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三品和从三品 唐朝三品官武官领兵多少,唐朝的武官名称
唐朝三品官武官领兵多少,唐朝的武官名称
唐朝的武官名称
唐朝的武官
数字代表俸禄 1 天下兵马大元帅(正一品) 440001以上 2 统兵大都督(正一品) 390001-440000 3 天策上将(正一品) 340001-390000 4 镇国公(正一品) 300001-340000 5 靖国公(正一品) 260001-300000 6 辅国公(正一品) 230001-260000 7 护国公(正一品) 190001-230000 8 卫国公(正一品) 160001-190000 9 骠骑大将军(从一品) 140001-160000 10 安西节度使(从一品) 130001-140000 11 辅国大将军(正二品) 120001-130000 12 神策大将军(正二品) 110001-120000 13 龙武大将军(正二品) 100001-110000 14 神武大将军(正二品) 92001-100000 15 镇国大将军(正二品) 85001-92000 16 左卫上将军(从二品) 79001-85000 17 右卫上将军(从二品) 74001-79000 18 冠军大将军(正三品上) 69001-74000 19 怀化大将军(正三品上) 64001-69000 20 羽林将军(正三品) 59001-64000 21 骁卫大将军(正三品) 54001-59000 22 武卫大将军(正三品) 49001-54000 23 威卫大将军(正三品) 44001-49000 24 领军大将军(正三品) 39001-44000 25 金吾大将军(正三品) 34001-39000 26 监门大将军(正三品) 29001-34000 27 千牛卫大将军(正三品) 24001-29000 28 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 19001-24000 29 云麾将军(从三品下) 14001-19000 30 忠武将军(正四品上) 11001-14000 31 轻车督尉(正四品) 9201-11000 32 壮武将军(正四品下) 8801-9200 33 怀化中郎将(正四品下) 8401-8800 34 宣威将军(从四品上) 8001-8400 35 中郎将(从四品上) 7601-8000 36 明威将军(从四品下) 7201-7600 37 归德中郎将(从四品下) 6801-7200 38 定远将军(正五品上) 6501-6800 39 骑都尉(正五品) 6201-6500 40 宁远将军(正五品下) 5901-6200 41 怀化郎将(正五品下) 5601-5900 42 游骑将军(从五品上) 5301-5600 43 游击将军(从五品下) 5001-5300 44 归德郎将(从五品下) 4701-5000 45 昭武校尉(正六品上) 4501-4700 46 骁骑尉(正六品) 4301-4500 47 怀化司阶(正六品下) 4101-4300 48 振威校尉(从六品上) 3901-4100 49 飞骑尉(从六品) 3701-3900 50 致果校尉(正七品上) 3501-3700 51 云骑尉(正七品) 3301-3500 52 怀化中候(正七品下) 3101-3300 53 翊麾校尉(从七品上) 2901-3100 54 武骑尉(从七品) 2701-2900 55 归德中候(从七品下) 2501-2700 56 宣节校尉(正八品上) 2301-2500 57 宣节副尉(正八品下) 2101-2300 58 怀化司戈(正八品下) 1901-2100 59 御侮校尉(从八品上) 1701-1900 60 御侮副尉(从八品下) 1501-1700 61 归德司戈(从八品下) 1301-1500 62 仁勇校尉(正九品上) 1101-1300 63 怀化执戟长(正九品下) 901-1100 64 陪戎校尉(从九品上) 701-900 65 归德执戟长(从九品下) 501-700 66 军曹 301-500 67 军士 201-300 68 新兵 101-200 69 马夫 1-100 70 草民唐朝地方行政区域的武官官职及详情?
没有专门的地方武官官职,是全国统一的。
唐朝的武官制度,从正一品至从九品下,共有65种。详情如下: 1、天下兵马大元帅(正一品) 2、统兵大都督(正一品) 3、天策上将(正一品) 4、镇国公(正一品) 5、靖国公(正一品) 6、辅国公(正一品) 7、护国公(正一品) 8、卫国公(正一品) 9、骠骑大将军(从一品) ) 10、安西节度使(从一品) 11、辅国大将军(正二品) 12、神策大将军(正二品) 13、龙武大将军(正二品) 14、神武大将军(正二品) 15、镇国大将军(正二品) 16、左卫上将军(从二品) 17、右卫上将军(从二品) 18、冠军大将军(正三品上) 19、怀化大将军(正三品上) 20、羽林将军(正三品) 21、骁卫大将军(正三品) 22、武卫大将军(正三品) 23、威卫大将军(正三品) 24、领军大将军(正三品) 25、金吾大将军(正三品) 26、监门大将军(正三品) 27、千牛卫大将军(正三品) 28、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 29、云麾将军(从三品下) 30、忠武将军(正四品上) 31、轻车督尉(正四品) 32、壮武将军(正四品下) 33、怀化中郎将(正四品下) 34、宣威将军(从四品上) 35、中郎将(从四品上) 36、明威将军(从四品下) 37、归德中郎将(从四品下) 38、定远将军(正五品上) 39、骑都尉(正五品) 40、宁远将军(正五品下) 41、怀化郎将(正五品下) 42、游骑将军(从五品上) 43、游击将军(从五品下) 44、归德郎将(从五品下) 45、昭武校尉(正六品上) 46、骁骑尉(正六品) 47、怀化司阶(正六品下) 48、振威校尉(从六品上) 49、飞骑尉(从六品) 50、致果校尉(正七品上) 51、云骑尉(正七品) 52、怀化中候(正七品下) 53、翊麾校尉(从七品上) 54、武骑尉(从七品) 55、归德中候(从七品下) 56、宣节校尉(正八品上) 57、宣节副尉(正八品下) 58、怀化司戈(正八品下) 59、御侮校尉(从八品上) 60、御侮副尉(从八品下) 61、归德司戈(从八品下) 62、仁勇校尉(正九品上) 63、怀化执戟长(正九品下) 64、陪戎校尉(从九品上) 65、归德执戟长(从九品下)唐朝的三品官和四品官分别是什么
唐朝官员品级是古代官员等级制度,唐朝官员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包含官爵,文武职官,勋位等品阶。三品官分为正三品和从三品。四品官分为正四品上和从四品下。
1、正三品
职官:中书令、侍中(代宗大历年间擢升正二品)、六部尚书、十六卫大将军、太子宾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护
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2、从三品
职官:御史大夫、秘书监、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左右散骑常侍、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大匠、诸卫羽林千牛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大都督府长史、大都护府副都护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3、正四品上
职官:黄门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六部侍郎、太常少卿、中州刺史、军器监、上都护府副都护、上府折冲都尉
文散官:正议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
爵:开国伯
勋:上轻车都尉
4、正四品下
职官:尚书右丞、尚书诸司侍郎、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下州刺史
文散官:通议大夫
武散官:壮武将军
5、从四品上
职官: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少卿、秘书少监、殿中少监、内侍、大都护府/亲王府长史
文散官:太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6、从四品下
职官:国子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上州别驾、大都督府/大都护府/亲王府司马、中府折冲都尉
文散官:中大夫
武散官:明威将军
扩展资料:
一、正三品
正三品分正三品堂上和正三品堂下。正一品至正三品堂上,称为堂上官。正三品堂下到正七品,称为堂下官或参上官。正七品以下为参下官。唐朝官制为唐中央政府下主要分设门下,尚书,中书三省。
中书省掌诏敕,政令之立案起草;门下负责审议中书之立案,草案,以决定实行与否;尚书省为行政官署,其下尚分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置尚书(正三品)及侍郎(正四品上),此为三省六部制。
二、正四品
“正四品”是古代的一种官阶。该官阶属于封建时期九品十八级官员等级中的第七级,低于从三品,高于从四品;也是古代嫔妃品级。
古代官职分为九品,由正一品到从九品,共计十八级。其中,正四品分正四品堂上和正四品堂下。正一品至正三品堂上,称为堂上官。正三品堂下到正七品,称为堂下官或参上官。正七品以下为参下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唐朝官员品级
百度百科-正四品
百度百科-正三品
古代武官官职从一品到九品是怎么排列的?
