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B级材料 在A公司买材料1000.增值税170,拿去B公司加工,B公司开增值税票加工费,请问A公司和B公司
在A公司买材料1000.增值税170,拿去B公司加工,B公司开增值税票加工费,请问A公司和B公司
在A公司买材料1000.增值税170,拿去B公司加工,B公司开增值税票加工费,请问A公司和B公司
只要你们是一般纳税人,当然可以抵扣,
这些都是你的产品的成本
请问,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一张(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 等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对了,你小规模还是一般呀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可以对应库存商品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谁叫增值税
甲公司将税款支付给乙公司
乙公司负责交税
当然
也可以乙公司承担税款并交税
甲公司不承担
看合同如何约定
A委托B公司加工,支付加工费1000元,并取得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A需要交纳的
A公司应该付给B公司加工费的增值税,也就是进项税。A公司当销售该物品时,再向对方收取销项税,那么A公司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A公司向B公司采购材料,收到B公司发来的材料,B公司开出增值税发票注明的货款为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
由于A公司预付货款时计入了预付账款科目,这笔采购业务之后的核算也要通过预付账款科目。
相关分录如下:
上个月预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 300000*50%=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收到B公司发来的材料时:
借:原材料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预付账款 351000
一个月后支付剩余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 351000-150000=201000
贷:银行存款 201000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本期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原材料A加工为某应税消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本期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A原材料加工为某应税消费品(属于非金银首饰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率为10%)。有关业务如下: (1)发出A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800 000元; (2)以银行存款支付乙公司委托加工费用34000元; (3)以银行存款支付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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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出现金支票支付委托加工物资的往返运杂费1000元; (5)加工后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应税消费品10000千克验收入库。
废旧物资公司可以直接在增值税票中开具加工费吗
你卖废旧物资干吗要给他开具加工发票
如果直接开具废旧物资的话
是享受先征后退的 退税额度 09年是百分之70 10年是百分之50
如果你给他开具加工发票的 就不能享受退税..

a公司向b公司租用厂房。b公司向a公司开增值税发票。要保证b公司缴纳
1、首先要确定b公司出租不动产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不适用简易征收)为10%,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及小规模纳税人为5%,下面的计算公式假设为10%
2、要确定增值税附加税费税率,假设城建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合计12%
假设你公司租赁合同年金额为m,各个税金额如下:
1、增值税=m/1.1*0.1
2、增值税附加=m/1.1*0.1*12%
3、印花税=m*0.001
4、房产税=m/1.1*12%(房产不出租的情况也要按从价缴纳房产税,建议比较从价与从租的差额以作为租赁的成本)
5、所得税=(m/1.1-m/1.1*0.1*12%-m*0.001-房产税差额)*0.25,所得税应该不予考虑。
计算公式(不考虑所得税)为:
m-m/1.1*0.1-m/1.1*0.1*12%-m*0.001-m/1.1*12%=10
合同金额约为12.69万
1、购入A、B公司材料分别为30000元,50000元,未收到A公司增值税发票,收到B公司增值税发票货款50000,
1,500
2,8500+500*7%=8535
3,60000*17%+32760/1.17*17%+13000*17%=17170
4,13000*17%=2210
5,17170-8535=8635
甲公司给乙公司提供精煤,但增值税票是丙公司开的,请问怎么办?
首先签订代购协议,然后把精煤和丙公司发票都给乙公司,至于多出的价款,可以让甲公司开成代购费用。
当然,也可以全部由甲公司重新开票,原来的丙开的票由甲公司留存,作为抵扣凭证。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