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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伍里甲制度名词解释 明朝最野蠻的制度,爲什麼推行到滅亡纔打止|文史宴

火烧 2023-01-20 21:25:21 1038
明朝最野蠻的制度,爲什麼推行到滅亡纔打止|文史宴 文/胡小偉廷杖是明朝最野蠻的制度,沒有之一,一些不明真相的圍觀羣衆卻被閹黨帶了節奏,認爲“打得好”。文史宴特此推送社科院已故胡小偉先生的雄文,闡述廷杖

明朝最野蠻的制度,爲什麼推行到滅亡纔打止|文史宴  

文/胡小偉

廷杖是明朝最野蠻的制度,沒有之一,一些不明真相的圍觀羣衆卻被閹黨帶了節奏,認爲“打得好”。文史宴特此推送社科院已故胡小偉先生的雄文,闡述廷杖的實質,戳破閹黨製造的假象。敝號此後還有連續文章抽現代閹黨的臉,請大家期待。

套句時下媒體動輒就冒出的一句詞兒來說,板子打屁股的廷杖,算得上明代宮廷一道“靚麗的風景線”。只是“靚麗”二字需有別解,這裏可當作“五彩斑斕,動感十足”來講,不但有聲有色,而且威武雄壯。

廷杖的背後,當然有其制度上的深刻原因,和複雜的歷史糾葛。一事一議,略述數語,以爲談助。

事:分明森羅閻王殿

1

《明史》對廷杖的記載甚爲簡略,但明人好寫筆記,或眼見親歷,或友朋傳聞,尤其是挨屁股板子的人都是文人進士,就更不乏口傳筆授者。所以要知廷杖之端倪,倒也能描繪出一個大概。

據朱彝尊《日下舊聞鈔》卷三十三引《明刑法志》說,按照規矩,被杖者是綁赴午門外,然後“每入一門,門扉遂闔”,製造出一種“黃泉此去無生路”的恐怖。

到了受罰地點,“列校百人衣襞衣,執木棍林立。”然後司禮監太監宣讀皇帝的命令(駕帖),坐於午門西墀之下監督,負責行刑的特務機構錦衣衛使坐於右側,還有幾十個穿粉紅色服裝的人在下面忙碌着。這分明是森閻羅殿的景象了。

“須臾縛囚定,左右厲聲喝。喝‘閣棍!’則一人持棍出,閣(擱)於囚股上;喝‘打!’則行杖”,“五杖而易一人,喝如前。每喝,環列者羣和之,喊聲動地,聞者股慄。”

我疑心這一套就是打寺廟裏描繪佛家地獄情景的變相畫裏躉來的,皇上扮演的是閻羅天子,司禮太監和錦衣衛使分明牛頭馬面判官,錦衣校尉則活脫夜叉鬼卒。前些年滿世界建的人工遊覽點《西遊記》宮,都有類似景象,去過的讀者當不會陌生的。

廷杖先要製造恐怖的氛圍

和現在影視劇扮演的情況不一樣的是,被杖人並不是趴在硬木長凳上,象“寶玉捱打”似的,而是用布兜着,四人各拽一角。“杖畢,舉布擲諸地,幾絕者十恆八九”,算是廷杖之外搭配奉送的玩意兒,可憐捱打者經此一摔,再堅強的人,也如同一堆破布爛泥了。

打是打,但其中之關節蹊蹺,也如同官場上的任何規則法律一樣,總是有商量的。

最常見的有兩種,一種是“喝”的口令,如果喝的是“著實打!”則用常規力道技巧就可以了,往往能留下一命,“或伺上意不測”,皇帝回心轉意時,捱打的人還能上朝供職;如果傳來的口令是“用心打!”,“則囚無生理矣”。

另一種是看“牛頭”、“馬面”發出的暗號,有經驗的校尉邊打邊注意他們腳的姿勢,“足如箕張,則囚可生;鞾尖一斂,則囚無生理矣。”(《查浦輯聞》)也就是說,兩腳外張則活,靴尖內斂則死。

但正所謂“不死也得脫層皮”,捱過這場生死劫的人,多少會落下殘疾。鄒元標天啓朝起用爲總憲,入朝謝恩時一拐一拐的,皇上不高興了,別的大臣趕緊說:他在萬曆時直言受杖,幾十年了,“至今筋骨猶負痛也”。(《闡德錄》)

行刑時力道能拿捏得這麼準確,也是一套另類功夫。據說,想幹好這行營生的“惡少”,平素得有專業訓練。練習場上綁着兩個草人,一個裏面包着磚,一個外頭裹着紙,外面都穿着尋常衣服。打包磚草人時,看起來用力不重,打完解開一看,磚都裂開了。而裹紙者看來打得極重,解開衣服時,紙卻完好無損。達到這個程度的,方能“持證上崗”。

