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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四法印 佛陀的“十八不共法”:其他神所不具的德
佛陀的“十八不共法”:其他神所不具的德 佛陀的“十八不共法”:其他神所不具的德佛陀其他宗教如婆教、印度教乃至基督教等等,有一些是共法:如行善,如禅定定功等等。但是佛陀是有一些地方所具的德,是其他宗教神
佛陀的“十八不共法”:其他神所不具的德
佛陀的“十八不共法”:其他神所不具的德
佛陀其他宗教如婆教、印度教乃至基督教等等,有一些是共法:如行善,如禅定定功等等。但是佛陀是有一些地方所具的德,是其他宗教神所不具的地方,佛陀“十八不共法”。
(1)、佛身失,佛自量劫,持戒清,以此功德足之故,一切皆,故於身失。
(2)、口失,佛具量之智慧才,所之法宜而使皆得悟之。
(3)、念失,佛修甚深禅定,心不散,心於法所著,得第一之安。以上三法指身、口、意三皆失。
(4)、想,佛於一切生平等普度,心。
(5)、不定心,佛之行住坐常不甚深之定,心住善法中,於法相中不退失。
(6)、不知己心,於苦等之受,佛念念之中知其生住等相,而住於寂平等。

(7)、欲,佛具善,常欲度生,心足。
(8)、精,佛之身心精足,度生行方便,有休息。
(9)、念,三世佛之法、一切智慧,相足,有退。
(10)、慧,指佛具一切智慧,又三世之智慧故,於慧缺。
(11)、解,佛一切著,具有、二解,一切之悉余,即於解缺。
(12)、解知,佛知解相,了了障。
(13)、一切身智慧行。
(14)、一切口智慧行。
(15)、一切意智慧行。以上三,乃佛造作身、口、意三,先察得失,後智慧而行,故失,皆能利益生。
(16)、智慧知去世障。
(17)、智慧知未世障。
(18)、智慧知在世障。上三者佛之智慧照知去、未、在三世所有一切之事,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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