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兴本 唐朝兴衰史
唐朝兴衰史
一、唐初的主要制度
唐初所行制度,基本上沿用隋制,但在某些方面有所改进,因而比隋制更完善,更严密,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1.政治制度
唐初,中央的主要机构为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
地方上实行州县两级制。
太宗时,又在州之上设道,作为监察区。
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隋称内史省),职掌与隋制同。
尚书省下设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职掌亦与隋制相同。
中央还另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枢政治中的作用不大,故习称唐代是三省六部。
三省长官起初均为宰相,共议国政。
但由于尚书令权力太大遂以唐太宗曾任此职为理由,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代行职权。
左右仆射起初是当然的宰相,但后来要加“同中书门下”头衔才是宰相。
由于中书令、门下侍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
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参预朝政”、“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
宰相们平时在政事堂讨论军国大事。
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构。
宰相的权力分于三省,又由品级较低的官吏担任宰相,这就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但同时也更便于发挥整个统治集团的意志。
一台五监九寺一台即御史台,掌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吏,参预大狱的审讯。
五监即掌文教的国子监、掌皇家手工业生产的少府监、掌土木工程的将作监、掌制造军器的军器监和掌水利建设的都水监。
九寺即掌礼仪祭祀的太常寺,掌皇室酒醴(lǐ李)膳羞的光禄寺,掌兵器仪仗的卫尉寺,掌皇族谱籍的宗正寺,掌皇帝车马和国家牧政的太仆寺,掌刑法断狱的大理寺,掌国宾、礼仪的鸿胪寺,掌国家仓廪储备的司农寺和掌财货,贸易的太府寺。
州县和道唐初的地方行政制度与隋朝基本相同,仍为州县两级制。
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为县令,县下设乡,乡下设里。
唐太宗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把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称为道。
时常派黜陟使或巡察使到各道巡察。
唐玄宗时,又分全国为十五道,每道设采访使一人,督察所属州县。
2.府兵制
府兵是唐初的主要军事力量。
其编制的基本单位是折冲府(又称军府)。
府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
军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副职为左右果毅都尉。
府兵称卫士或侍官。
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
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直接听命于皇帝。
六率各设率一人,隶属于太子。
军府最多时有六百三十四个,约百分之四十分布在京师所在的关中,以便中央政府手握重兵,控制四方。
府兵必须凭尚书省兵部的兵符才能调拨。
战时由皇帝命将率军出征,战争结束,将领回朝,士卒归府,将无常兵,难以干预国政。
唐代府兵制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是兵农合一的制度。
卫士二十一岁入军,六十岁免役。
征点标准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①。
府兵农忙时生产,农闲时操练。
其经常性任务是轮流到京城宿卫(称为“番上”),或到边境和内地的要地戍守。
战时则应征作战。
卫士服役期间,免除其自身的租调,但衣装、口粮和大部分兵器都要自备。
府兵制虽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但卫士个人的负担却很沉重。
在均田制破坏的过程中,此制亦随之破坏,后为募兵制所代替。
募兵(又称兵募)在唐初不是常备军,只是战时才临时招募,后来逐渐制度化,成为常备军。
另外,还有北衙禁军,其主要任务是守卫皇宫。
3.科举制
科举制始创于隋朝。
至唐朝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选拔官僚的主要方法。
随着科举制的推行,学校教育也日益发展。
中央设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
地方上设有州、县学。
学生称生徒,学习成绩好的,由学校保送参加科举考试。
唐代科举分为常举和制举。
常举每年举行考试,科目主要是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另外还有秀才、道举、童子、一史、三史等科。
常举的应考者有两个来源,一为生徒,即由各级各类学校保送者;二为乡贡,即经州县考试选拔的自学者。
应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经和进士两科。
