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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单自由滑 在宋代,女子沒有讀書自由

火烧 2023-01-10 16:12:49 1040
在宋代,女子沒有讀書自由 兩宋時期的女子,雖然深受重重束縛,但也絕不是終身禁足於狹小的閨房之中,「見光死」的那種。她們擁有一定的自由,從一部分女子可以受教育就能知道。宋代是一個很重視學問學習的朝代,就
女单自由滑 在宋代,女子沒有讀書自由

在宋代,女子沒有讀書自由  

兩宋時期的女子,雖然深受重重束縛,但也絕不是終身禁足於狹小的閨房之中,「見光死」的那種。她們擁有一定的自由,從一部分女子可以受教育就能知道。宋代是一個很重視學問學習的朝代,就連女子也不例外。
然而相比於培養男兒重視經史義理,以備考取功名,女子教育更多的是有一定的利益驅使導致的。
閨閣女子學習以備相夫教子
「賢妻良母」可以說是古代社會對女性最標準的期待:無論女子才能有多高,她都是不可能考取功名的。女子終究要嫁人,而嫁人以後的主要職責就是「相夫教子」。我們也可以這樣想:她們的夫和子或者家中其他重要男子的「成材」或許能夠體現出家中女子的「賢良」。
正如司馬光在其《家范》中強調:「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於知愛而不知教也。」(做人的母親,不慈祥不要緊,只知道溺愛不會教導才會壞事。)程頤在回憶母親時提到:「夫人幼而聰悟過人,女紅之事,無所不能,好讀書史,博知古今。……夫人生子六人,所存惟二,其慈愛可謂至矣。然於教之之道,不少假也。故頤兄弟平生於飲食衣服無所擇,不能惡言罵人,非性然也,教之使然也。」(《上谷郡君家傳》)
而能夠幫助丈夫、兒子(主要是兒子)獲取功名,更是一般女子讀書學習的重要動力。比如北宋文豪蘇軾的母親程氏就比較有代表性。程氏「喜讀書,皆識其大義。軾、轍之幼也,夫人親教之」(司馬光《武陽縣君程氏墓志銘》)。「三蘇」能夠蜚聲文壇與程氏的文化教養脫不開關係。
可以想見,特別是在夫死子幼的家庭里,一個有文化的母親的顯得尤為重要。是早年喪父,母親教養就為兒子的前程出了不少力。比如,在《宋史·歐陽修傳》中有這樣的記錄:「四歲而孤,母鄭,親誨之學,家貧,至以荻畫地學書。」——歐陽修的母親用蘆荻作筆在地上教兒子識字。
當然,這類女子出身是比較好的,多出自仕宦家庭,這種家庭本身就注重文化氛圍的培養,一般的大家庭中會請先生專門來教養後代,因此不僅男子,女子多半都會受到文化知識的教育。如,王安石的母親「好學強記,老而不倦,其取捨是非,有人所不能及者」(曾鞏《仁壽縣太君吳氏墓志銘》),王安石家中其他女眷如妻、妹、女兒、侄女也多能文,故魏泰《臨漢隱居詩話》稱:「近世婦人多能詩,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荊公家最眾。」
而在一個封建大家族中,女性成員之間的交流也是促使這類女子文化修養比較高的原因。
上面用的是比較為人熟知的文學家的家裡的例子,主要是便於增加大家的感知度,其實,「普通」女子能文、填詞也是很常見。
《大宋宣和遺事》記載:宣和間,上元張燈,許士女縱觀。各賜酒一杯。一女子竊所飲金杯。衛士見,押至御前。女誦《鷓鴣天》詞云云。徽宗大喜,以金杯賜之,衛士送歸。
也就是說,宋宣和年間,元宵節張燈,允許士女前往觀看,宋徽宗亦前往與民同樂。張燈活動通宵達旦,天快亮時,徽宗命為觀燈者各賜酒一杯。一女子飲酒後,卻藏下金杯,被侍衛發現,將其押至御前,請徽宗發落。女子當即賦《鷓鴣天》一首,說:
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照憑。
這首詞不僅用民間活潑的語言反映了元宵節的盛況,而且也是用一種如話家常的敘述語氣道明了竊杯的原委,親切而暢達,徽宗聽後大喜,把金杯賜給了女子,並令侍衛將其送回家。