1、正一品:天策上将
天策上将是天策府官制的一种,职位在亲王、三公之上,仅次于名义上的文官之首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天策府则是武官官府之首,在十四卫府之上;天策上将可以自己招募人才作为天策府中官员,即所谓的“许自置官属”。
终唐一朝,天策上将只李世民一人。后世也只是宋朝和五代十国时期有六人得此殊荣。

2、从一品:骠骑大将军
骠骑大将军西汉始置,历代沿置。唐宋为从一品,为武官最高阶,宋徽宗政和年间改定武官官阶,最高为太尉,下分别用大夫、郎为官名。金有骠骑卫上将军,正三品下,居武官第十一阶,元升正二品,居武官第三阶。明废。
3、正二品:辅国大将军
后汉时期设立的高级将军位,即辅大将军,又称为辅国上将。
初与虎牙右将军、轻车正将军、冠军副将军、度辽大将军、横海上将军同为三品杂号将军。唐、宋为正武官名。正二品,为武官的第二级。金有辅国上将军,从三品中,元升从二品,元废。
始见于汉代末年,汉献帝以皇后伏寿之父伏完任之。南朝宋曾改为辅师将军,旋复旧称。梁不用为将军号。北魏、北齐仍置。明、清为爵名。明代用以授郡王诸孙。清代为宗室封爵第十级,在镇国大将军下,奉国大将军上。
4、从二品:镇军大将军
三国魏文帝王以陈群为镇军大将军,二品。晋武帝司马炎以王濬为镇军大将军。以后不常置。唐为武散官名,从二品。
5、正三品: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冠军大将军是一个官职名,指的是是唐、宋武散官名。正三品上,为武官的第四级。
怀化大将军是唐、宋武散官名。唐正三品上,宋正三品,为武官第五级。
有时也用以作为对少数民族首领的封官,如唐太宗时,回纥药罗葛部酋长吐迷度接受唐所给怀化大将军兼瀚海都督名号,承认自己是唐朝的官员
6、从三品: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云麾将军,官名。南朝梁已有此号。云麾将军位第十八班(最高为二十四班)。
归德将军,唐武散官名,从三品下。为武官的第七级,位于云麾将军(从三品上)以下,忠武将军(正四品上)以上。(源自《唐六典》)宋沿置,从三品,仍为第七级。
7、正四品上:忠武将军
8、正四品下:壮武将军
9、从四品上:宣威将军
宣威将军,古官职,汉魏置,两晋沿袭,略有改动,其中宣威将军与勇武、壮威、明威、定远、宁远、游骑、游击等均为杂系将军,称谓名目繁多。南朝或置或不置,北魏亦置。南朝刘宋时,第八品杂号宣威将军以下 。唐为武散官名,从四品上,宋同,金仿照宋、辽官制,正五品中。
元亦为武散官,正四品:广威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 。明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清废。
10、从四品下:明威将军
明威将军,军事职官名称或武散官阶称号。魏置。南北朝各朝多置。唐为武散官,从四品下,宋升从四品。金正五品下,元升正四品。明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两晋南北朝领兵将领。杂号将军之一。晋代虞潭曾自假明威将军。
11、正五品:定远将军、宁远将军
定远将军:官名,南朝梁沿置。唐为武散官,正五品上。宋同唐。金有定远大将军,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有“平定边远”之意。
宁远将军:南北朝和隋,宁远将军为杂号、散号将军之一。在隋朝为从七品武官散号。唐、五代和宋代用为武散宫阶称号,正五品下。
12、从五品:游骑将军、游击将军
游骑将军,南朝染改游击将军置。唐为武散官,从五品上。宋沿置,元废。
游击将军,官名。汉朝始置,本为杂号将军之一。汉武帝时有游击将军。
13、正六品:昭武校尉、昭武副尉
昭武校尉唐代的正六品上阶武散官,宋延制,元废除。
昭武副尉唐代的正六品下阶武散官,宋延制,元废除。
14、从六品:振威校尉、振威副尉
振威校尉始置,从六品上。宋沿置。
振威副尉,古代武散官的名字。最开始是唐朝设置,级别是从六品下,宋朝升到从六品。服浅绿色,银带,(金夸)九。
15、正七品:致果校尉、致果副尉
致果校尉是古代武散官名,唐代开始开设这一官职,官从正七品。宋代沿置。
16、从七品:翊麾校尉、翊麾副尉
翊麾校尉是古时候,武散官名。唐始置,从七品下。宋升从七品。元废。
17、正八品:宣节校尉、宣节副尉
宣节校尉,武官散官名,唐正八品上,宋正八品,元废。
18、从八品:御侮校尉、御侮副尉
唐朝官职名称,武散官名。位列从八品上,元朝废止。
19、正九品:仁勇校尉、
20、从九品:仁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唐朝官制
唐朝亲王的庶女嫁给正三品武官做继室算好算坏?
在一个封建大家庭中一个女子的地位,谈到这一问题也就不得不提一下
“嫡庶”一词。虽是一个爹养的,但产在凤凰巢里的是凤凰,孵在麻雀窝里的是麻雀。首先 我们只看一个单一的家庭中妻子们的嫡庶地位。正常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里面,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古代娶正妻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子,即所谓的门当户对,并讲究严格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家中的事物一般也是归于正妻管理,也可是正妻上面的正婆婆。除正妻以外的其他配偶就是庶妻,即姬妾,姬妾一般有四种来源。其一是原先家中安排的老实漂亮丫鬟,这也是最早的;再是嫁过来的正妻带来的通房,一般成事在主母的孕期;还有就是从外头娶来或是买来的,两者虽然都是外来,但地位差别很大;最后是上司赏的,多是美女且有才情. 他们的女儿或者儿子就是庶出 一般来说,庶女最终不是大家妾室,就是续房(这个还得看情况而定),最好不过下嫁个偏室旁支,或取得进士等公明类此的潜力股。总归来说,女子作为家庭的从属者,其婚姻要尽可能的能为家庭换的更多的利益. 另一方面来说,皇家婚事由皇上点头同意的都叫赐婚. 一半庶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楼主说她受主母宠爱. 所以说可能进入皇帝视野被赐婚,而让她做继室也是合理的. 其次古代的赐婚是一种莫大荣耀吧 关于续弦部分的人是将侧室扶正 或者自己再找 当然也有皇帝赐婚的 不过应该很少在古代唐朝,从皇上以下文武百官到最小的官员。
正第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已上职事官。)王。(爵。《武德令》有天策上将,九年省。) 从第一品 开府仪同三司、(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及特进不带职事官者,朝参禄俸并同职事,仍隶吏部也。)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已上职事官。)骠骑大将军、(武散官。)嗣王、郡王、国公。(爵。) 正第二品 特进、(文散官。)辅国大将军、(武散官。)开国郡公、(爵。《武德令》唯有公、侯、伯、子、男,贞观十一年加开国之称也。)上柱国。(勋官。《武德令》有尚书令,龙朔二年省。自是正第二品无职事官。) 从第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府牧、大都督、(扬、幽、潞、陕、灵。)大都护、(单于、安西,已上职事官。)光禄大夫、(文散官。)镇军大将军、(武散官。)开国县公、(爵。)柱国。(勋官。) 正第三品 侍中、中书令、吏部尚书、(旧班在左相上,《开元令》移在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旧班正四品上,大历二年升。)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左右英武六军大将军、左右千牛卫大将军、(自左右卫已下,并为武职事官。)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武德令》,礼部次吏部,兵部次之,民部次之。贞观年改以民部次礼部,兵部次之。则天初又改以户部次吏部,礼部次之,兵部次之。)太子宾客、(旧兼职无品,《开元前令》定入官品也。)太常卿、宗正卿、(天宝初升入正三品也。)太子詹事、左右散骑常侍、(旧班从三品,广德年升。)内侍监、(唐初旧制,内侍省无三品官,内侍四员,秩四品。天宝十三年十二月,玄宗以中官高力士、袁思艺承恩遇,特置内侍监两员,秩三品,以授之。)中都督、上都护、(已上除八大将军,并为文职事官。)金紫光禄大夫、(文散官。)冠军大将军、(武散官。)怀化大将军、(显庆三年置,以授初附首领,仍隶诸卫也。)上护军。(勋官。) 从第三品 御史大夫、(旧班在秘书监九卿下,《开元令》移在上。)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监、诸卫羽林,入正三品。千牛龙武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尹、(旧雍、洛长史从四品上,景云二年加秩为从三品也。)五大都督府长史、(旧从四品上,景云二年加秩为从三品。)大都护府副都护、(旧正四品上,《开元令》加入从三品。)亲王傅、(巳上并职事官。诸卫羽林、千牛龙武将军为武,余并为文。)银青光禄大夫、(文散官。)开国侯、(爵。)云麾将军、(武散官。)归德将军、(显庆三年置,以授初附首领,仍隶诸卫也。)护军。(勋官。《武德令》有天策上将府长史、司马,九年省也。) 正第四品上阶 门下侍郎、中书侍郎、(旧正四品下阶,《开元令》加入上阶也。)尚书左丞、(永昌元年进为正三品,如意元年复旧。)吏部侍郎、(武德七年省诸司侍郎,吏部郎中为正四品上。贞观三年复置侍郎,其吏部郎中复旧为五品下。)太常少卿、太子左庶子、太子少詹事、太子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内率、左右监门率府率、中州刺史、军器监、(武德初为正三品,七年省,八年复置,九年又省,十年复置北都军器监。)上都护府副都护、上府折冲都尉、(《武德令》统军正四品下,后改为折冲都尉。《垂拱令》始分为上中下府,改定官品。自此已上职事官。率及折冲为武,余并为文也。)正议大夫、(文散官也。)开国伯、(爵。)忠武将军、(武散官。)上轻车都尉。(勋官。) 正第四品下阶 尚书右丞、(永昌元年进为从三品,如意元年复旧。)诸司侍郎、太子右庶子、左右谕德、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下州刺史、(《武德令》,中州刺史,正四品,下州刺史,从四品上。《贞观令》,一切为下州,加入正四品下。自此已上职事官。中郎将为武,余并为文也。)通议大夫、(文散官。)壮武将军。(武散官。) 从第四品上阶 秘书少监、八寺少卿、殿中少监、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内率、监门副率、太子亲勋翊卫中郎将、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内侍、大都护亲王府长史、(已上职事官。府率、中郎将为武,余并为文。)