明经科主要考试对儒家经典的记忆,比较容易;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政论,难度很大,而且又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径,因之最受重视。
人们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
说明考中进士之不易。
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由礼部主持。
制举是为了搜罗非常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不常举行。
所设科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一百多种。
一般士人和官吏都可应考,录取者优予官职或提升。
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4.土地与赋役制度
唐继隋末大乱之后,人口死散很多,土地大量荒芜,社会经济凋弊。
唐朝为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调发,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武德七年(624年)四月颁布了均田令和租庸调法。
均田制均田令规定:继续实行均田制,庶民依据户籍授田。
人三岁以下者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
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授田一顷。
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八十亩为口分田,死后要还官。
老男、残废、重病者授口分田四十亩。
寡妻妾授口分田三十亩。
这些人如为户主,加授永业田二十亩。
和尚、道士授口分田三十亩,尼姑、女冠(女道士)授口分田二十亩。
工商业者的永业田、口分田减半授给;若在狭乡(人多地少地区)则不授。
狭乡农民亦减半授田。
贵族和官员授田另有规定:最多者为亲王,可授永业田一百顷,最少者为武骑尉,可授永业田六十亩。
各级官员另有数量不等的职分田,以其收入作为俸禄的一部分。
各级官府还有数量不等的公廨田,以其收入作为办公费用。
职分田和公廨田在原任官离职时,则由新任官接管,不得出卖。
土地买卖受到严格控制。
但官僚贵族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出卖;百姓的永业田在人死家贫无力埋葬时亦可出卖;百姓的口分田在由狭乡迁往宽乡,或者卖充住宅、邸店、碾硙时,亦可出卖。
买地者不准超过本人应占田限额。
唐代的均田制和前代一样,是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并不触动地主占有的大量土地。
所谓授田,主要是从荒地上调拨。
地主占田往往逾限,而农民大多授田不足额,甚至有些地区每户农民有田不过十亩、五亩。
虽然如此,但农民在均田制下毕竟得到了一些土地,而且均田制禁止随意买卖土地和无限占田,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抑制土地兼并,维护小农经济的作用。
所以均田制的实行对唐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租庸调法租庸调法是唐前期的主要赋役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

租庸调按丁征收。
每丁每年交纳粟二石,称为租。
每年植桑区交纳绢二丈、绵三两,种麻区交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
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闰月加二日。
如果不服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
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
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
隋朝规定五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以庸代役,而唐朝将此加以推广并制度化,并规定了役期的最高天数。
这些都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5.法律
唐代法律分为律、令、格、式四种。
律是刑法典。
令是关于国家各种制度的规定,如《户令》、《田令》等。
式是各项行政法规,办事细则,如《水部式》等。
格是对律、令、式所做的补充和修改。
律、令、格、式互为补充,以律为主,同时并行。
唐律是直接从隋《开皇律》发展而来的。
唐律从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到唐太宗时修订完成。
唐高宗永徽年间,又对律文加以解释。
释文称为“疏”,具有和“律”同等的效力。
二者合编,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之为《唐律疏议》。
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
唐律分十二篇,共五百零二条。
刑名有笞、杖、徒、流、死等五种。
在量刑定罪上,唐律比隋律又有所减轻。
唐律的基本精神是维护封建统治,亦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定为“十恶”。
对属于“十恶”的罪要严惩,而且大多不能减、赎,有些甚至遇大赦也不能免罪。
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剥削,唐律对隐匿户口、谎报年龄、私自出家以及不按期交纳租调服徭役者,规定了各种刑罚。
