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牙黑殿 地第三殿:黑大地
地第三殿:黑大地
地第三殿:黑大地
第三殿:宋帝王余(宋帝明王),二月初八日辰,司黑大地。此地者,其罪根多因邪、诳、愚、好所致。此中罪人,身陷量由旬之焰中,遭黑束,後被於利刃刀地之上,一旁有焰牙狗(蛋dan)食,比,悲叫盈天,有救者,至罪消。若得人身,其身份鄙劣下,常渴交迫。此之苦更於前的活大地。罪,若尚有余罪,再其它地消罪。地之苦,在去不得。
一、舂:
《》:生以心生,死後此地。例如欲美味,肉成泥或制成丸。又《所起》:行多,害人。前有多欺老弱孺,令其晚境、孤苦依者,死後逃舂苦。
二、挖眼:
地的果是循的,多罪非一,造多,受罪的也多,挖眼其中一而已。《玉准》:凡造文件、取,此地。:凡造不善者,黑大地,其中多受挖眼之苦。
三、倒吊:

《玉准》:生前以凌虐心,生倒行取,或倒吊生,如:、,予以烤,如烤乳、烤全羊、烤牛排、、、等,此。又巧,倒吊捕禽走,或以手段掠奸淫,亦此地。
四、刖(削)足:
《玉准》:凡生前恃凌弱,以尊卑,刻薄待人,如刻薄待下或卑女、人,令其立足之地。凡此,死後此一刖足地。
五、吸血:
《玉》:利用公款、侵占物、吞食、吸血弱者,死後此地,任蝠吸取身上之血,直至干涸而死,一吹死而生,如此生生死死,苦痛至,直至罪受,又展其它地。
六、蛆蛀:
行不之此罪。此中,罪人身遭受毒蛆啃噬,皮肉至筋骨、一切身分,分分均遭蛆肆虐啃蛀,心之痛,其苦比。
七、穿肋:
《玉》:凡官不忠不廉、不人民、或逃、人墓、人名、捏造、人解除婚,死後均此。今言自由,已到肆意之地,抨所引起的、害出不,危社,或有做、婚人、破人家庭者,死後均受此穿肋之苦。
八、抽筋:
生前好食物之筋,或毒品、唆使犯罪、令人落,均此地。此地:罪人被於上,筋被拉出,作索拉,後有鬼足鞭促你,打你,苦痛叫盈天。《玉准》:遇有姿色便思奸淫、怙不悛、恣行淫、唆人退婚、夫淫等亦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