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 最高检罕见向最高法抗诉
近日,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吸引了众多人的关注,该案从起诉到宣判可谓一波三折,那么最终的结果会如何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报道吧。
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引发风波。据悉今年3月中国最大老鼠仓案,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宣判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后深圳市检察院就提出抗诉,9月二审广东省高院仍维持原判。最近,最高检决定,对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提出抗诉。据观察者网了解这是最高检罕见向最高法提出抗诉。中国最大老鼠仓一案波澜起伏也引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对于判三缓五充满疑问,对于最高检罕见抗诉表示支持。
根据调查,出生于1982年的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期间,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83万元。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被称为最大基金“老鼠仓”案,是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实施以来,涉嫌从事“老鼠仓”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和盈利金额最多的一宗案件。
今年3月,深圳市中院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随后深圳市检察院就提出抗诉,9月的二审广东省高院仍维持原判。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检罕见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抗诉是指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最高检的此次抗诉属于再审抗诉,即最高检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所谓“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卖出获利。
2009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引入了对“老鼠仓”的刑事处罚,对内幕交易罪“最高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但今年,中国最大老鼠仓案主犯马乐利“判3缓5”,引发业内“量刑过低”的呼声。身为当事机构的博时基金公司也只是遭到“整改”的处罚,也被投资者认为是“轻描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