其實廷杖捱打法,也曾經歷幾變。

刑部尚書林俊死前給嘉靖上書說:“成化間,臣猶見庭撻三五臣,容厚綿底衣,以重氈迭帕,猶臥褥數月,瘀血始消。正德時,逆瑾用事,始令去衣受杖。”曾經入閣的朱國禎也記載說:

“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厚綿底衣重氈疊帊,示辱而已。然猶臥牀數月,而後得愈。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惡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又成、弘間下詔獄,惟叛逆、妖言、強盜‘好生打着問’,喇虎、殺人‘打着問’,其餘常犯‘送錦衣鎮撫司問,轉法司擬罪。’中間情重,始有‘來說’之旨。正德以後.一‘打問’,無復低昂矣。凡廷杖者俱預知狀,或自分疏入必不免,得多服藥,節嗇以待,然間有死者。惟廖恭敏莊諫上皇事,久留中,不報矣。以母憂領勘,合入見,景皇想舊事,大怒,命錦表衛‘著實打八十’,送吏部。貶驛丞。此而不死,真天佑也。餘同年有爲刑官者,曰:‘凡卒然與杖,即十下亦可死。有意待杖,至百亦難斃。’蓋心血不上衝故也,然刑人者亦可念已。”

最慘烈的大規模廷杖發生在嘉靖三年的“爭大禮”,“杖五品以下豐熙等一百三十有四人,死者王思等十七人”,場面蔚爲壯觀,只是“於時裹瘡吮血,填滿犴狴”,宮廷頓成屠場,大臣無疑犬羊。

掀起明朝最大廷杖的嘉靖帝

但凡事皆有例外。天啓四年,主管皇陵施工經費的屯田司郎中萬燝因“陵寢工費用甚緊,權璫造意故遲”,上疏指斥魏忠賢自造“墳墓碑石彷彿陵寢,祠宇佛堂璇題耀目”,而皇陵銅料匱乏,只給予堆積朽爛之破廢銅器事,卻被罪以“借事瀆擾”,廷杖一百。“旨下,隨有內侍數十輩蜂擁燝寓,將燝捽發牽衣而去,自寓至午門三四里,一路拳踢棍毆,至午門已氣息奄奄矣,至行杖,又痛加捶楚,杖畢舁歸寓,毆毒並作”,遂死。(《三朝野記》卷二)

可見只要與內官結了樑子,未杖之先,也可以法外執法。在廷杖令下後,大臣體面已蕩然無存矣。

竊以爲姜埰、熊開元之所以在崇禎屢次嚴令“必死“之下,而終得以不死(熊在明亡後出家當了和尚),完全是錦衣掌衛駱養性曲意保護的緣故。皇帝未必會知道這些小鬼祟的門道。

還另有一事可證:隆慶皇帝惱怒給事中石星的諫言,要打他的板子,還偷偷跑到五鳳樓上看行刑情況。部郎穆文熙生怕打死了石星,先對錦衣掌衛(稱‘緹帥’)曉以大義,然後用身體遮住石星,一面和太監對罵,一面擋住板子,居然把石星扶掖出來。(《明匯典》)可見錦衣衛緹帥是實際上掌握廷杖生死大權的人。

推論開去,同受廷杖的一大批人中,有死,有不死,除了個人體質的差別之外,也與他們與“牛頭”“馬面”的關係,以及“牛頭”、“馬面”的人品有關。

如名士屠隆罹罪,曾被錦衣衛掌衛劉守有所救,終生感激。《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一《禁衛》“陸劉二緹帥”條載:

“今上江陵(張居正)在事,以同鄉麻城劉太傅守有領錦衣,寄以心膂。適臺臣傅應禎、劉臺等以劾江陵逮問,賴劉調護得全。奪情事起,五君子先後抗疏,拜杖闕下,亦賴其加意省視,且預戒行杖者,得不捶楚。劉後以廠璫張鯨株累罷歸,而子孫貴盛不絕。”《明史·刑法志》亦載:劉守有“士大夫與往還,獄急時,頗賴其力。守有子承禧及吳孟明其著也。”

按劉家本爲士大夫出身的勳貴,所以形成了家族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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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屁股挑戰板子

2

打屁股頗有“中國特色”。我們知道,中國父母懲罰孩子時,最愛選擇的部位就是屁股,以其雖然疼痛,但臀肉豐厚,不至傷筋動骨故也。長大後遇上“官民如父子”,官府處罰,也動不動就擲籤打板子。自己當了官,則比對“君臣如父子”,皇上也選擇了打屁股的方法。

