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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了怎么办 我是2010年5月12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至今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现在这个证还能用吗

火烧 2021-05-27 18:18:06 1031
我是2010年5月12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至今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现在这个证还能用吗 我是2010年5月12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至今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现在这个证还能用吗可以的,我表姐跟你的情

我是2010年5月12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至今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现在这个证还能用吗  

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了怎么办 我是2010年5月12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至今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现在这个证还能用吗

我是2010年5月12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至今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现在这个证还能用吗

可以的,我表姐跟你的情况一样,也是2010年考的证,没有继续教育,前一段在我们当地找一家会计培训机构,他们可以代办,我们这边补一年是90,我表姐总共花了270,大约十来天就搞定了,你也可以试试。

我是2010年12月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至今未参加继续教育。我应如何参加?是否有时间限制?

继续教育需要看当地统计局的通知。一般是两年一次继续教育。

求助:我是08年10月在山东日照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至今未参加过继续教育,请问今年是否可以一起不会来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每年都必须继续教育的,连续2年不继续教育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就会作废的。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6年1月5日首次发证日期,什么时间开始继续教育?

当年取得的会计证当年不参加继续教育;到第二年每年都要参加;

2010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继续教育吗?要怎样办,流程?还有是现在过了吗

要的,从拿证后次年就要开始继续教育。
到财政局报名,或可以看一下财政局网或省财政厅网上看一下有没有网上继续教育的,要是有就可以直接在网上学了。时间也可以在上面看到的。

连续几年未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各地都有自己的管理办法,比如补学相关的应学内容等等,你可以到当地财政部门问一下。

2015年1月20号下来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什么时候参加继续教育啊?唐山市的

你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从取得的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当年可不用参加的哦

昆山会计从业资格6年未参加继续教育还有效吗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
有点危险,问问财政局。
如果考会计从业资格证报班,选择网校学习,随时学习,充分利用闲暇时间进行学习,老师随时辅导,一对一答疑,为您保驾护航,不仅仅随时能听课,而且能随时一对一家教式辅导答疑,面授班虽多,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如果自己的运气不好,白花报班费,如果不好,那就浪费了,另外,现场授班,不仅要遭受车马劳顿之苦,而且听不懂就过去了,一步跟不上那么就步步跟不上,教师上完课就走,学习中遇到不会或不懂知识,想问老师,老师也不太可能留下回答,在家学习遇到问题更不知道问谁了。而网校学习方式则不同。目前448元,拼的就是人品,拼的就是效果,拼的就是口碑,家教式答疑辅导,随时语音互动,学习效果好。全程答疑辅导,全程监督学习,辅导包通过,学习共分三轮,扎扎实实:
第一轮学习,主抓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
第二轮学习,疯狂做题
第三轮,留一周查缺补漏
第一轮,要求全面掌握知识;第二轮,要求知识点的系统梳理,最终达到炉火纯青;第三轮准备考试了。
这儿学习,要求端正态度,也就是说必须接受监督,监督方法:商讨学习计划,落实到哪天做什么,一旦确定下来,严格执行,汇报方法:计划应该到哪,实际到哪,完不成进度,要严厉批评 。章节练习结果要截图汇报。建议每一章章节练习准确率不到80%,不进行下一章学习,一步一个脚印。建议每天汇报学习情况。

在坪山办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怎么查询继续教育登记

关于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及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属主管局总公司、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
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以及《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
会[2010]2665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
专业素质和会计培训工作质量,确保会计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将我市2012年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以及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
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二、培训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培训范围及内容
(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北京会计学会统一组织,培训内容及计划另行通知。

(二)中、初级及其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1、各类企业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等。
2、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
法、非税收入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医
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3、农村会计人员培训重点内容:财政支农政策、涉农法律法规以及财经基础知识和基
本技能等。
四、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总体指导。
(二)各区县财政局、经备案的市属主管局(总公司)财务部门在市财政局指导下负责
本区县、本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
(三)积极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
作。经市财政局备案公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
作。
五、视同继续教育办理流程
(一)视同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符合下列条件,并在2011
年、2012年度取得相应合格成绩或学历(学位)证书的会计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相应年度的视
同继续教育:
1、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取得单科合格成绩;
3、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
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二)视同继续教育办理流程
1、会计人员点击“视同继续教育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
(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填写
视同继续教育申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
并打印申请表,签署姓名。
2、会计人员携带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视同继续教育申请
表》、符合申请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
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的30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
续。
3、区县审核人员对会计人员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等资料进行审核,同时与会计人
员管理系统中的视同继续教育申请信息进行核对。如确认符合视同继续教育条件,由审核人
员在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姓名及审核日期。
4、网上审核通过后,北京会计网自动增加会计人员所申请年度的视同继续教育培训记
录。
5、《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视同继续教育申请表》、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由所选
择的办理区县存档备查。

六、2011年度继续教育补办相关事项
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规定,自2011
年6月1日起,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
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
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
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根据此规定,2011年之前(不含2011年)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在2012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时,未参加2011年度继续
教育的需先补办2011年继续教育。
2、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北京会计网公示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补办2011年度继续教育。
七、相关要求
(一)会计人员
1、会计人员需先完成注册登记及信息采集手续后,方可办理视同继续教育申请。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通过北京会计网进行记录,不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
打印。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北京会计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二)培训机构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
财会[2010]2665号)各项规定,根据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规定的培训内容及要求,合
理安排培训内容和计划,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确保继续教育培训质量。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根据上述培训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会计人员要
求,确定年度培训计划。分月培训计划(包括2011年继续教育补办与2012年继续教育)应于
每月(从5月开始)2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数据导入会计管理
系统并上报学员考勤情况。未经申请备案的培训,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时。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并
如实上报学员考勤情况,严格禁止只收费不培训。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建立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档案管理要规范,资料要
完整,查询要方便。
5、经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公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未经同意,不得将承担的
培训任务转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坚决制止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工作。对未经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公示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不予认可继续教育学时。
北京市财政局
2012年 5月21日

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包含两个部分。鉴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三部分组成,即《统计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统计实务考试大纲》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统计从业资格证是全国统考,所以也是全国通用。每两年一次继续教育,但需要看当地统计局是否组织,而且不是强制的,不参加也不会作废。继续教育一般是到发证的统计部门参加,也可以在工作地参加。从业资格证后面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记录,不用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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