太中大夫、(文散官。)宜威将军、(武散官。)轻车都尉。(勋官。) 从第四品下阶 国子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大都督府大都护府亲王府司马、上州别驾、(已上职事文官。《武德令》,上州别驾正五品上。二十三年为长史,前上元年,复置别驾,定入从四品也。)中府折冲都尉、(武职事官。)中大夫、(文散官。)明威将军。(武散官。《武德令》有天策上将府从事中郎,九年省。) 正第五品上阶 谏议大夫、御史中丞、(《武德令》,从五品上。《贞观令》,加入正五品上,五年又加入四品。如意元年复旧也。)国子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子中允、太子左右赞善大夫、都水使者、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奉先会昌县令、(武德元年,敕万年、长安令为正五上。七年定令,改为从五品。贞观初复旧也。)亲勋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府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谘议参军事、(《武德令》,正五品下也。)军器少监、太史少监、亲王府典军、(已上职事官。郎将、典军为武,余并为文。《永徽令》,亲王典军从四品下。《垂拱令》改入五品也。)中散大夫、(文散官。)开国子、(爵。)定远将军、(武散官。)上骑都尉。(勋官。) 正第五品下阶 太子中舍人、尚食尚药奉御、太子亲勋翊卫郎将、内常侍、中都督上都护府司马、中州别驾、下府折冲都尉、(已上职事官。郎将、折冲为武,余并为文也。)朝议大夫、(文散官。)宁远将军。(武散官。《武德令》有天策上将军谘祭酒,九年省。) 从第五品上阶 尚书左右诸司郎中、(《武德令》,吏部郎中正四品上,诸司郎中正五品上。贞观二年,并改为从五品上也。)秘书丞、(《武德令》,正五品上。《永徽令》改也。)著作郎、太子洗马、殿中丞、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奉御、献陵昭陵恭陵桥陵八陵令、(《武德》,诸陵令从七品下,永徽二年加献、昭二陵令,为从五品。已后诸陵并相承依献、昭二陵也。)亲王府副典军、下都督府上州长史、下州别驾、(已上职事官。典军为武,余并为文也。)朝请大夫、(文散官。)开国男、(爵。)游击将军、(武散官。)骑都尉。(勋官。旧有太公庙令,武德年七品下,永徽二年加从五品上,开元二十四年省也。) 从第五品下阶 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内给事太子典内、(旧正六品上,《开元令》改。)下都督府上州司马、(《武德令》,上治中正五品下。贞观初改。)亲王友、(《武德令》,正五品下也。)宫苑总监、上牧监、上府果毅都尉、(已上职事官。果毅为武散,余并为文。)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并武散官。驸马自近代已来,唯尚公主者授之。奉车,有唐已来无其人。)朝散大夫、(文散官。)游击将军。(武散官。《武德令》有天策上将府主簿、记室、参军,九年省。《神龙令》有库谷、斜谷监也。) 正第六品上阶 太学博士、(《武德令》,从六品上,贞观年改。)太子詹事府丞、太子司议郎、太子舍人、中郡长史、(《武德令》,中州别驾从五品上,贞观年改也。)太子典膳药藏郎、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令、(武德元年敕,雍州诸县令阶从五品上,七年定令改。)亲王府掾属、(《武德令》,从五品下也。)武库中尚署令、(《武德令》依上署令,从七品下,太极年改武库令阶,开元年改中尚令阶。)诸卫左右司阶、中府果毅都尉、镇军兵满二万人已上司马、(已上职事官。司阶、果毅为武,余并为文也。)亲勋翊卫校卫、卫官。朝议郎、(文散官。)昭武校尉、(武散官。)骁骑尉。(勋官。) 正第六品下阶 千牛备身左右、(卫官已上、王公已下高品子孙起家为之。)太子文学、下州长史、(武德中,下州别驾,正六品,贞观二十三年,改为长史丞。永淳元年,诸州置别驾官。天宝八载停别驾,下郡置长史。后上元二年,诸州置别驾,不废下府长史也。)中州司马、(《武德令》,中州治中,从五品下,《贞观令》改。)内谒者监、中牧监、上牧副监、(已上文职事官。)上镇将、(武职事官。《武德令》,从四品下也。)承议郎、(文散官。)昭武副尉。(武散官。《武德令》有天策上将府诸曹参军事,九年省也。) 从第六品上阶 起居郎、起居舍人、尚书诸司员外郎、(《武德令》,吏部员外郎正六品上,诸司员外郎正六品下。贞观二年改。)八寺丞、大理司直、国子助教、(《武德令》,从七品上。)城门符宝郎、通事舍人、秘书郎、(《武德令》,正七品上。)著作佐郎、(《武德令》,正七品下。)侍御医、(《武德》、《乾封令》,正七品上。《神龙令》,从六品下。开元改。)诸卫羽林长史、两京市署令、(武德四年进为从五品上,七年定令,复旧也。)下州司马、(《武德令》,中下州治中,正六品下。)亲王文学、主簿、记室、录事参军、(《武德令》,亲王府文学已上,并正六品下也。)诸州上县令、(已上文职事官。)诸率府左右司阶、(武职事官。)镇军兵不满二万人司马、(文职事官。)左右监门校尉、亲勋翊卫旅帅、(卫官。)奉议郎、(文散官。)振威校尉、(武散官。)飞骑尉。(勋官。) 从第六品下阶 侍御史、(旧从七品上,《垂拱令改》。)少府将作国子监丞、太子内直典设宫门郎、太公庙令、司农寺诸园苑监、沙苑监、下牧监、宫苑总监副、互市监、中牧副监、(已上文职事官。)下府果毅都尉、(武职事官。)亲王府校尉、(卫官。)通直郎、(文散官。)振威副尉。(武散官。) 正第七品上阶 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卫长史、尚食尚药直长、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率府长史、军器监丞、诸州中县令、京兆河南太原府司录参军事、大都督大都护府录事参军事、亲王府诸曹参军、(已上文职事官。《武德令》,亲王府功曹、仓曹、户曹、兵曹参军事,从五品下;骑曹、铠曹、田曹、士曹、水曹参军事等,七品下也。)中镇将、(武职事官。《武德令》,从五品下。)太子千牛、亲勋翊卫队正副队正、(已上卫官。)朝请郎、(文散官。)致果校尉、(武散官。)云骑尉。(勋官。) 正第七品下阶 尚衣尚舍尚乘尚辇直长、太子通事舍人、内寺伯、京兆河南太原府大都督大都护府诸曹参军、中都督上都护府录事参军事、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诸卫左右中候、上府别将、(《武德令》,别将正五品上,后改为果毅。圣历三年复置别将。)上府长史、(《武德令》,统军长史正八品下也。)上镇副、(《武德令》,从五品下。)下镇将、(《武德令》,正六品下。)下牧副监、(已上职事官。中候、别将、镇副、镇将为武,余并为文也。)宣德郎、(文散官。)致果副尉。(武散官。《武德令》又有天策上将府参军事,九年省。又有盐池盐井盐、诸王百司问事谒者。) 从第七品上阶 殿中侍御史、(《武德》至《乾封令》,并正八品上,垂拱年改。)左右补阙、太常博士、太学助教、(《武德令》,从八品下也。)门下录事、中书主书、尚书都事、九寺主簿、太子詹事主簿、太子左右内率监门率府长史、太子侍医、太子三寺丞、都水监丞、诸州中下县令、亲王府东西阁祭酒、(《武德令》,正六品下。)京县丞、(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奉先、会昌、太原、晋阳。)下都督府上州录事参军、中都督上都护府诸曹参军事、中府别将长史、中镇副、(《武德令》,正六品下。已上职事官。别将、镇副为武,余并为文。)左右监门直长、勋卫、太子亲卫、(已上卫官。)朝散郎、(文散官。)翊麾校尉、(武散官。)武骑尉。(勋官。) 从第七品下阶 太史丞、(监局同。)御史台少府将作国子监主簿、(御史台、国子监主簿、旧正八品,《垂拱令》改。)掖庭令、宫闱令、上署令、(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官、左藏令、乘黄、典客、上林、太仓、平准、常平、左尚、右尚、典牧。《武德令》有太庙、诸陵、典农、中尚、都水、常平。其左尚、典牧本中署,右尚本下署,开元初改之也。)诸州下县令、(天宝五载,一切为中下县。)诸陵署丞、(永徽二年加秩。旧有太庙署丞,武德为九品,永徽二年加秩,从七品上,开元年省也。)司农寺诸园、(苑副监,《神龙令》有诸副监)宫苑总监丞,下都督府诸曹参军,太子内坊丞、(旧正八品上开元初改)亲王国令、(旧规,流内正九品,太极年改。)公主家令、(旧规,流内正八品,太极年改。)上州诸参军事、下府别将长史、下镇副、(《武德令》,从六品下。)诸屯监、(《武德令》有芳酝监,《神龙令》有漆园监。)诸率府左右中候、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已上职事官。别将、镇副、中候为武,余并为文也。)太子左右监门直长、亲王府旅帅、诸折冲府校尉、(已上卫官。《武德令》,诸府校尉,正六品下也。)宣议郎、(文散官。)翊麾副尉。(武散官。) 正第八品上阶 监察御史、(旧从八品上,《垂拱令》改。)协律郎、诸卫羽林龙武军录事参军事、中署令、(钩盾、右藏、职染、掌治,《武德令》有衣冠署令。)中州录事参军事、太医博士、太子典膳药藏丞、军器监主簿、武库署丞、(旧从八品下,开元初改。)两京市署丞、上牧监丞、(《武德令》,从八品下,《神龙令》有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丞。)镇军不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已上文职事官。)翊卫、太子勋卫、亲王府执仗执乘亲事、(已上卫官。)给事郎、(文散官。)宣节校尉。(武散官。《武德令》有天策上将府典签,九年省。) 正第八品下阶 奚官内仆内府局令、下署令、(太卜、廪牺、珍羞、良酝、掌醢、守宫、武器、车府、司仪、崇玄、导官、中右校、左校、甄官、河渠、弩坊、甲坊。《神龙令》又有干、楫二署令也。)诸卫羽林龙武诸曹参军事、中州诸司参军事、亲王府京兆河南太原府大都督大都护府参军事、(《武德令》,亲王府参军,从七品下,《雍州》行参军,正八品上。)尚药局司医、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丞、太子内直宫门丞、太公庙丞、诸宫农圃监、互市监丞、司竹副监、司农寺诸园苑监丞、灵台郎、(已上文职事官。)诸卫左右司戈、上戍主、(已上武职事官。《武德令》有中镇长史。)备身、(卫官。)征事郎、(文散官。)宣节副尉。(武散官。) 从第八品上阶 左右拾遣、太医署针博士、四门助教、(《武德令》,以九品上。)左右千牛卫录事参军、下州录事参军、(《武德令》有中下州诸司参军事。)诸州上县丞、中牧监丞、(《武德令》,正八品上。)京县主簿、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率府录事参军、中都督府上都护府参军、亲王府行参军、(《武德令》,正八品上。)京兆河南太原大都督府博士、(《武德令》,雍州博士,从八品下。)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丞、(《武德令》有盐池盐井监丞,《神龙令》有太和监丞。)保章正、(已上文职事官。)太子翊卫诸府旅帅、(已上卫官。