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的大怎么读 解密“刑不上大夫”:制裁大夫要用文明的方式
解密“刑不上大夫”:制裁大夫要用文明的方式
解密“刑不上大夫”:制裁大夫要用文明的方式
对于“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的另一种解释:春秋时期教育能力底下,通常只有贵族阶级受到过教育懂得廉耻荣辱,对于有“廉耻观”的“君子”犯了错主要以道德礼义使其惭愧改过,对于“小人”犯罪则用刑罚使其害怕从而不敢犯罪。这种解释更贴合于《论语》中“德政”思想,比如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也可以参考楚文王受鞭刑的故事理解。
“刑不上大夫”是儒家一个很经典的主张。这个主张被作为儒家思想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顽固保守的一个明证,曾经遭到过非常激烈的批判。直到今天,依然有许多人认为法家“一断于法”的思想是讲究平等的,是进步的,而“刑不上大夫”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与人不平等,所以是落后的,甚至是反动的。
从通常的角度来看,“刑不上大夫”的确意味着大夫与庶人间的某种区别待遇,这也是这个主张被看作是儒家特权思想的重要原因。

但是历史情况是复杂的,对某一种思想和主张的评价需要考虑具体的历史环境,同时需要不同的观察角度。从“刑不上大夫”提出的时代和它所起过的历史作用来看,这个主张还是有相当程度的进步性的,对文明与宽容的司法实践以及政治生态起过良性作用。
在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之前,我们先说说近年来一些学者突然提出的一种新解释。这些学者将“刑不上大夫”的“上”解释为“在……之上”,这样“刑不上大夫”就变成了“刑罚不在有大夫身份的人之上”,也就是说,大夫不能特殊,不能享有特权,刑也要加于他们的身上。于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儒家的这个主张与法家的“一断于法”接近了。于是乎好像在这一点上为儒家的主张平了反。但是这种观点,其实只是一种想当然,找不到任何历史上的实际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