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补办结婚证能离婚吗 我儿子上高一了,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因意见不合要分手,孩子的扶养权归谁?可以尊重孩子的选择吗
我儿子上高一了,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因意见不合要分手,孩子的扶养权归谁?可以尊重孩子的选择吗
我儿子上高一了,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因意见不合要分手,孩子的扶养权归谁?可以尊重孩子的选择吗
希望考虑一下,想想一个孩子的考虑,让他同意要不然会伤害她
孩子的扶养权归谁。是不是孩子的工资就交给谁
孩子如果已经有工资了,
证明他是成年人了,
他的收入由他自己支配。
但是他的父母无论是否离婚,无论抚养权是哪一个,他都必须赡养。
9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吗
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一件,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十多岁的两个孩子归谁扶养
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十多岁的两个孩子归谁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没领结婚证,要争取孩子的扶养权,能在女方所在地办理吗
1、女方意欲争夺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需要向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发起抚养权之诉。不能在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男方被监禁。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女方如果要实现诉讼目的,就应当努力向人民法院证明非婚生子女与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或者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方可以有效实现诉讼目的。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直至该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9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条、22条
没办结婚证女方死了孩子的扶养权是男方的吗?
不论是否婚内生育的孩子,孩子的父母同样的抚养义务。也就是说,即使父母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孩子的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所以,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女方死亡抚养权应该属于男方。
请问孩子的扶养权可以公证吗?
无须公证,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你是乙肝,对你争取抚养权不利。
抚养协议是可以公证的
孩子的扶养权归女方,再嫁孩子的姓氏怎么办
孩子可以随亲父姓,随妈姓,也可以随后夫,看看咋样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法院判孩子归谁扶养在孩子几岁时征求孩子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确定小孩抚养权时,如果小孩已经满10周岁的,应该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
我结婚了,可没证,老公和别人生了孩子,我儿子的扶养权能归我吗
你百里挑一出来的老公敢对你母子这样,说明你老公根本不把你母子放在眼里,虽然你俩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婚姻法来说,属于无效的婚姻,没有证、又结婚有了小孩,又属于未婚先育,也可以用抛弃小孩罪名起诉你这个不负责任的老公,也可以打横来,带着小孩一走了之,问题是俩个人的责任你一个人来承担,你会很辛苦,请你三思而后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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