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释一 王某对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欲提起告诉,其告诉的程式为?
王某对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欲提起告诉,其告诉的程式为?
王某对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欲提起告诉,其告诉的程式为?
因行政处罚不服的,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后作出的复议决定书告知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15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可径直起诉?
抱歉:之前的回答有误
原先的
治安管理处罚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要求行政复议前置。
现在处罚法出台后,条例废止了。
根据其102条规定,复议并未前置条件,可以直接起诉。
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
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不可以,这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有专门条款规定。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卹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如果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公安机关能否
对行政拘留不服,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对处罚决定到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对吗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从上述的法条规定可以看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即是说,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是县公安局,你就应该向该县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只能是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行政机关提出。
甲某用刀将乙刺伤,被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
甲某用刀将乙某刺伤,经鉴定没有达到轻伤或者重伤者,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依法要被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甲某治安行政处罚是合法的。
对于造成的民事损失,甲某也应当赔偿。
法律连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