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合作社怎么经营的 我是一家蔬菜种植合作社,属于私营的小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我想问一下我们还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么
我是一家蔬菜种植合作社,属于私营的小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我想问一下我们还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么
我是一家蔬菜种植合作社,属于私营的小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我想问一下我们还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么
要的。
如果是计征即反,零申报;如果是先征后返,先按缴纳的申报,退税时再做处理。
免征的增值税款要记入“补贴收入”,不能直接核销。
免征增值税的农机还需要征收什么税么,比如企业所得税
国税还要交企业所得税(税种在国税的话)
地税有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不过主要是印花税
我们单位是蔬菜种植业,不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国税专管员要求我们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专案备案报告表
蔬菜种植业按国家规定是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但你必须每月去申报,报备专案名称一般就填写所得税优惠或增值税优惠,金额就是你的全年估计产量(农业生产的产量根据你的土地亩数乘你的每亩产量)。专案说明大概写一下吧,就说你自己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准确核算了全年生产销售情况,全部生产都符合自产自销的情况等。
2012的年度财务报表就大概填一下,你的期初资金,销售多少,成本多少就行了,2013年季度报也和12年报差不多。
该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应征户范畴,如需申报企业所得税相关报表,请
你要去你公司税务专管员那边,让他帮你鉴定你公司需要申报的税种
我想问一下零申报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增值税到国税大厅报税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2、如果你单位属于网上申报,增值税、所得税进行无税申报后储存就可以了。 3、不管上门申报,还是网上申报,一般年终还要按照主管税务局的要求报送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果你单位没有发生业务,资产负债表填上货币资金和实收资本两个专案就可以了,损益表可以报空表。具体报送的资料,最好问一下主管税务局。因为,各地税务要求有所不同。
扬州地区的一傢俬营小企业,每月申报纳税是零申报,企业所得税怎么交,需要那些会计报表?
国税又称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著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目前,我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的共享税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编辑本段]地税 地税局收所得税与营业税 地税局负责收取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包括上述2002年后新办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编辑本段]机构发展 国、地税机构分设是1994年,当时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税务机关相应的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相配套,把原来的税务局更名为“国家税务局”,同时把原来从事地方税收方面的一些部门和分管领导划给地方政府来组建地方税务局。这样,就形成了两个税务局,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的范围进行工作。 作为国税机关,征收的税种范围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部分企业所得税、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等。所有生产商品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我们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个体户,凡是生产销售商品的都要缴纳增值税。所以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很广,而且税款金额也很大。当时分设的时候增值税征收的税款占到征收税款总额的45%以上。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数量不多,但是征收范围比较广,征收税额也比较大,大体上占财政总收入应该是一半多。除了征收范围以外,还要跟大家说明一下的是,国税征收的税收不全是作为中央财政所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享有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国税主要征收的是中央税和共享税,就是中央税这一块,地方也有一定的分成。共享税这一块,地方的分成更多。国税征收的税收100块钱里面,通过直接入地方库和财政转移支付返还,有60%构成地方可用财力。也就是说,财政总收入有一半是国税征收,国税征收的税收有60%构成地方财政收入。
葡萄种植企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能否按照从事农林牧专案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关于“财政性资金”规定: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属于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不满足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应一并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纳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专案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专案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根据上述规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为水果种植专案所得,减免的增值税不属于专案所得,不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
蔬菜大棚出租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蔬菜大棚出租不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种养殖业,如农业大棚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的优惠政策的。但对于农业大棚出租的纳税人则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