《武德》、《乾封令》,诸府旅帅,正七品下。)承奉郎、(文散官。)御侮校尉。(武散官。) 从第八品下阶 大理评事、律学博士、太医署丞、医监、太子左右春坊录事、左右千牛卫诸曹参军、内谒者、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率府诸曹参军事、太子诸署令、掖庭宫围局丞、太史都水监主簿、(太史为局则省主簿。)中书门下尚书都省兵吏部考功礼部主事、(旧从九品上,开元二十四年改七司入八品,其省内诸司依旧。)上署丞、(《武德令》有芳酝监丞。)下都督府上州参军事、中都督府上州博士、诸州中县丞、诸王府典签、(《武德令》,正八品下。)京县尉、亲王国大司农、(旧规,流内正第七品,开元初改。)公主家丞、(旧规,流内正第九品,开元初改。)诸屯监丞、上关令、上府兵曹、上镇仓曹兵曹参军事、(《武德令》有下镇长史。)挈壶正、(已上文职事官。)中戌主、上戌副、永府左右司戈、(已上武职事官。)太子备身、亲王府队正、(已上卫官。)承务郎、(文散官。)御侮副尉。(武散官。) 正第九品上阶 校书郎、(《永徽令》加入从八品下,《垂拱令》复旧。)太祝、太子左右内率监门府录事参军、太子内方典直、中署丞、典客署掌客、亲勋翊卫府羽林兵曹参军事、岳渎令、诸津令下牧监丞、(《武德令》,正八品下。《神龙令》有漆园丞,《开元前令》有沙苑丞。)诸州中下丞、中郡博士、(《武德令》,正九品下。)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主簿、武库署监事、(已上并文职事官。《武德令》有天策上将府录事。其武库监事,从九品下,太极年改也。)儒林郎、(文散官。)仁勇校尉。(武散官。) 正第九品下阶 正字、(《永徽令》改入上阶,《垂拱令》复旧。)太子校书、(《永徽令》改入上阶、《垂拱令》复旧。)奚官内仆内府局丞、下署丞、尚食局食医、尚药局医佐、尚乘局奉乘司库司廪、太史局司辰、典厩署主乘、太子左右内率监门率府诸曹参军事、太子三寺主簿、詹事府录事、(龙朔年置桂坊录事,咸亨年省。)太子亲勋翊府兵曹参军事、诸州下县丞、诸州上县中县主簿、中州参军事、(《武德令》,正九品上。)下州博士、(《武德令》,中下州博士,从九品上,下州博士,从九品下。)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尉、上牧主簿、诸宫农圃监丞、中关令、中府兵曹、亲王国尉、(旧规,流内正八品,开元初改。《武德令》有亲王府镇事及司阁。)上关丞、(《武德令》有上津尉。)诸卫左右执戟、中镇兵曹参军、下戍主、(已上职事官。执戟戍主为武,余并为文。)诸折冲府队正、(卫官。)登仕郎、(文散官。)仁勇副尉。(武散官。) 从第九品上阶 尚书诸司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主事、奉礼郎、律学助教、太子正字、弘文馆校书、太史司历、太医署医助教、京兆河南太原府九寺少府将作监录事、都督都护府上州录事市令、宫匹总监主簿、中牧监主簿、(《永徽令》有监漕。)诸州中下县主簿、上县中县尉、下府兵曹、(已上并职事文官。)文林郎、(文散官。)陪戎校尉。(武散官。) 从第九品下阶 内侍省主事、国子监亲王府录事、太子左右春坊主事、崇文馆校书、书学博士、算学博士、门下典仪、太医署按摩咒禁博士、太卜署博士、太医署针助教、太医署医正、太卜署卜正、太史局监候、亲王国丞、(旧规,流内正第九品,开元初改从正流内。)掖庭局宫教博士、太子诸署丞、太子典食署丞、太子厩牧署典乘、诸监作诸监事计官、太官署监膳、太乐鼓吹署乐正、大理寺狱丞、下州参军事、(《武德令》,中下州行参军,正九品,下州参军,从九品上。)中州下州医博士、诸州中县下县尉、京县录事、下牧监主簿、下关令、中关丞、诸卫羽林长上、公主邑司录事、诸津丞、下镇兵曹参军、(《武德令》有诸桥诸堰丞。)诸率府左右执戟、(已上职事官。长上、执戟为武,余并为文。)亲王府队副、诸折冲府队副、(已上卫官。)将仕郎、(文散官。)陪戎副尉。(武散官。)唐代,宋代的官员是不是很少有授三品以上的官职
唐代对三品以上官,用“册授”;五品以上官,用“制授”,六品以下官,用“敕授”。唐代文官官阶分为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四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二十九阶。武官官阶亦分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三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三十一阶。虽然唐朝的文官与武官不设正一品,并不是真正的没有,详见天策上将。天策上将:一人,正第一品,负责唐对内外的军事作战,府主,总判府事。唐朝也有“三师”、“三公”,同隋朝一样,是属于恩宠性的赠官。
正一品 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 爵 :亲王 从一品 职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 国公 正二品 职官:尚书令(因李世民曾任此职,后来此职一直空置)、大行台尚书令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护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镇军大将军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侍中、中书令、吏部尚书、十六卫大将军、六部尚书、太子宾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护 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御史大夫、秘书监、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左右散骑常侍、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大匠、诸卫羽林千牛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大都督府长史、大都护府副都护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正四品上 职官:黄门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中州刺史、军器监、上都护府副都护、上府折冲都尉 文散官:正议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 爵:开国伯 勋:上轻军都尉 正四品下 职官:尚书右丞、尚书中司侍郎、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下州刺史文散官:通议大夫 武散官:壮武将军 从四品上 职官:秘书少监、、殿中少监、内侍、大都护府/亲王府长史 文散官:太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从四品下 职官:国子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上州别驾、大都督府/大都护府/亲王府司马、中府折冲都尉 文散官:中大夫 武散官:明威将军 隋唐时代是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职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确立。 三师为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隋朝的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 内史省,即过去的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专掌机密,草拟诏令,参议朝政。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掌管审查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敕如有违失,门下省可以给予封驳退还。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是执行机构,统管全国的各项政务,职权范围很广,下辖吏、礼、兵、都官、度支、工等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与尚书令及左右仆射合称“八座”。 三省之外,还有秘书省和内侍省。 秘书省掌管图书秘籍的收藏与整理,长官为秘书监。 内侍省是内廷的供给侍奉献机构,长官为内侍。 在朝廷,除了上述五省外,还有太常、光禄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等“五监”。 监察职官: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以治书侍御史为其副,属官有侍御史、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等。 司隶台掌京畿内外的巡察,长官为司隶大夫。属官有刺史14人,掌全国郡县的巡察。后废司隶台,改派京官以司隶头衔出使巡察。 随初袭用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地方官制后。改州、县二级官制,以州直接统县。是中央尚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权力很大,凡在其辖区之内的州县皆受其节制。 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中央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 中书令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有中书舍人,掌参议表章、草拟诏敕及玺书册命等。 门下省:以侍中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还有左散骑常侍二人,佐谏议大夫四人,皆掌规讽过失、谏谕得失。 尚书省:以尚书令一人为长官,但此职例不授人,而以其副职左、右仆射为实嘉陵江长官。尚书省的官署又称尚书都省、都堂。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唐代六部分为三等: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为后行。 唐代的中央职官可分为台省这和卿监官两类,前乾指三省及御史台,属于政务职官;后者指九寺五监,属于事务性职官。 唐代九寺是: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五监是:国子、少府、将作、都水、军器。寺的长官称“卿”,监的长官多称“监”。 