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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促稳定措施 怎樣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諧穩定

火烧 2022-01-20 17:48:47 1048
怎樣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諧穩定 基層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能否切實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考驗著治理能力。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省安吉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調研時,對群眾矛盾糾紛一站式接收

怎樣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諧穩定  

抓党建促稳定措施 怎樣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諧穩定
基層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能否切實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考驗著治理能力。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省安吉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調研時,對群眾矛盾糾紛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的運行模式給予肯定。基層黨組織和基層幹部要在實踐中充分借鑒,不斷探索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把黨員、幹部下訪和群眾上訪結合起來,把群眾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規範起來,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切實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
矛盾存在於事物發展整個過程中,時時有矛盾、處處有矛盾,這是客觀規律。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社會矛盾和問題變得更加多元複雜。如果利益關係協調不好、各種矛盾處理不好,會導致問題激化,嚴重的會影響發展進程。調處化解是有序有效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方式。因此,要充分認識處理化解基層矛盾的重大意義,不斷提高預防調處社會矛盾水平。
切實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要堅持用民主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上世紀60年代初,通過發動和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堅持矛盾不上交,形成著名的「楓橋經驗」。基層產生的社會矛盾,絕大多數是人民內部矛盾。浙江諸暨「楓橋經驗」的成功,印證了用基層民主的辦法解決基層矛盾的有效性。隨著社會發展,「楓橋經驗」不斷豐富、完善,要學習研究「楓橋經驗」,因地制宜探索實踐各地自己的好辦法、好經驗,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緊緊扭住做好群眾工作這條主線,不斷提高通過民主方法解決基層矛盾的能力,與時俱進牢牢把握各項工作的主動權。
切實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法理情相結合。化解基層矛盾,不僅要有理有據,更要有情有義。只追求法與理上的公平正義,不一定能讓群眾滿意,還要疏導群眾情緒,做好思想工作。法、理、情三者之間是辯證統一的,情以理為基礎,理是法的重要淵源。「政之所要,在乎民心」。做好群眾工作需要更大的耐心,常懷憂民、愛民、惠民之心,採取針對性更強、覆蓋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顯的舉措,最大限度地實現調解結果合法、合理、合情,讓老百姓真正滿意,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切實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要堅持改革創新不鬆懈。如今,矛盾糾紛已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各領域問題,要加強風險研判,強化源頭治理,避免小問題拖成大問題,避免一般性問題演變成信訪突出問題。還要通過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組織和鼓勵更多專業力量參與調解工作,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矛盾調解信息化、智能化、精準化、便利化水平,讓群眾少跑腿、少費力。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做好基層群眾工作,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能職責,主動發揮作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認真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問題。要把下訪做深做實做細,及時發現問題,督促各部門下功夫解決問題,積極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維護好人民群眾利益,讓群眾認可滿意,以紮實有效的監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許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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