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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是孩子怎么办呢? 我想离婚了可是孩子怎么办

火烧 2021-07-28 18:14:50 1052
我想离婚了可是孩子怎么办 我想离婚了可是孩子怎么办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否则,建议慎重考虑离婚。毕竟婚姻不是儿戏。况且还有个孩子。最可怜的就是孩子了。其实离婚这件事本身对孩

我想离婚了可是孩子怎么办  

我想离婚了可是孩子怎么办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否则,建议慎重考虑离婚。毕竟婚姻不是儿戏。况且还有个孩子。最可怜的就是孩子了。

其实离婚这件事本身对孩子的影响是有限的。之所以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出现问题,主要是因为孩子缺少爱,高质量的爱!因此只要你对孩子的关心和爱不变就行,你还可以更加提高爱的质量。我相信孩子他爸也不会因为离婚就不爱孩子的。如果他真的不关心孩子了,也不是因为离婚造成的,是他本来就有问题。
对孩子来说,生活环境是最重要的。一个经常争吵、发生暴力、冷暴力的环境会对孩子的幼小的心灵产生多大的伤害啊,还不如离婚的好,让孩子有个安宁的环境。
你可以让孩子知道,对于一种无法忍受的生活状态,我们是可以勇敢说不的。
我们可以拒绝痛苦,选择自己的幸福。
离异家庭的孩子同样能健康成长的例子多呢!
等你孩子长大成人后,他一定也会支持你的,绝不会怪你。
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对孩子爱的质量,把孩子教育好。看着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享受。
每个父母对自己孩子爱的多少没太大差别,但是爱的质量却天差的别!孩子能否健康快乐成长,关键就是孩子生活的小环境和爱的质量。

我想离婚可是有孩子怎么办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需要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

我想离婚了,可孩子怎么办

考虑清楚吧!不要冲动。今天是大年初一。有什么事情过了十五在说吧。

我想离婚,可是离不开孩子怎么办?

一个女人要学会自立,而不是想着说要老公去养,自己养好自己就好

我想离婚可是放不下孩子怎么办

想离婚可是有三个孩子两女儿一儿子,我对老公现在一点感情都没有他老是会动手打我

我想离婚,孩子怎么办

如果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基本原则就是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会把孩子判决给哪一方。但离婚前要充分考虑到离婚对孩子的不利影响,如果不是非离婚不可的话,请一定要三思。

附:参考依据

一、《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哈哈,还说没抱怨过,我都看到你的抱怨了,跟你讲,只有父母的爱是不求回报的,其它关系都需要互相的,你对人家什么样儿,人家也会回报你什么,你要问我怎么办,我告诉你,好好审视一下自己所做的,才能找到幸福,离婚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你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就是再婚,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我想离婚,但是孩子怎么办呢? 我想离婚了可是孩子怎么办

即便你们离婚,那么孩子还是你们双方的,不会因为离婚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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