唐律还规定了贵族、官僚、平民、部曲以及奴婢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
贵族、官僚犯罪可以减罪、赎罪以及用官抵罪。
平民如果冒犯贵族、官僚,要加等治罪。
主人可以任意殴打部曲甚至打死。
主人只要报请官府,就可以杀死奴婢。
二、贞观之治
唐高祖李渊只当了九年皇帝就将皇位传给次子李世民,自己退入后宫当太上皇去了。
李世民为建立唐朝立有巨大军功。
他与其兄、太子李建成都有继承皇位的要求,明争暗斗激烈。
武德九年(626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李建成,争得太子之位。
不久,其父又将皇位传给他。
他即位后,于次年改元贞观。
贞观共二十三年,当时的政治比较清明,经济由恢复而迅速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国力强盛,边境安宁。
史家称此时为“贞观之治”,被认为是中国封建时代少有的“太平盛世”。
李世民死后,谥号为“太宗”,史称唐太宗。
唐太宗(626—649)是中国古代史上杰出的政治家。
所谓“贞观之治”,除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所发展之外,还有如下的四个重要特点:
1.唐太宗君臣论治
唐太宗经常与其大臣们论古说今,总结历史经验,以改善统治。
他很重视强盛的隋朝在短时间内土崩瓦解一事,经常议论隋亡的教训,并引以为戒。
他们还议论历代王朝兴衰成败的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参与论治的主要有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褚遂良、马周等人。
唐太宗曾多次引用荀子的话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①魏征也曾说,强盛的隋朝之所以速亡,就是由于隋炀帝“驱天下以从欲,罄万物以自奉”,“徭役无时,干戈不戢”,所以“载舟覆舟,所宜深慎。”②他们认识到一个政权如果过分暴虐,使人民无法生活下去,就会被人民推翻,所以对人民的剥削压迫要有节制,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
唐太宗君臣论治的范围很广,涉及到加强、巩固封建统治的各个方面,其主要内容多收入《贞观政要》一书。
因而该书深受后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
2.选练举贤
选贤任能唐太宗在用人方面坚持“选贤任能”的原则,不因亲故而取庸劣;不因关系疏远或曾是政敌而舍贤才。
不拘一格,因材致用,因而从各阶层、各集团搜罗了许多人才,他重用的一批大臣如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靖、李绩等,都是当时杰出的政治家或军事家。
唐太宗认为地方官直接管理人民,与天下治乱有直接关系,所以非常重视对地方官吏的任用和考察。
他把各地都督、刺史的姓名写在宫内屏风上,随时记其功过,以备奖惩。
兼听纳谏唐太宗很重视听取大臣的意见,注意兼听众议,虚心纳谏。
他还鼓励大臣直言极谏,因之一时朝廷上出现了良好的政治风气。
大臣魏征曾对唐太宗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①唐太宗很赞成此说。
常对太宗进言的大臣以魏征最为著名,而且敢犯颜而谏。
太宗有时想不通,十分生气,甚至还很恼恨;可是转念一想,又认为魏征是对的,接受了魏征的意见。
后来魏征去世,太宗十分难过,也很怀念魏征。
太宗曾对大臣们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
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②太宗兼听纳谏,纠正了不少错事或错误意见,防止了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使政治保持清明。
3.轻徭薄赋发展生产
唐太宗时,君臣们都很重视实行“轻徭薄赋、发展生产”的方针政策。
太宗曾对大臣们说:残酷剥削人民的“亡国之主”是咎由自取。
如他说:“齐主(北齐后主高纬)深好奢侈,所有府库用之略尽,乃至关市无不税敛,朕常谓此犹如馋人自食其肉,肉尽必死。
人君赋敛不已,百姓既弊,其君亦齐主是也。”③
唐初的赋税徭役都比隋朝有所减轻,尤其是力役减轻了很多。
在征发力役时,比较有节制,注意不夺农时。
唐太宗即位之初,关东、关中各地连续数年发生水旱霜蝗等灾,灾民很多。
太宗下令免除受灾地区的租赋,开官仓赈恤,并准许灾民到非灾区就食,还拿出御府金帛为因灾荒而出卖子女者赎回其子女。
为减轻人民负担,太宗精简政府机构,把中央官员从二千余人减少到六百余人,并省了许多州县,还节约了政府开支。
唐太宗曾派使者到突厥,用金帛赎回隋末被突厥虏去的男女八万余人,还放出宫女三千多人回到民间,这些都对稳定社会秩序、增加社会劳动人手起了作用。
为解决耕畜不足,曾与突厥等少数民族“互市”,换取了大量马、牛,用以耕田。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再加上广大农民的辛勤劳动,使农业生产连获丰收,米价最低时每斗不过三、四钱,流散的人民逐渐返回故乡。
社会生产逐步恢复、发展,出现了一派太平景象。
4. 华戎同轨 爱之如一
在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方面,唐太宗虽曾多次派兵反击突厥、吐谷浑等的侵扰,并进而征服了突厥、吐谷浑等,但他主要还是采取以怀柔为主的羁縻政策。
他曾说:“自古皆贵中华,*夷狄,朕独爱之如一。”①对于依附的各族,他一般不改变其生产方式,社会制度,注意保存其部落体制,尊重其习俗。
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羁縻府州,任命各族首领为都督、刺史等,以统辖本族。
不但基本上不征税,而且还经常给各族贵族以大量赏赐。
