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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再婚的女人 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都有小孩,还能再要小孩么?

火烧 2021-04-16 06:08:04 1047
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都有小孩,还能再要小孩么? 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都有小孩,还能再要小孩么?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5 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

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都有小孩,还能再要小孩么?  

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都有小孩,还能再要小孩么?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孩子由您抚养的,且未满16周岁的,因为女方的孩子归男方抚养,那么您们是符合独生子女标准的,18届五中全会实施了全面二胎政策了,所以既然您们是独生子女,是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

离婚后再婚能否再要小孩

这个是可以的,因为再婚是一个新的家庭,而且你现在老公没宝宝,所以是可以的。
满意请采纳。

男女双方再婚,都带有孩子,婚后还能再要孩子吗?

看经济条件喽

离婚后不再婚的女人 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都有小孩,还能再要小孩么?

男女双方都有小孩,离异后再婚可否再生育

你涉及到的,是再婚再生育政策。
对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常委会制订。你可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如果经对照后,你认为自己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可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提起再生育申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男女双方离婚前各有一个小孩,婚后能再生个小孩吗

抚养权你们手上各有一个就不行,反正不符合要求就是罚款,夫妻能在一起就是缘分,应该有一个属于你们两个的孩子。有钱就交罚款,穷就不交罚款他们也拿你没有办法。所以不管怎么样都生。支援你们

离婚后再婚,双方都有小孩,可以再生一个小孩吗

尊敬的知道朋友,你好。
这样的话。
好像是不能了,你们都有两个孩子了。
除非是有一个孩子是判给配偶了。
你们只剩下一个了,是可以再要的,
真心希望能帮助你!

男女双方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你好
其实我见过很多闹离婚的人
都是为了争夺小孩子的
你们却都不要
只能说明你们都是自私的人
不负责人的
就你上面问题来说吧
一般法院会根据你们的条件来给予宣判孩子的抚养权的
但无论宣判给任何一方
那么其他一方都要交抚养费的
要是你们都不愿意
那么法院 会在你们的亲人中找一位合适
监护人
那么你们就会剥夺监护人的资格了
到时候在法律上他/她就不在是你们的孩子
你们真能忍心吗?
就为了那一己私欲

离婚后小孩判给男方男方再婚可以再要小孩吗?

男方再婚可以再要小孩,但必须符合计生政策,即女方是没有生育过小孩。

离婚后再婚双方都有小孩子,可以再生一个小孩吗

这种情况是不允许再生育孩子的。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为计划外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按计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已生育一个子女,经县级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婚后五年不孕,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并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实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七)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只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第十二条 夫妻均系农业户口的农民和渔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第十三条 从事海洋作业的渔民和山区、海岛县(市、区)的农民,夫妻均系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下列物件除外:
(一)进城镇自理口粮落户的;
(二)一方为招聘干部、乡以上事业单位职工或在编民办教师的;
(三)一方为全民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合同制工或一年以上临时工的;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的其他不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物件。
第十四条 计划外生育得到有效控制的平原、半山区县(市)的农民,夫妻均系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下列物件除外:
(一)双方均系乡(镇)企业、村办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职工的;
(二)从事个体工商业一年以上的;
(三)双方离开居住地外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的;
(四)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不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物件。
他们的情况不符合以上情况,所以不能生育子女了。
根据条例的规定,超生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数额和当地的人均收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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