人活一輩子,屁股擔負着最大的懲罰。其中的重要區別,在於廷杖後“傷筋動骨”是最輕的,可見君臣畢竟不是父子。

有人曾說,國家和個人就象母子,當孃的錯打了幾下,兒子不應生怨氣。可“國家”當了娘,這板子是又重又狠,作“兒子”的往往連頌恩的話都來不及說,就嗚呼哀哉了。

清人批評廷杖時說:

“刑制有創之自明而爲前代所未有者,廷杖與東西兩廠、錦衣衛、鎮撫司獄已。是二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舉朝野之命一聽於武夫、宦豎之手,可嘆也!”

“明史廷杖,惟以一時之忤付諸閹豎,俾得假威肆毒。自王振、劉瑾用事後,中更數大獄,所設東西廠、鎮撫司、錦衣衛,羅織慘酷爲尤甚。”

“以見明之刑政失當,閽寺擅權,其底於滅亡,宜也。”(《日下舊聞考》)

所以清廷徹底取消了明代的有關機構和廷杖,駕馭臣下也改了轍,用文字獄、大批判和悔過書了。

我以爲,清人這段議論略嫌皮毛,並未觸及以廷杖這種特殊形式表現出來的明代政治生活的要害和真諦。宋代有笑話述金兵之殘殺無辜,說“你有狼牙棒,我有天靈蓋。”明代士大夫要想抗爭皇權,爭取政治上的主導地位,也只有一法:“你有大板子,我有硬屁股”。

中國傳統社會的政權構成,大率是皇權和文官政府的組合。所以說“大率”,是把軍閥割據或戰亂時代的“軍管”現象剔除在外了。

從儒家的政治理念看,主要由士大夫階層組成的文官政府,應該爲政權的中心,無論是孟子“民爲重,社稷次之,君爲輕”的民本思想,還是通過薦舉、科舉產生的文官政府的實際運作,都是如此。

君權是國家的代表,“君權神授”的觀念,保證了君權的神聖性和連續性。但孔子對三皇“公天下”黃金時代極爲推崇,本意也是要把上三代以後的“家天下”局面,“復古”到“天下爲公”的大同社會。儒家總體理想是希望促進和完成這個過渡。

後世儒生構築的社會政治框架中,一方面以“天人感應”,“天象示警”等手段來警誡、約束“代天巡狩”之“天子”至高無上的皇權,另一方面是強調建言、納諫的“君明臣賢”理念,在實際運作中規勸、引導君上的政治行爲。

被稱爲“盛世”的幾個儒家理想時代,包括周初政治、西漢“文、景之治”和唐代“貞觀、開元之治”,都帶有君權和文官政府融洽無間的共同特點。如果說相權是文官政府的集中代表,那麼言官制度則是儒家輿論監督的主要方式。

明代立國,朱元璋懲於元代權相擅政,與皇室矛盾不斷的前車之鑑,在“胡(惟庸)、藍(玉)”之獄後不再設置宰相,擴大了君權。作爲君權的輔佐,又以家奴組成的內監(司禮監秉筆)作爲親信祕書班子,貴戚子弟錦衣衛作爲情報和執法班子,直接貫徹皇帝的意圖,這就和文官政府的傳統功能形成顯明的矛盾。

這種制度上的緊張和衝突,不斷地在政治運作中反映出來,解決的方法只有兩途:

一途是合作,文官政府的代表——內閣首輔與內監、錦衣衛聯手,就象張居正和馮保、陸炳那樣;一途是對抗,就象天啓朝以東林黨人爲代表的文官士夫,與魏忠賢、許顯純那樣。這就使內監和錦衣衛實際上構成了明代政治勢力隱性的第三方。

在這個奇妙的三角關係中,監、衛就象三國時期的東吳,成爲平衡政局舉足輕重的力量。他們既可以包圍皇帝,打擊文官政府,也可以聯絡文官,引導規勸皇帝,當然也可以見風使舵,順其自然。

廷杖和內監代筆、廠衛詔獄本來就是完整的“配套措施”,專爲解決皇權和文官制度上的矛盾而設,也成爲這個三角的焦點。

廷杖執行的實際效果操縱在監、衛手裏。由於秉筆太監有“批紅”,直接傳遞皇帝意圖之權,尤其是正德、天啓這樣不愛讀書,只喜歡巡幸或作木匠活的皇帝。他們就能進而把持廷杖的全部權力。