唐代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御史台三院的设置与明确分东施效颦明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监察制度已经发展成熟。 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统称县令。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加强中央集权,在职官制度上,中央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宋朝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从赵匡胤建立宋王朝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其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 这类官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至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 “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例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的根据,因此称为正官或本官,又称阶官或寄禄官。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差遣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之类。也有一些差遣并不带上这些字样,如县令、安抚使等。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其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差遣。至于“职”,一般指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衔头,并非实有所掌。宋神宗元丰三年官制改革后,撤销馆职,另设秘书省职事官,自秘书监丞、著作郎以下,都称馆职。其他文臣兼带馆职,武臣带阁门宣赞舍人,则称“贴职”。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自赵匡胤建宋以后,三师、三公之制虽承唐制保留下来,但授与大臣者为数并不多,尤其是太师一官,只以赵普与文彦博两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后,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间竟多达18人。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贯、王黼等宠臣外,其他多为宋徽宗的儿子(太子除外)任职。 宋代在京服职的文官,按其官阶分为京官和升朝官二等。唐代从宰相以下在京师做官者,均称之为“京官”。其中常能朝见皇帝的称为“常参官”,此外称为“未常参官”。宋代的京官含义又有不同,仅指不常参的低级文官,实际类似唐代的“未常参官”。这类京官的寄禄官,宋初有秘书省的著作佐郎、大理寺丞以下到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等。宋神宗改革官制,自下而上有承务郎、承奉郎、承事郎、宣义郎、宣德郎(徽宗政和间改称宣教郎)等五阶,其官品为从九品、正九品和从八品。宋代初年,由吏部主管京官注授差遣事宜。太宗时设差遣院,与升朝官一起,由差遣院委派差遣。神宗改制后,废除京官之称,规定在法律上和一般公文中都称“承务郎”以上,不过时俗仍沿旧习称京官。 唐代的常参官在宋代称为“升朝官”。这是对可以朝见皇帝和参加宴坐的中、高级官员的总称。北宋前期,文臣自太子中允,武臣自内殿崇班以上均为升朝官。神宗改革官制后,文臣自通直郎到开府仪同三司,武臣自修武郎到太尉,为升朝官。又改侍从官以上官员每天赴垂拱殿朝见,称为“常参(日参)官”;朝廷各司的朝官,每五天一次赴紫辰殿朝见,称为“六参(每月六次)官”;另一种是每逢朔(初一)、望(十五)赴紫辰殿朝见,称为“朔参官”。 武官依其官阶分为横班、诸司使、使臣三等。 宋初武官处以“三班”者,称“祇应官”,有左、右供奉班。太宗时因资品少,又陆续创设三班借职、三班奉职(原殿前承旨)、左右班殿直、左右侍禁、东西头供奉官,称“小使臣”;内殿崇班、内殿承制以及阁门祇候,称“大使臣”。大、小使臣都由三班院统辖。徽宗政和二年,其他武官都改称“大夫”或“郎”,唯有使臣依旧不改。宋高宗时重定武阶,其中小使臣八阶,大使臣两阶。 宋初承后唐旧制,在三班之上设诸司使、副使,当时尚有正官担任实职,但后来逐渐变成阶官。自皇城使至供备库使,共四十使,是诸司正使;其副职是诸司副使。《宋史·职官志九》云:“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谓之东班,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谓之西班。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东班和西班是因朝参时班位的排列方向而得名。诸司使、副使,到徽宗政和二年改用新名,《宋史·职官志九》云:“政和二年,乃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东西班官员都是正七品。 比诸司使更高的武阶是横班,或称为横行,也有正、副使之分。正使是内客省使、客省使、引进使、四方馆使、东上阁门使、西上阁门使;副使是客省副使,引进副使、东上阁门副使、西上阁门副使等,共十阶。朝参时位在东班前,列成横行。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亦改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共十二阶。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又增置宣正大夫、宣正郎、履正大夫、履正郎、协忠大夫、协忠郎、翊卫大夫、翊卫郎、亲卫大夫、亲卫郎等十阶,通称为横班。正使为正五品到正六品官,副使为从七品官。 乾道六年孝宗欲清阁门之选,置阁门舍人十员,以待武举之入官者,掌纠察殿廷礼仪失制,并兼侍立,若皇帝驾幸,作为随从,称为“阁职”,有如文官之馆职。此职先由中书省召试,然后任命。淳熙间,又置看班祇候,由忠训郎以下、秉义郎以上充任;阁门祇候,须由胸怀韬略,善弓马,并在边境任过职者充任。宋宁宗时,特别重视此类官员的选任,《宋史·职官志六》说:“庆元初,申严阁门长官选择其属之令,非右科前名之士不预召试,盖以为右列清选云”。凡带阁门之职者,均称为“阁职”。 宋朝诸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王,为正一品。(全为加官,不是常职。南宋末年的左右丞相,也为正一品) 诸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嗣王,郡王,国公,为从一品。 诸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为正二品。 诸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为从二品。 诸宣奉、正奉大夫,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上护军,为正三品。 诸正议、通奉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开国侯,护军,为从三品。 诸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诸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宋朝的官制是以中央朝廷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为其特征的。 宋代的枢密院是掌管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专管兵籍、虎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但须经皇帝批准。在宋代,一般把副宰相“参在政事”与枢密院的首脑称为“执政”,而把宰相和执政合称为“宰执”。后宋朝还高有翰林学士院,它不属于以宰相为首的中央行政系统而直属于皇帝。负责为皇帝草拟制造、国书等。 设立三司,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权力很大,地位仅次于二府。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的任用由皇帝直接掌管,宰相不得过问。宋朝最初是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后发展为路、州、县三级制度。宋代最低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县,设县令为长官。州的长官是朝廷委派文职京官前来“知某州事”的,所以又简称知州。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路为后行政区划。唐朝的文武官员是怎么设制的?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袭隋制。《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在唐高祖武德时期就比较完备地建立起来。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新唐书·百官志》说: 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使职差遣”逐渐侵夺了原来职官的权力,新出现的一些使职,使得原来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紊乱。他们占据了中央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当时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国史补》所说的“为使则重,为官则轻”。这种现象对宋代官制也有一定的影响。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以下几个系统: 一、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政事堂 唐代初年,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门下侍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共议国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辅佐皇帝总领天下大政的官员。