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没离婚可以申请共同财产保障吗
没离婚可以申请共同财产保障吗
没离婚可以申请共同财产保障吗
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
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我现在可以申请要回共同财产吗
如果当初你放弃了,并且有协议或者相关的证明你已经放弃了,就要不回来了。
离婚前可以转移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肯定是不能够转移共同财产的,即便离婚前的转移骗过了对方,导致离婚时没有分割这部分财产,离婚后对方发现的,依然有权要求再次分割。
以下是一个《离婚后发现前夫隐瞒房产,可以要求分割吗?》的经典案例,供您参考下。
案情简介
付先生早年与孙女士在福建老家结婚,生有一个女儿,一直未领取结婚证。2001年,俩口子来深圳后打拼多年,慢慢有了自己的广告公司,又先后置办了三套房产,2007年两人才补领结婚证。但好景不长,领取结婚证后不久付先生有了外遇,出生于1988年的吴某,做了1965年的”有妇之夫付先生的“小三”。2013年4月,付先生与妻子协议离婚,付先生净身出门,所有房产、车子全部归前妻和女儿所有。
不久孙女士发现,付先生在2009年11月购买过深圳市宝安区一套房产,并将该房产以买卖合同的形式赠与吴某,孙女士遂心有不甘,向宝安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付先生与吴某就系争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请求将房屋恢复原来登记。
法院审理
法庭上,吴某称自己与付先生二人同居后,付先生就购买了该套房屋给她居住,当时协商一致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为两人共同共有,所有费用均由付先生出,但此后取得的房地产权证中并没有吴某的名字,于是双方又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载明付先生自愿将房产的一半份额赠与吴某,所以该合同实质是赠与合同,应有效。
法院认为,付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系争房屋,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独处分,故判决宣告上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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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之前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没离婚之前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有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在夫妻关系终止前,除非有重大理由,不能对该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之间都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例如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可以不离婚,直接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离婚共同财产计算?
应该是从结婚到离婚之日前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姻存继期间所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财产计算可以你所在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离婚时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可以吗
这个当然可以,因为不管债务还是财产都是共同所有的,自然可以互抵。
夫妻不离婚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夫妻不离婚,想分割共同财产,不用到法院起诉,夫妻协商一致,写下书面协议,约定哪些财产归哪方所有,就可以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不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就只能算夫妻共同财产了,不离婚无法要求分割。

离婚共同财产怎么算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双方意愿自由约定分配方案。
若是起诉到法院离婚,那么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也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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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险算是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养老保险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到银行调查吗
可以。但是实践中,除非你能提供朋友老婆在某家银行的账号,不然法院和各家银行都会倾向于图省事、懒于查询。
既然是老婆提出要离婚,那么你朋友可以要求协议离婚、合理分割财产。如果朋友老婆已经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朋友可以向法院表明双方感情尚可、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绝不会轻易判离。此时如果老婆急于离婚成功的话,就会对财产作出让步了。
这个办法的依据是:基于我国各地法院判决离婚案件遵循的惯例(或者说潜规则),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因此只要有一方表示仍然对对方有深厚的感情,法院就不会轻易判决离婚。考虑到你朋友存在残疾的情况,你朋友更可以争取法院的同情,将离婚的事情拖一拖,并且争取到更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