明朝皇帝並不介意把滿朝官員活活打死

這裏面的受害者只有一方,就是倒黴的明代官員。如果反對與內監、錦衣衛關係密切的首輔,也都免不了打爛屁股,比如嘉靖朝反嚴嵩的楊繼盛,和萬曆初反對張居正“奪情”的趙用賢等五人。竊以爲凡治明制度史者,絕不能忽略此點。

經歷了“胡元”以後,明代在以理學恢復“漢代衣冠典制”方面進行過極大努力,包括建立以理學觀念爲中心的科舉制度和思想文化整體建設,這是君權和文官政府的基本接合部。文官政府既然失去了政治的主導權,那麼就把中央政府的主要精力,集中在輿論監督權上。

竊以爲明代後期所以有《邸報》一類政治出版物的出現,和極其盛行《鳴鳳記》、《檮杌閒評》及引出冤獄的《馮佈政奔逃》一類時事政治性極強的戲劇小說,包括直指內廷隱私的“妖書”、“謗書”之類政治出版物,也和儒家努力擴大朝野呼應的輿論影響密切相關。

沒有監督的權力是最可怕的。照說朱氏皇帝對明代士大夫夠兇殘刻薄的了,不說朱元璋如何對待劉伯溫、宋濂、高啓,也不說朱棣對建文諸臣的“剝疲揎草”、“株連九族”,更不說天順如何殺害於謙,天啓如何對待東林,即使認爲是較爲溫和的成化、隆慶,馭下也無寬厚可言。

但理學本是“名教之學”,是總結了五代如馮道等人毫無廉恥之心的士大夫政治以後,提煉出來的一套激勵名節,鼓吹忠義的道德觀和價值論。錢鍾書嘗言:

“蓋‘正名’乃爲政之常事。立法之先務,特可名非常名耳。名雖虛乎,卻有實用而著實效,治國化俗,資以爲利。……守‘名器’,爭‘名義’,區‘名分’,設‘名位’,倡‘名節’,一以貫之,曰‘名教’而已矣。以名爲教,猶夫神道設教,而神道設教,正亦以名爲教。”

正是道透了理學政治設計中的關鍵肯綮。明代官員屁股上挨的板子,也大多集中在與“名”有關的問題上,如阻諫正德以“鎮國公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出巡的“名義”,如爭議嘉靖繼承大統究竟應該“考”誰的“名分”,如催促萬曆早立長子以立“國本”的“名器”,等等。

看來這些是皇上的家務事兒,干卿底事?但既然“家天下”了,皇上的“家事兒”就是“天下事兒”,不爭要這些科、道、御史官員幹什麼!

明代廷杖受刑的頭號原因就是諫言,受刑者十之七八也是言官或希望建言的中下級官員。萬燝還是授權管理皇上的“家事兒”的活兒,所爭者正是皇家的“名位”,不也是被屁股送了命嗎?

正因爲明代政治體制中,始終貫穿着對文官政府的不信任,而歷朝代皇帝又從不以“勤政”著稱,所以君權往往掌握在中樞內監之手,歷代大太監如王振、汪直、李廣、劉瑾、馮保、張鯨、魏忠賢等個個權勢薰灼,有的甚至有“立地皇帝”和“九千歲”之稱,分明證實着君權的旁落。

馮保這樣的大太監

是張居正都要殷勤巴結的

“名不正則言不順”,監、衛擅權遂成爲歷朝正統科舉出身的多數士大夫階級前赴後繼,口誅筆伐的主要目標。他們所以爭先恐後,用屁股挑戰板子者,應該是維護理學的政治理念,發揚“名教”的忠節理想。

儘管以後人眼光看去,他們不免疏空、拘執、迂腐甚至“愚忠”,但他們確實表現出這樣的信念:寧願犧牲屁股甚至性命,絕不以“天皇聖明兮,臣罪當誅”,作爲悔罪免打的遁詞。

一則記載說,楊繼盛被杖前,有人送來蚺蛇膽,服下可以抵禦杖刑之酷,楊答道:“椒山自有膽,何必蚺蛇乎!”(《史竊》)汪文言不過是個下級官吏,但要他板誣楊漣等人時,卻受盡栲掠,寧死不承。

御史林汝翥是天啓原首輔葉向高的外甥,聽說有詔受廷杖後,曾“踰牆而逃,偃臥鄰屋一晝夜,潛出都門,投順天巡撫鄧漢處,自請繫獄,懇其具奏。”總憲孫瑋聽說後,特地責備他說:“未爲強項之童宣,先學逋逃之張儉,致玉階無碎首之節,而西臺有畏死之官。損國威而棄君命,非法也。”最後林還是受杖一百。