《新唐书·百官志》说:“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后来,因为唐太宗即位前虽曾任过尚书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职,便以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门下侍中、中书令号称宰相。据《册府元龟·宰相总序》说,自隋代以来,就有“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轻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并假借他官之称。如唐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称“参议得失”,或称“参知政事”等等,名称不一,都是宰相之职。《旧唐书·李靖传》载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中书令(《百官志》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辞极为恳切,唐太宗为之感动,说:朕观古往今来,身居富贵,能知足者甚少。纵然才能不堪,身患疾病,犹自强居职位。公能识大体,精神诚可嘉。于是,太宗除下优诏,令其在家调养外,又命其疾小愈,两、三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贞观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绩为太子詹事(东宫百官之长),并特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使其与侍中、中书令一样参预宰相职事。从此之后,就有“平章事”与“同三品”的衔号,就是品级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则,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职权,只有三公、三师及中书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此以后,“同平章事”也成为宰相的衔号。开元以后,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结果就不能参与宰相机务,而被挤出宰相行列。 安史之乱以后,宰相名号又有了变化。由于代宗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升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为正二品,所以就废除了“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职衔。与此同时,中书令和门下侍中基本是藩帅兼领,几乎不单独作为宰相来设置,因此,唐后期的宰相名号基本上就是“同平章事”了。 唐代初年,三省长官在门下省议事。这个议事地点称为政事堂。《文献通考·职官四》说:“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其后,高宗时的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张说为中书令,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且列吏房、机务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于后,“分曹以主众务。”至此,政事堂已从“议事”之所变成宰相的办事机关了。产生这个变化的原因是因为唐玄宗以前,宰相都是三省长官兼职的(因三省长官尚有本省常务),他们上午在政事堂议事,下午就回本省办公,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办公机关。玄宗开元以后,宰相数量少了,其职位更为尊崇,基本上是专职的(杨国忠虽身兼四十余职,但也以相职为主),于是就有必要设立一个固定的宰相办事机关,并列五房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决策机关。军国大事经政事堂会议商定,奏请皇帝最后裁决;机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员的升降任免,只在政事堂议论,他官不得预闻。在政事堂(或中书门下)议事的几位宰相中,有一位是首席宰相,称为“执政事笔”。唐玄宗时,李林甫、杨国忠为相,他们之所以能专权用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长期窃居了“执政事笔”的职位。安史之乱后,肃宗鉴于相权集中而造成个人专断之弊,乃“令宰相分直政事笔、承旨,旬日而更”。宰相十天一秉笔的制度,到唐德宗贞元十年(公元794年),才改每日一人轮流秉笔,其用意显然是在于防止宰相专权,但德宗以后,这个制度并没有沿续下去,如穆宗、敬宗时的李逢吉,武宗时的李德裕都是独秉国政的。宰相权力的大小,都是取决于皇帝(还有中晚唐时期的宦官)的态度的。 二、三省六部 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备,分工较明确,是封建社会发展至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这些一直沿续到清代,基本上没有改变。但有一点与明清不同的,唐代的尚书省有一个总机构,名为“都省”,都省之中以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兵、刑、工右三部。左右丞处于行政监督地位,而左右司则兼有总务管理的性质。 唐代中书省(隋因避讳作“内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书省与门下省,它们合称为两省或北省(尚书省称为南省),长官为中书令、侍中,开元时皆为正三品(代宗时升为正二品)。中书省与门下省同秉军国政要,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凡军国要政,皆由中书省预先定策,并草为诏敕,交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付尚书省颁发执行。门下省如果对中书省所草拟的诏敕有异议,可以封还重拟。凡中央各部、寺、监及地方各部门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认可以后,方送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或草拟批答,门下省如认为批答不妥,也可驳回修改。唐太宗非常重视中书、门下两省在中枢政务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他曾多次称中书门下为“机要之司”。《资治通鉴》卷192记载:他于贞观元年十二月对群臣说: 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人心所见,至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 可见唐太宗非常注意集体的智慧,防止个人专断而造成“兆民之深患”。中书、门下协助皇帝决定大计方针,就是防止个人专断的有效措施。 中书省,置中书令二人,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高宗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称右相。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中书令称内史。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又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称紫微令。后复旧称。中书令为一省之首官,《新唐书·百官志》云:“中书令……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为中书令之副,参议朝廷大政,临轩册命,若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又置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书省的骨干官员,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因其所掌皆机务要政,故特规定四条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缓,禁违失,禁忘误。他们可以就省内所讨论的军国大政及报上的奏状,发表自己的初步处理意见,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谓之“五花判事”。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然后根据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这个专门负责执笔草诏的舍人称为“知制诰”,其余舍人也要分别在制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舍人六人分押尚书省六部,并辅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议事处政事堂就有一个门通往中书舍人办公厅,宰相常从这个门经过,找中书舍人咨询政事。据《旧唐书·常衮传》载,代宗大历时,常衮为相,才把这个门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来”。肃宗时,常以他官知中书舍人事,《新唐书·百官志》说当时因“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直至武宗会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但这一制度在当时似乎未认真执行过。唐代的中书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职,所谓“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是跃居台省长贰以至入相的一块重要跳板。此外,中书省的属官还有起居舍人2人,从六品上,《新唐书·百官志》云:“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通事舍人16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舍人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诸礼节。