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贩婴医生张淑侠被判死缓
1月14日,被告人张淑侠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判决后被带出法庭。当日,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天上午9点,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法庭,渭南中院对张淑侠拐卖儿童案一审公开宣判,并在其官方微博上进行直播。随后,渭南中院官网公开了法院判决书,并表示,宣判后张淑侠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X串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潘X串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规,判被告人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事件回放
2013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来国峰的妻子董某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该院产科副主任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随后,张淑侠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崔某取得联系,7月17日凌晨3时,潘某某、崔某从张淑侠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将婴儿转卖于其他犯罪嫌疑人。来国峰夫妇质疑婴儿被拐卖,7月20日报案后,富平县公安局随即展开调查。
如何拐出婴儿:“专家”身份获信任
事件中,张淑侠曾指使同事修改婴儿的病历,将孩子的状态改为“畸形”。同时,张淑侠供认,因孕妇董某某体检结果显示乙肝二五项阳性,梅毒弱阳性,为避免遗传给孩子,她曾劝说董某某夫妇放弃孩子。
在此案中,张淑侠的“技术权威”身份,让不少同事放松了警惕,间接为她的犯罪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也让本应严格的院方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陕西省卫生厅此前的调查显示,在“来小孩”一案中,张淑侠曾先后指使3名产房工作人员篡改医疗文书,其中两名工作人员予以拒绝,一名修改医疗文书后未签名,而这三名工作人员事后均未及时向院方报告。此外,与产妇间的熟人关系,也让张淑侠的“好言相劝”并没有受到家属更多的怀疑。
在董某某夫妇决定放弃婴儿后,张淑侠联系到了山西的人贩子潘某某,以2.16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走。尽管张淑侠一再声称,自己只是给“儿子儿媳无法生育”的潘某某找了个孩子,但事实上,这已经是她两年内第6次通过潘某某贩卖新生儿。
孩子去向何方:高价卖往豫鲁多地
检方调查显示,每次从医院抱出婴儿后,张淑侠都会尽快联系潘某某。张淑侠每次获利约为2万元,而人贩子最终的贩卖价格多在4.6万元左右。其中,2013年4月,一名被父母遗弃的女婴仅被张淑侠售价1000元,而这个孩子在随后不久便告夭折并被遗弃。
记者观察到,在持续2年的作案中,潘某某的“贩卖地图”遍及河南内黄、滑县,山东巨野等多个地区,购买者多以农村夫妇为主。他们或因无法生育,或希望有个男孩延续子嗣,成了此案的“买方市场”。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张淑侠表示愿意认罪服法。随后审判长宣布本案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