名節砥礪,忠義相期,是明代士大夫的共識,甚至以宗教徒般的虔誠,去坦然迎受這殘酷儀典的。妻兒也以之爲榮,如隆慶年尚寶司丞鄭履淳因建言用賢被杖一百,“血漬於褲,今其子孫尚置於笥中。”(《閭史掇遺》)以爲傳家之寶。趙用賢因反對張居正奪情而挨廷杖,其妻將他掉下的肉醃起來保存。見《明史·趙用賢傳》。

明代廷杖冤獄確實摧折士氣,也因此出過很多趨炎附勢,賣友求榮的無恥之徒,但縱觀歷史,明士人崇尚名節,大膽建言,勇於干預時政的風尚,在振刷士夫頹風,抗禦強權暴政方面,還是可圈可點的。

還應該注意到,官員抗議活動的背後,出現了市民的支持。正德間對抗劉瑾的“御道匿名書”事件和阻諫南巡,大批官員罰跪廷杖,都引起京師罷市,百姓慰勞,更不必說晚明一再出現“蘇州民變”,市民出面直接對抗鎮守太監和緹騎的著名運動了。

正是受到這樣的支持和鼓舞,所以明代士風纔會愈摧折愈旺盛。正因爲有此,所以纔會演出後來清兵入關後,很多地區在士大夫的率領下全民抗戰的不屈篇章,其影響延續至近世抗日戰爭而不衰。

其實“名節”之虛妄與不實惠,明人並非不明白。萬燝死後,御史李應升曾上疏說:

“夫士所以激昂奮發,不能自己者,獨念祖宗養士二百餘年,禍在蕭牆,且在旦夕,故感恩圖報耳。一言觸忤,篪辱身死,豈所以作忠勤士哉?夫緘口待遷,厚利也;危吉招戮,實禍也。身死而天下悲其忠,虛名也。舍榮妻子、肥身家之計,而削影編戶,取侮於鄉里小兒,區區傳此虛名,飢不可食,寒不可衣,將焉用之?況傷殘父母之遺體,備諸楚毒,以從龍(逄)、比(幹)於九京也?人非奴隸,法非訊囚,罪非死刑,命非草芥。廷杖重典,殊失士心。”

明代《大明律》以峻刻著稱,監獄之暗無天日,筆記有記述楊漣等受刑慘死的實錄,小說有《三言》中的《盧太學詩酒傲公侯》爲政。而經過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的明正典刑中,也有劉瑾之凌遲處死,熊廷弼之“傳首九邊”的嚴厲。即便循法追究官員過失、責任和罪行,也沒有讓他們舒舒服服的活法。

但我們注意到,李應升此疏中說的“人非奴隸,法非訊囚,罪非死刑,命非草芥”,分明道出了廷杖的實質,不過是皇帝的私刑,而且是專門對付文官政府,尤其是抵制政治輿論監督的法外之刑。

如果有一天出版《中國輿論監督史》,或《中國參政議政史》的話,一定不要遺漏“廷杖”這一專章。

餘論

3

打屁股是對士大夫的集體侮辱,即使來自君上,所以明代士人深以爲恥。

從明初侍讀學士詹同溫和勸告“古者刑不上大夫,以勵廉恥也。必如是,君臣之恩禮始可兩盡”,到嘉靖時刑部尚書林俊力陳“臣聞古者撻人於朝,與衆辱之而已,非欲壞爛其體膚而致之死也,亦非所以待士大夫也”,再到天啓朝首輔葉向高哀懇廷杖乃“敝政”,“萬萬不可再行,後以當問者付之鎮撫司。士類受禍其慘,更有不忍言者”,儘管措辭一退再退。但反對的態度卻始終如一。入清以後,明遺民甚至以此爲滅國之由,也就不奇怪了。

《紅樓夢》寫也捱過板子的賈寶玉批評“文死諫,武死戰”,說“昏君方有死諫之臣”,這本是祖述老子所言“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老子》第十八章)這代表着清人的看法。

清朝君主個個以“聖明”自任,所以索性取消了言官制度,也標示着傳統中國社會框架中,士大夫議政權力和輿論監督的終結。“屁股挑戰板子”的故事,也就從此結束了。

廷杖的惡名連滿清都有所忌諱

清朝君臣的關係也變了,親近的滿洲人叫“奴才”,疏遠的漢人才稱“臣下”。也許新朝君主心裏暗笑:找臣下的碴兒容易,幹嗎要費事兒打屁股?還是招呼天靈蓋來的乾脆痛快!以後的新新朝又各有各的高招,當然,這是後話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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