四方蛮夷纳贡,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进。军士出征,则受命劳遣,并每月慰问将士家属。又有主书4人,从七品上。主事4人,从八品下。右散骑常侍2人,右谏议大夫4人,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 门下省,置侍中二人为省长,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门下省为东台,侍中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称纳言,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门下省为鸾台。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称黄门省,侍中称监,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称左相。《新唐书·百官志》云:“侍中……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有门下侍郎2人,正三品,为侍中之副,龙朔二年改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又称门下侍郎。《百官表》云:“门下侍郎……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则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莅封符券,给传驿。”门下省的属官有左散骑常侍2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夫4人,正四品下,掌谏诤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有一个名叫鱼保宗的,上书建议置铜匦以接受四方之书。武则天接受了这个意见,铸铜匦四个,涂以四方颜色,排列在朝堂:东方青匦,称为“延恩”,凡是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南方红匦,称为“招谏”,凡是论及时政得失者投之;西方白匦,称为“申冤”,凡是陈述受抑屈者投之;北方黑匦,称为“通玄”,凡是告发天文或秘密谋反者投之。朝廷派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各1人为使者,管理四方铜匦;又派御史中丞、侍御史各1人为理匦使。天宝九载(公元750年),唐玄宗以“匦”声近“鬼”,故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肃宗至德元年(公元756年)恢复旧称。德宗建中二年(公元781年),以谏议大夫1人为知匦使。又有给事中4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监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审毕,则驳正违失。凡是诏敕有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白居易在《郑覃可给事中敕》中说,给事中的职责是“凡制敕有不便于时者,得封奏之;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天下冤滞无告者,得与御史纠理之;有司选补不当者,得与侍中裁退之”。《旧唐书·李藩传》载,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805年),李藩任给事中,“制敕有不可,遂于黄敕后批之”。当时有人对他说,这是皇上的圣旨,应该把自己的意见另纸写上,那能随便拟在圣旨上?李藩说,如果用另纸写,便是文状,那能称为拟敕?李藩之所以敢于发此大言,就是因为制度规定给事中有权在认为不合适的诏敕上“涂窜而奏还”。白居易所谓“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就是《大唐六典·门下省》说的“凡国之大狱,三司详决,若刑名不当,轻重或失,则援法例,退而裁之”的意思一样。《新唐书·百官志》说,给事中可“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就是指他们可以组成“三司”,越过执法机构,受理天下冤错案件,听其诉讼,这种制度称为“三司受事”或“三司详决”。白居易所谓“有司选补不当者,则与侍中裁退之”,就是《新唐书·百官志》所指的“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待中而更焉。”这种制度称为“过官”。又有起居郎2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法度。天子御正殿,则起居郎居左,舍人居右。若天子有诏命,起居郎俯陛以听,退而书之,每季终了时交给史官。贞观初年,以给事中、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唐高宗时,许敬宗、李义府为相时,为了防止泄密,上言减少预闻机密的人员,故命起居郎、舍人承旨之后,与百官同出,不得与闻机务。至文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才诏令起居郎、舍人于入阁之日,具纸笔立于螭头下,恢复贞观时期的制度。 此外,门下省还设有录事4人,从七品上;主事4人,从八品下;左补阙6人,从七品上;左拾遗6人,从八品上;典仪2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序。城门郎4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开关之节。符宝郎4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家之符节,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天子行幸,则奉宝随从。凡命将、遣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 中书省与门下省还各有补阙拾遗,它们均分左、右置,“左”隶门下省,“右”隶中书省。左右补阙,从七品上;左右拾遗,从八品上,均是武则天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创置的。据《旧唐书·白居易传》载,白居易于宪宗元和二年(公元808年)曾任过左拾遗,他说:“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廷诤”。“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弊无不言,此国朝置拾遗之本意也”。谏官有直接向皇帝提意见的机会,所以,官品虽低,也颇为时人所重。从理论上说,谏官的本职,就是建言讽谏,即使言辞激烈,也无可责难,白居易在任拾遗、补阙期间,曾尽其职而力谏,屡次上书言事,甚至当面和皇帝争执,据《通鉴》卷238记载:“白居易因议事,言陛下错,上色庄而罢,密召承旨李绛,谓‘白居易小臣不逊,须令出院’。”所以,元和八年(公元813年),白居易被改任太子左赞善大夫,这是一个不得过问朝政而专门陪伴太子读书的闲官。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宰相武元衡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刺死,白居易激于义愤,首先上书“急请捕贼,以雪国耻”,而当时旧官僚集团却攻击他说“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并借机加以诬陷,把他贬为江州司马。这件事既说明了谏官有言事的特权,也说明谏官处境的艰难。 三、尚书都省 尚书省置令1人,正二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称东台,废尚书令,改尚书为太常伯,侍郎为少常伯,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又改称文昌台,不久再改为文昌都省。垂拱元年(公元685年)称为都台,长安三年(公元703年)称为中台。唐代尚书省的办事机构设在长安皇城的承天门大街东侧,位于中书、门下二省之南端,所以又别称南省或南宫。从中书门下发出的诏令制敕,均经由尚书省转发到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各州县,或者根据诏令制敕的精神制成政令,下达到有关部门。《新唐书·百官志》说: 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之节。凡符、移、关、牒(按:皆公文名),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这说明尚书省的权位相当重要,据《旧唐书·戴胄传》记载,唐太宗曾说:“尚书省,天下纲维,百司所禀,若一事有失,天下必受其弊者。”这几句话就足以说明尚书省在中枢行政机构中的重要地位了,也就是说在三省中,尚书省才是行政的实际总汇。唐代的尚书省组织更加整齐严密,由隋之六曹固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而每部的组织,则以隋之侍郎升为尚书的佐贰,在尚书左右丞下,每部有4个属司,共24个司。 尚书省的长官是尚书令,掌典领百官。因为唐太宗即位前曾任其职,故唐代例不复置。以左右仆射为本省的实际长官。另有左丞1人,正四品上,右丞1人,正四品下,主持省内日常事务,《新唐书·百官志》云:“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有左右司郎中各1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1人,从六品上,为丞的助手,分判本省六部诸司事务。唐高宗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改左右丞为左右肃机,郎中为左右承务,诸司郎中为大夫。唐初,仆射的地位十分尊崇,因为在中枢的职事官中,正一品的三公、三师不单独设置,而正二品的尚书令又被废,只有从二品的仆射官阶最高,其他两省的副官如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以及各寺、监的长官均在三品以下。所以《唐会要》称左右仆射为“师长百僚,虽在别司,皆为统属”。据说仆射于都堂上书,宰相皆送,文武三品以上官均升阶列坐,左右丞、各部侍郎、御史中丞以及四品、五品以下者皆罗拜阶下,仆射不答拜,可见其威权之重。自中唐以后,由于仆射被排斥于宰相行列之外,尚书省的地位因受到使职差遣的冲击,加上用非其人,其享有的地位就逐渐下降了。 