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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员工试用期过后才算与我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是吗?

火烧 2022-12-28 13:15:47 1071
员工试用期过后才算与我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是吗? 员工试用期过后才算与我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是吗?LZ:不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员工试用期过后才算与我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是吗?  

员工试用期过后才算与我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是吗?

LZ:
不是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议: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李蕊)

试用期员工算和我们建立劳动关系了吗?

LZ: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所以试用期和公司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李蕊)

员工在实习期,试用期,正式录用期与公司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1、首先你要明确你在事业单位从事的是什么岗位和你的身份,如果是经当地0人事部门允许,被录用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职工那么就绝对部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问题。虽然现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正式编制的职工实行聘用制度,但是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是如果你说的事业单位是自收自支按照企业模式管理的单位那么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履行和职工的权利义务。
2、如果你是事业单位录用的工勤人员,并且和任何单位没有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你的情况应该按照《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本质上的区别,你单位如果在你和其他任何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和你在合法的劳动年龄的情况下录用你应该是劳动关系,依法应该订立劳动合同。并且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精神承担交纳社会保险等义务。
4、按照《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即使你签的是“劳务合同”只要其内容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也可视为劳动合同。
5、如果你单位拒部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部要担心,劳动保障部在2005年有出台文件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进行保护。

员工试用期完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吗

问题:一、调岗调薪1、 调薪、调岗属于企业的自主决定权吗?2、 在什么情况下调薪、调岗才算合法?3、 强制无薪休假、停薪留职、待岗合法吗?4、 薪酬必然随着岗位的变化而变化吗?5、 违法降薪、调岗的风险及补救方式有哪些?6、 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规避调岗、调薪的法律风险?7、 员工同意调整岗位后,企业应该与员工办理什么手续,才避免法律风险?8、 调整岗位能否载明:收到本通知后5天内不回复的,视为同意?9、 合同约定的岗位已经发生变化,且双方已履行一段时间,劳动者能否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岗位执行?10、强制调岗调薪,劳动者能否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二、裁员解雇与经济补偿(穿插3个以上的案例)1、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哪些,非法解除的理由有哪些?2、 如何化解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支付2倍经济补偿的责任?3、 如何避免用人部门经理擅自辞退员工所产生的风险?4、 到底由人力资源部还是由用人部门,向员工发出解雇通知?5、 劳动合同的无效给用人单位带来哪些利弊,该如何灵活运用?6、 劳动者提出口头辞职,又拒交书面报告,有什么风险?7、 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在其他组织兼职,用人单位能否作出解雇处理?8、 用人单位故意不给劳动者安排工作,给劳动者“放假”,合法吗?9、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三期”女职工?10、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但劳动者事后反悔,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到底谁会胜诉?11、对于“三期妇女、工伤员工”能否协商解除,其操作技巧有哪些?12、如何妥善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员工?用人部门经理应注意的日常问题有哪些?13、如何书写《辞退通知书》/《处分通知书》,以保证合法处分、辞退员工。14、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15、离职程序有哪些技巧,既能保障用人单位利益又不触犯法律?三、劳动合同法真空地带1.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到劳动局备案,不备案是否影响其法律效力?2. 在校学生到公司实习,双方是否建立、存在劳动关系?3. 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4. 公司、企业高层如何签订劳动合同,跟董事会还是上级主管部门?5. 劳动者离职2年后再次入职的,企业能否与其约定试用期?6. 试用期间,以“不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7. “同工同酬”如何理解及操作技巧有哪些?8. 如何约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以保证试用期间辞退员工没有任何风险?9. 如何约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围,以保证辞退问题员工没有任何风险?10. 如何约定重大损失的范围,以保证辞退过失员工没有任何风险?11. 以“严重违纪”辞退劳动者,在新法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为什么?14. 婚假究竟在什么时候安排,企业能否自行说了算?可不可以分开休?15. 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支付?

试用期算建立劳动关系?

浙江孙律师: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范围,此时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在试用期内没签合同到试用期后才签合同,公司与员工合同关系是什么时候确立的

广东胡律师:
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从办理入职手续当天就确立了。

公司可以在放年假时解除尚未过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关系吗?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公司什么时候都可以解除劳动者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因此解除合同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试用期工作三天,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怎么算?

看公司的规定 有些公司会给你三天的工资,但有些公司定好了不满30天不算工资,那你也无语。 像我之前在一个公司上班,随便请假多少都无所谓,来几天算几天的,这样是很好的。但有些呢, 最多请假1、2天都难。 男女都必须自己赚钱,女人要么经济独立自食其力,要么当家庭主妇全职太太,说得难听点就相当于是被bao养吃软饭。 说实话如果不自己赚钱总想着别人养,那就不要口口声声说那代表男人大方,男人的工资全砸女人身上那不叫大方叫傻。再说一点更现实的,不工作总想被养不能经济独立的行为不单给男人拖后腿,更给中国GDP拖了后腿。结婚后有了小孩如果自己的父母还健在完全可以让父母带,两个人上班时间如果正常的话肯定还是顾得上的。请采纳或追问

关于公司跟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关系纠纷,在线等律师,请私信我。谢谢。

建议协商解决,无果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怎么样才算确立劳动关系?

所谓劳动关系建立,又称为劳动关系的产生或者发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产生相互权利和义务。包括试用期!具体的可以看看青岛市人才市场举办的劳动关系、保险、劳动法规实操课程。里面有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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