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犯罪能被处以死刑 中国犯什么罪可以判死刑?
中国犯什么罪可以判死刑?
中国犯什么罪可以判死刑?
根据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之后的规定,现行《刑法》死刑罪名共55个,分别是:
一、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
2、第103条 第1款 分裂国家罪
3、第104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
4、第108条 投敌叛变罪
5、第110条 间谍罪
6、第111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祕密、情报罪
7、第112条 资敌罪
二、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1、第114条、第115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第116条、第119条 第1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
3、第117条、第119条 第1款 破坏交通设施罪
4、第118条、第119条 第1款 破坏电力装置罪,破坏易燃易爆装置罪,
5、第121条 劫持航空器罪,
6、第125条 第1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2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7、第127条 第1款、第2款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第2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三、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2、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3、第151条 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4、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5、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
四、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
1、第232条 故意杀人罪
2、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3、第236条 第1款 强奸罪
4、第239条 绑架罪
5、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五、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个)
1、第263条 抢劫罪
六、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1、第317条 第2款 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第358条 第1款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七、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1、第369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讯罪,
2、第370条 第1款 故意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八、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2个)
1、第382条 贪污罪,
2、第385条 受贿罪,
九、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2个)
1、第421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
2、第422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
3、第423条 投降罪,
4、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
5、第426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6、第430条 第2款 军人叛逃罪
7、第431条 第2款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祕密罪,
8、第433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
9、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10、第439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11、第446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犯什么罪可以判死刑枪毙?
答案很多,刑法分则里面罪刑条文里凡是规定可以判处死刑的以及在加重情形下可以判死刑的,都可以判处死刑。
1,但正像死刑也分为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的也不一定枪毙。
2,死刑立即执行的也不都采取枪毙的方式,现在比较多的是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什么罪可以判死刑
根据我的初步统计,共涉及70个罪名。现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死刑罪名及其条文详细罗列于后。但是,注意最新的刑法第六修正案新增删的几个罪名我还没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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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刑法
:people../item/faguiku/xingf/R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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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是:1.背叛国家罪(102.113);2.分裂国家罪(103.113);3.武装叛乱、暴乱罪(104.113);4.投敌叛变罪(108.113);5.间谍罪(110.113);6.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祕密、情报罪(111.113);7.资敌罪(112.113);8.放火罪(115);9.决水罪(115);10.爆炸罪(115);11.投毒罪(115);1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13.破坏交通工具罪(119);14.破坏交通设施罪(119);15.破坏电力装置罪(119);16.破坏易燃易爆装置罪(119);17.劫持航空器罪(121);1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5);19.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125);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7);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7);22.生产、销售假药罪(141);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141);24.走私武器、弹药罪(151);25.走私核材料罪(151);26.走私假币罪(151);27.走私文物罪(151);28.走私贵重金属罪(151);29.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51);30.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3.151);31.走私固体废物罪(155.151);32.伪造货币罪(170);33.集资诈骗罪(192.199);34.票据诈骗罪(194.199);35.金融票证诈骗罪(194.199);36.信用证诈骗罪(195.199);3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5);38.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6);39.故意杀人罪(232);40.故意伤害罪(234);41.强奸罪(236);42.奸淫幼女罪(236);43.绑架罪(239);44.拐卖妇女、儿童罪(240);45.抢劫罪(263);46.盗窃罪(264);47.传授犯罪方法罪(295);48.暴动越狱罪(317);49.聚众持械越狱罪(317);50.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28);51.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28);5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53.组织卖淫罪(358);54.强迫卖淫罪(358);55.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讯罪(369);56.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57.贪污罪(382);58.受贿罪(385.382);59.战时违抗命令罪(421);60.隐瞒、谎报军情罪(422);61.拒传、假传军令罪(422);62.投降罪(423);63.战时临阵脱逃罪(424);64.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426);65.军人叛逃罪(430);66.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祕密罪(431);67.战时造谣惑众罪(433);68.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38);69.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439);70.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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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回答:刑法第六修正案
:law.esnai./law_show.asp?LawID=23324
刑法修正案并没有死刑罪名,一共只有二十条,最高只有无期徒刑的罪名。
因此,仍然以我上面的回答为准。
犯什么罪会判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释出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关于司法适用死刑的适用罪名(54个)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祕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9.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1.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12.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4.破坏电力装置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5.破坏易燃易爆装置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
22.生产、销售假药罪。
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3个)
24.走私武器、弹药
25.走私核材料罪
26.走私假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无)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无)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1个)
27.集资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无)
第七节侵犯智慧财产权罪(无)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无)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8.故意杀人罪
29.故意伤害罪
30.强奸罪
31.绑架罪
32.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个)
33.抢劫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无)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个)
34.暴动越狱罪