据《唐会要》记载,贞观时,唐太宗曾规定:“尚书细务属左右丞,惟大事应奏者乃送仆射”。可见左右丞在尚书省内的权位也是相当重要的,其中左丞统吏、户、礼三部;右丞统兵、刑、工三部。六部诸司文案均需送都省由左右丞勾检后,方下达到有关部门。因为规定省内有大事才向仆射请示,其余细务均由左右丞处理。这样,左右仆射已渐被架空,都省的实权自然落在左右丞手中了,所以到宋代,左右丞也是执政官之一。 尚书都省所属的六部二十四司,负责处理全国军政、财文、兵刑、钱谷等一应行政事务。其中吏部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下统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唐代规定官员的选授制度是:三品以上者由皇帝亲自选授,五品以上者由宰相提名呈报皇帝御批,吏部听制授官;六品以下者由吏部根据其身材、资历、才能、功劳、德行、言辞、书判诸方面的优劣予以“注批”,并报请门下省审复后授职。四司官员分掌如下: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假告身、假使,其中有一人专掌选补流外官。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均为尚书、侍郎之副贰。司封郎中,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司勋郎中,掌官吏勋级;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官员死亡后,史官要为其立传,太常要议谥,若要铭于碑者,则会同百官议其宜记述的事迹上报,然后考功郎中通报其家属。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以前,由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户部,掌天下财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钱谷、贡赋等,所属有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其中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婚姻、继嗣之事;度支郎中、员外郎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与中书门下省议定上奏;金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管理两京市、宫市等交易之事,并供给宫人、王妃、官员奴婢衣服;仓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储、出纳租税、禄粮、食禀之事。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所属有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其中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本省尚书、侍郎之副;祠部郎中、员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膳部郎中、员外郎,掌陵庙之牲豆酒膳;主客郎中、员外郎,掌诸蕃朝谨之事。开元二十四年玄宗诏礼部侍郎主持科举考试。这样,礼部的地位就大大提高了。兵部掌六品以下武官选授、考课、主持武举,以及军令、军籍和中央一级的军训,但并不直接带兵。所属有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其中兵部郎中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诸事;一人判簿籍及军戎调遣之名数。 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解状。皆为尚书、侍郎之副;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地图、城隍、镇戎,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蕃客至,鸿胪寺先询问其国山川、风土,然后制成地图上奏,并送副图于职方司,殊俗入朝,则图其容状及衣服样式通达于上;驾部郎中、员外郎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库部郎中、员外郎,掌兵器、卤簿仪仗。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并平议国家之禁令。其属有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四司。其中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寺及天下上奏诸案件,为尚书、侍郎之副贰。凡是审理大案件,可用尚书侍郎之名义与御史中丞、大理卿组成“三司”,共同参议。国家发布大赦令,可代表刑部召集囚徒宣布赦免名单;都官郎中、员外郎,管理俘虏,奴隶的簿录,给以衣粮医药,并审理其诉讼事件;比部郎中、员外郎负责通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勋赐缺乏物资,以及军用物资、器械、和■等事;司门郎中、员外郎,管理门禁关卡出入登记,以及各地上缴失物的处理。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国家农、林、牧(军马除外)、渔业之政,以及诸司官署办公所需纸笔墨之事。所属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其中工部郎中、员外郎,掌城池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助手;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及在京文武官员之职田、诸司官署公田的配给;虞部郎中、员外郎,掌苑囿、山泽草木以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的供给和畋猎之事;水部郎中、员外郎,管理河流过渡、船舻、沟渠桥梁、堤堰、沟洫的修缮沟通,以及渔捕、漕运诸事。 六部长官称为尚书,正三品,副官为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唐初以来,尚书的地位很高,据《通鉴》开元二十四年的记载:“惟旧相及扬历中外有德望者乃为之”。正因为如此,尚书实际上成为高官权臣的兼职,不能具体处理本部事务,这自然就被架空而失去实权。唐代六部尚书分为三行: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是后行。各部官员的迁转就是按照这个次序的,由后而中而前的,所以担任某部尚书,并不等于熟悉这部的职务,而只是由于资格的关系。因此,中唐以后,六部尚书基本上成为官员迁转之资,其官称只代表一种身分,而不一定说明所任的职务。这就是宋代六部等于虚设,而另以其他机构代替六部的由来。 四、唐代的监察机关——御史台 唐承隋制,置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设御史大夫1人,正三品。《新唐书·百官志》云:“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会要·御史台》云:“正朝廷纲纪,举百家紊失”。在隋朝及唐初,御史台只管揭发,并且只要根据传闻即可奏劾,不需要什么证据,更不受理诉讼,这就是《通典·御史台》所说的“但风闻弹事,提纲而已”。唐太宗非常重视御史台的作用,他要求三省和御史台官员各尽其责,真正起到互相检查的作用。《贞观政要》卷1记载他对大臣说:隋朝所以二世而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皇帝“不肯信任有司,每事皆自断”,结果群臣有意见都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顺而已”。而他自己则要“择天下贤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事”,凡事都要交给有司商量,然后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才能上奏施行。他为了充分发挥御史台的监察职能,贞观元年(公元627年)规定:凡是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官吏入阁议事,都要有谏官随同,有不当的随时进谏。御史台的地位由此提高,对于纠正官吏的违失起了一定作用。贞观以后,御史台也受词讼,并且设置了“台狱”,《新唐书·百官志》说:“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对于百司不法事件,“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在纠举之前,往往要“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御史台的次官,唐初依隋旧制,称治书侍御史中丞,高宗李治即位,因避帝讳,改称御史中丞,正五品下。《唐会要》“御史大夫”条云:由于“大夫秩崇,官不常置”,故实际上以“中丞为宪台之长”。 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公元684年),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不久,又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每年派使者八人,春季称为风俗,秋季称廉察,以四十八条监察州县官员。唐肃宗至德以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东都洛阳设留台,有中丞1人,侍御史1人,殿中侍御史2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持留台事务,而三院御史也不常备。 在御史台内设有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从六品下)、殿中侍御史(从七品上)、监察御史(正八品上)居其职,合称“三院御史”。其中侍御史6人,掌纠举弹劾百僚,推鞠狱讼、知公廨等杂事。所谓推鞠狱讼,是指对被告发官员进行审理,这主要是“制狱”,即皇帝亲自命令办理的案子。弹劾指按朝廷行政法规指控官员的不法行为。知公廨杂事是指处理台内日常杂务。这一职务一般由资格较老的人担任,称为“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一切事务由他专决,所以也称为“台端”。唐 唐朝(129)武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