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交付日期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对竣工交付日期有规定吗?
商品房预售对竣工交付日期有规定吗?
商品房预售对竣工交付日期有规定吗?
你的问题是这样的:
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取得资格,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体建筑必须封顶才能取得相应的销售预售许可。所以,按照国家规定,目前开发商都是在主体建筑封顶后才开始预售的。
二、国家政策也有一些不全面的地方,比如,一个很大的住宅区,你又正好买到了一期的前面几栋房子,其实你买的房子已经封顶了,但是小区的全部完善交付还要等着后面的一部分房子修好以后才可以全部交付,所以,才会出现合同上说的那么晚的时间,其实开发商也是顺着政策来的,只是没办法交房子也一栋一栋的交,所以签订预售合同的交付时间一般都比较晚,尤其是买楼盘前期的房产的客户,更是这样。
三、请你再查看一下合同,这样的情况开发商一般会写明最后时限,也就是你说的2012年10月交房,但一般都会提前,所以这方面你也不用担心。你肯定买的是一期的房子吧。
四、你要注意一点,就是常去现场看看,并且最好照片取证,现在预售房在交房中改动变更打官司的不少,可以参看我回答的一些交房问题,便于提前做好准备,以备万一之用。
【补充回答】
其实开发商制定交房日期也不是随便定的,要根据他的开发进度制定。这里面涉及的就是他的整个开发计划和利润回报的安排,的确,开发商的真正利润实际上相当程度是来源于房价上涨带来的,这也许就是他们尽量拖后交房日期的一个原因,通过这种手法控制销售节奏,从而在利润峰值再行销售其他部分房产。前期房源只是为了回笼资金。
但是有这样的情况要注意,就是现在房价出现短期涨幅较快的情况,有些极端的开发商会采用违约的办法逼的你最后连房子都拿不到,还是因为原来房子卖便宜了,开发商觉得划不来。所以我提醒你,在较长的等待时间中,注意收集一些证据,以防万一。
商品房预售制度对竣工交付日期有规定吗?
1、有规定,如果没有交付时间,合同怎么生效。
2、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
3、商品房预售条件之一: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关于投入开发建设资金已达到工程总投资25%以上的规定,有两个意义:一是建设项目已经实际动工,二是开发商必须自己投入一定的资金。无论是投入土地的还是投入具体项目施工工程的,都表明开发商有一定的实力和能力,不能完全依赖购房者的房款资金。防止炒买地皮、炒买项目等投机行为。关于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的规定,则是为了保障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实际、全面履行,到期能够向购房者交付房屋。

商品房预售条例怎么规定商品房预售程序的?
请查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竣工日期和竣工交付日期是一回事吗
不是,竣工日期是说这个工程弄完了,你们还得验收什么呢?验收完成后才可以交付,交付当天就叫做交付日期,交付日期晚于竣工日期,一般是10-15个工作日
在商品房开始预售后,半年内开发商必须确定该物业的最终竣工交付日期。这句话错在哪??
预售时就要确认竣工日期,同时,主体结构必须完成。
商品房超过交付日期可以退房吗?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根据合同约定,退房的,需要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并提供双方关于预期交付退房的协议、身份证明、备过案的合同等资料。经房屋登记机构审核撤销备案手续后,双方即可解除买卖合同。
卖方应何时交付商品房预售合同
房款缴纳同时交付房屋预售合同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有什么条件?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那么商品房预售有什么条件呢?刚好这整理了一份资料分享给大家看看,让您对大家了解商品房预售有所了解!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商品房预售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
订立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2)
登记备案。
预售合同签订后,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
收取预付款。
开发商根据房屋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开发商收取的预付款,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4)
办理商品房的权属登记手续。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好了,以上就是一些关于商品房预售方面的一些分享,需要的条件这里列举的比较清楚,可以参照着办理。应注意的是预售房屋的款项之和应低于建成后同套房屋售价,预售款之和大约应为建成后同套房子售价的8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