35.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无)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无)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无)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无)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个)
3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2个)
37.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8.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无)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39.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讯罪
40.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2个)
41.贪污罪
42.受贿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2个)
43.战时违抗命令罪
44.隐瞒、谎报军情罪
45.拒传、假传军令罪
46.投降罪
47.战时临阵脱逃罪
48.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
49.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50、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祕密罪
51、 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罪
52、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53、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54、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适用条件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适用标准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释出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限制性规定
1.适用条件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物件限制。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很少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修正
修正案(八)修正
1、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1976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1)走私类: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金融诈骗类: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死刑仅留集资诈骗罪)(3)发票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4)盗窃罪;(5)妨害社会管理类: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2、限制死刑的适用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修正案第三条)
3、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1)将《刑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修正案第四条)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修正案第四条)(与修正案第十五条的减刑条款对应)
犯什么罪足够判死刑?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什么罪判死刑
1997年刑法用47个条文设定了68种可判死刑的罪名: 1.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用7个条文(102、103、104、108、110、111、112)设定了7种死罪:(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祕密罪;(7)资敌罪。 2.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用5个条文(115、119、121、125、127)设定了14种死罪:(1)放火罪;(2)决水罪;(3)爆炸罪;(4)投毒罪;(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破坏交通工具罪;(7)破坏交通设施罪;(8)破坏电力装置罪;(9)破坏易燃易爆装置罪;(10)劫持航空器罪;(1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13)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4)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3.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用8个条文(141、144、151、153、170、199、205、206)设定了15种死罪:(1)生产、销售假药罪;(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走私武器、弹药罪;(4)走私核材料罪;(5)走私假币罪;(6)走私文物罪;(7)走私贵重金属罪;(8)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9)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0)伪造货币罪;(11)集资诈骗罪;(12)票据诈骗罪;(13)信用证诈骗罪;(1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5)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用5个条文(232、234、236、239、240)设定了6种死罪:(1)故意杀人罪;(2)故意伤害罪;(3)强奸罪;(4)奸淫幼女罪;(5)绑架罪;(6)拐卖妇女、儿童罪。 5.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用2个条文(263、264)设定了2种死罪:(1)抢劫罪;(2)盗窃罪。 6.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用5个条文(295、317、328、347、358)设定了8种死罪:(1)传授犯罪方法罪;(2)暴动越狱罪;(3)聚众持械劫狱罪;(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5)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组织卖淫罪;(8)强迫卖淫罪。 7.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用2个条文(369、370)设定了2种死罪:(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讯罪;(2)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8.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用2个条文(383、386)设定了2种死罪:(1)贪污罪;(2)贿赂罪。 9.刑法分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用11个条文(421、422、423、424、426、430、431、433、438、439、446)设定了12种死罪:(1)战时违抗命令罪;(2)隐瞒、谎报军情罪;(3)拒传、假传军令罪;(4)投降罪;(5)战时临阵脱逃罪;(6)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7)军人叛逃罪;(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祕密罪;(9)战时造谣惑众罪;(10)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11)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12)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另外,最高法检做了三个罪名补充规定,比如投毒罪已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奸淫幼女罪改为强奸罪 [本文来自: 法易网 148365. ]
犯什么罪会判死刑立即执行?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刑法中保留死刑的罪名由原来的68个罪名减少到45个。
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祕密罪;(7)资敌罪。
2.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放火罪;(2)决水罪;(3)爆X罪;(4)投毒罪;(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破坏交通工具罪;(7)破坏交通设施罪;(8)破坏电力装置罪;(9)破坏易燃易爆装置罪;(10)劫持航空器罪;(1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13)盗窃、抢夺X支、弹X、爆X物罪;(14)抢劫X支、弹X、爆X物罪。
3.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假药罪;(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走私武器、弹X罪;(4)走私核材料罪;(5)走私假币罪;(6)伪造货币罪;(7)集资诈骗罪;
4.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故意杀人罪;(2)故意伤害罪;(3)强奸罪;(4)奸淫幼女罪;(5)绑架罪;(6)拐卖妇女、儿童罪。
5.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抢劫罪。
6.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暴动越狱罪;(2)聚众持械劫狱罪;(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X罪;(4)组织卖淫罪;(5)强迫卖淫罪。
7.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讯罪;(2)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8.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1)贪污罪;(2)贿赂罪。
9.刑法分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1)战时违抗命令罪;(2)隐瞒、谎报军情罪;(3)拒传、假传军令罪;(4)投降罪;(5)战时临阵脱逃罪;(6)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7)军人叛逃罪;(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祕密罪;(9)战时造谣惑众罪;(10)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11)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12)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犯什么罪国家会给未成年判死刑
美国如今也废除死刑,最近讯息是伊朗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 2005年3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微弱多数通过决议,宣布对未成年人执行死刑过于残忍,违反陷(意:宪)法,应予以废止。
文强犯了什么罪?为什么判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钜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 2009年4月14日,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钜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 2010年5月21日上午文强案二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以受贿、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遽尔财产来源不明、强奸等罪判处文强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钜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