可見,在士大夫家庭,女子固然要精通女紅,但是也接受一定的文化教育。正如司馬光在其《溫公家范》中指出女子婦德與文化教育的內容:「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及《詩》《禮》,略通大義。」
歌妓學習文化知識抬高身價
我在寫歐陽修的艷情詞那篇提到過,宋代是鼓勵士大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的,再加上當時市場經濟發達,整個社會可以說都處於一種「歌舞昇平」的環境中。歌妓數量也是非常多的,宋代的歌妓分為官妓、家妓和私妓三類:官妓包括軍妓和教坊、各級官署的歌妓;家妓是貴族、士大夫家中蓄養,用以在酒宴上娛樂的;私妓則指在市井秦樓楚館中的歌妓。(其實在社會地位上,她們都是屬於賤民的,想要脫賤民籍是非常困難的。)
由於職業的需要,這些女子必須接受專門訓練。從包裝的角度看:除了外貌、琴技、歌喉等職業修養,有較高的文化、藝術修養的歌妓自然身價會比較高。當然訓練最為系統嚴格的是官妓,朝廷設有太常禮樂司,京城設有東、西兩教坊,用以負責歌妓們的教習排練工作。
家妓和私妓的訓練沒有那麼系統,但是同樣很嚴格。她們的待遇也是相當慘痛的——「初教之歌令,而責之其賦甚急,微涉退怠,則鞭撲備至」(《孫棨《北里志》》)。而負責教習新人的,一般是年老色衰的藝妓,其實從這裡可以看出另一層悲劇:一旦淪落風塵,多半就是會陷入一個無限死循環。
我在前面的文章里提到過,宋代印刷術已經比較發達了,歌妓在台下還要背詞,因此,她們的學習內容除了主業的歌舞訓練以外還有文化培訓。這些「才氣」使得她們身價倍增,也因此得以與文人士大夫的交遊,從而使得她們寫詩填詞的才能進一步得到提高。
正如尚秉和先生指出:「蓋其時(唐宋時期)妓女無不知書。其高者能吟詠,通詩歌,可與文人學士相和答。次亦無不通文,故詩詞脫手,立可付歌,能定其聲,知其意,久之遂習與俱化。」(《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
其實,文化水平比較高的女子終究只是女性人口中的少數,廣大的勞動婦女基本終身無從讀書。
況且,即便這些女子頗有文才,但是她們的社會地位並沒有因此而抬高。且不說作為歌妓,屬於賤民,和奴婢一樣隨時有被倒賣、拋棄的危險,且脫賤民籍是非常困難的,命運不由自主。
普通有文化的士女才能也不敢太外露,因此一般才女的文化成就具有明顯的局限性。上文提到的程頤的母親「好文而不為辭章,見世之婦女以文章筆札傳於人者,深以為非」,岳坷《寶真齋法書贊》也提到其母:「先批大寧夫人,結字端勁,作文簡麗,讀書淹貫,獨以苦自秘晦,不肯使人知,故皆不傳」。從這個角度看,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朱淑真的大量詩詞就在她死後被父母付之一炬。
可見,社會集體意識中,女子太顯才是不太好的,因此,而像李清照那樣的才氣顯露並且得以流傳後世、不遜男子的更是少之又少。而李清照之所以能成為李清照,也確實夾雜著一些「家庭」方面的運氣。
說到底,對於那些男性士大夫來說,他們主張女子識文斷字的主要目的是讓女性熟悉《孝經》《列女傳》《女誡》之類的道德倫理規範。而一些天賦稍微高一些的女子在識字的基礎上會更進一步就多半是自己主觀的行為了。可以說,宋代女子在文學修養方面的造詣是男性不太樂意接受的。
有才氣的女子多半是男性文人附庸風雅的點綴而已,在詞中體現得比較明顯:男性詞人喜歡塑造這樣的「才女」:對著紅箋落淚,書寫著對男子的無限深情與眷戀。(最經典的莫過於晏幾道《思遠人》:「就硯旋研墨。漸寫到別來,此情深處,紅箋為無色。」當然,還有好些詞中出現這種會寫信的女子,比如前面的歐陽修篇中也有類似例子。)宛轉的詞藻、深切的相思、女性的才情因此被定格,宋代婦女依附於男性的社會地位也可見一斑。
因此,即便兩宋時期有很多才女,但,這與男尊女卑、女子無才便是德的社會現實並不矛盾。總體看來:在宋代,女子沒有讀書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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