠的风气。因此,北宋的大儒苏东坡在评价伍子胥复仇一事时,表示的是理解与支持:“父不受诛,子复仇,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论范蠡、伍子胥、大夫种》)他高度赞扬伍子胥为“人杰”。

就连苏东坡的老对头王安石,在这方面也达到了难得的共识:“予观子胥出死亡逋[逃亡]窜之中,以客寄[寄居异乡]之一身,卒以说吴,折不测之楚,仇执耻雪,名震天下,岂不壮哉!”(《伍子胥庙记》)他赞叹道,伍子胥从亡命天涯的逃窜生活中发迹起来,凭借一个寄寓在外的客卿身份,最终说服吴国,一举击败不可一世的楚国,抓住了自己的仇人报仇雪恨,从此天下为之大震,这是多么雄壮让人敬仰的功业啊!

且看如今海峡对岸的台湾人是怎样看待伍子胥的。台湾“国家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披肝沥胆伍子胥》,对伍子胥的评价可见一斑:“他既不是国君,也不是‘主义’家,更不是风头鬼;他只是凭着自己坚忍的意志和强烈的感情,像一个冤鬼似的在当时的人世间闯荡。看来似乎有些疯气,可是到底还是个很动人的角色;至少,比起现在一些可敬的先生们来,那他要像样一些。自然,有些人是要看不起他的,说是人人如此,恐怕会天下大乱。不过,天下既然已经不太平,那么光凭把人类的情感由豪壮而削成纤细,想来这也不会有助于‘修齐治平’的大道理的。”

对于伍子胥的功与过、是与非的探讨和争论,随着时代的发展,可能还会继续下去,但却无法否认,他作为一个臣子敢于向国君挑战、作为一个个体敢于向一个国家挑战的英雄气概,不失为千古复仇第一人。千百年来,依然在警戒着那些暴君和大大小小的昏官,依然在鼓励着平民对作恶多端的暴君和贪官污吏的抗争。人们常把他的名字当作“复仇”的代名词,更有人将他与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相提并论,说“伍子胥是真正的中国版的哈姆雷特”,其实,应该倒过来说,哈姆雷特是丹麦的伍子胥。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具有深远历史渊源和广泛社会心理的文化现象,复仇在漫长的几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从未停止,只不过不同时期表现的程度不同罢了。春秋时期楚、吴、越三国之间的复仇事件,曾导致了几个国家的存亡兴废。但不论是何种复仇,都基于“有仇必报”的文化心理,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同和赞誉,尤其是草根阶层的普遍激赏和追捧,但无情的历史也给我们留下了惨痛的记忆、深刻的教训和沉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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