对于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也很信任,不少人被授以高级官职、册封爵位。
还帮助他们的部属,发展生产,稳定社会秩序。
他通过“和亲”的方法,进一步发展民族关系。
又开通通往西域的大碛道和通往北方边疆地区的参天可汗道,以加强内地与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
唐太宗对少数民族采取的政策是比较成功的,促进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同时也为唐朝树立了声威。
贞观四年(630年),唐太宗被少数民族尊奉为“天可汗”。
三、武则天主政
1.则天称帝
武则天(624—705),名曌(同照),并州文水(今属山西)人。
其父武士彟(huò获),隋末为武官,从李渊进入长安。
唐初,官至工部尚书。
武则天自幼聪慧机敏,兼通文史。
太宗时入宫为才人,时年十四。
太宗死,她削发为尼。
高宗即位,召入宫为妃。
永徽六年(655年),废王皇后,立她为皇后。
则天自入宫后,因高宗长期生病,她即参预国政,不久又掌握大权,与高宗并称“二圣”。
弘道元年(683年),高宗死,立第七子(则天所生)李显为帝,是为中宗,则天以皇太后临朝称制。
次年,废中宗,立豫王李旦(高宗第八子,中宗母弟)为帝、是为睿宗,则天继续临朝称制。
这时,一些失意官僚以徐敬业为首①,打出拥护唐朝李氏的旗号,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掌权,叛军众至十余万人,一度攻下润州(今江苏镇江)。
则天坚决以武力镇压,当年即将叛乱平定。
永昌元年(690年),则天又废睿宗,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自称“圣神皇帝”。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2.武氏政绩
武则天自入宫为妃掌权,到自立为皇帝,共主政五十余年。
旧史骂她“牝鸡司晨”,给她编织了许多罪名。
甚至说“武后之恶,不及于大戮,所谓幸免者也。”可是实际情况并不如此。
她主政时,基本上继续推行唐太宗时的各项政策,因之使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为此后唐玄宗时的“开元之治”奠定了基础。
她的主要功绩如下:
削弱士族,扶植庶族武则天打击削弱士族势力,提拔重用了许多庶族出身的官吏。
废除唐太宗时所撰《氏族志》,另修《姓氏录》。
打破以往士、庶界限,按照现任官职的高低,另立门第序列。
以高级贵族至尚书仆射之姓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姓,都以品位高下序其等级,共九等。
凡有军功至五品的,不论出身,都升入谱中,列为“士流”。
削弱士族,扶植庶族,具有进步意义。
改进科举制度武则天增加进士科的录取人数,开创殿试制度,亲行殿试。
以文词取士,不重经学。
还曾增设武举。
这些做法都为庶族地主知识分子和有文武才能的人大开仕进之门。
选贤任能武则天很喜欢正直而有才能的人,又肯破格选贤任能。
当时的名相狄仁杰、张柬之,后来开元时期的名相姚崇、宋璟等,都是她选拔的,有的得到重用。
徐敬业举兵反叛时,发表了一篇《讨武曌檄》,此文措词激烈,用语刻毒,不仅历数则天种种“罪恶”,还对她个人的品德及私生活进行了恶意歪曲和疯狂攻击。
最后还骂她“包藏祸心,窃窥神器。”而以“试观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这样的语句煽动人们反对她。
可是则天读此檄文之后,不仅未发怒,相反的却询问写此檄文的是谁。
在得知是一曾任八品小官的骆宾王所写时,她惋惜并抱怨说:“宰相之过也。
人有如此才而使之流落,不偶乎!”①
勤课农桑武则天很重视发展农业生产。
一再下令勤课农桑。
州县田畴垦辟,户有余粮的,官长可得升迁;为政苛滥、户口流散的,官长要受惩罚。
在她统治期间,户口增殖,社会经济继续发展。
四、玄宗励精政事
1. 李唐复国
则天主政期间,李氏皇族、宗室和许多保守派官僚都激烈地反对她,欲将她置之死地而后快,因之朝内朝外和宫廷之中,斗争剧烈而残酷。
武则天杀死了不少以欲“报先帝之恩,卫吾君之子”②为己任的反对派人物。
当然其中也有诛杀不当之事。
这在当时,成为她的重要“罪状”。
又她重用的大臣周兴、来俊臣、索元礼等,结党营私,乱杀无辜,亦成为反对派反武则天的口实。
神龙元年(705年),则天病重,宰相张柬之等发动政变,夺了则天之权,迎中宗李显复帝位,废“周”国号,恢复李氏的“唐朝”,中宗为则天上尊号曰“则天大圣皇帝”。
则天不久病死。
唐中宗复位以后,皇后韦氏掌权,她勾结武三思,逐杀张柬之等大臣,又毒杀中宗,立重茂为帝(殇帝),自己临朝称制。
就在此时,李隆基发动政变,杀韦后及其党羽,拥睿宗李旦复位。
李隆基是李旦之子,被立为太子。
李旦在位两年,即传位给李隆基,自称太上皇。
2.开元盛世
李隆基(685—762),即唐玄宗,史称唐明皇①。
他在诛除韦后之前,已封临淄王,曾任中央和地方许多官职,经历过不少政治斗争,有较丰富的政治和社会经验。
即帝位后,励精图治,先后任用姚崇、宋璟、张九龄等为宰相,革除积弊,改善吏治,发展生产。
在他统治的前期开元年间,唐朝进入鼎盛时期。
史称“开元盛世”。
唐玄宗即位之初,即采取措施,保持了政治上的稳定。
曾裁汰冗员,裁减闲散机构,慎选官吏,整顿吏治。
又曾亲自复试吏部新任县令,斥退不合格者四十余人。
唐玄宗重视农业生产。
开元三、四年(715、716年),关东连续发生严重的蝗灾,他接受姚崇的建议,派出专使督察州县大力捕蝗,大大减轻了灾害。
另外还在各地大兴屯田,加强对农田水利的管理。
高宗以后,府兵制逐渐破坏。
开元十一年,玄宗废府兵番上宿卫制,改用募兵制,即招募壮士充任中央宿卫。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又募人戍边。
这样的兵制改革,节省了番上、戍边往来于途的大量人力物力消耗,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开元时期是唐朝最隆盛的时期。
史书上说:“贞观之风,一朝复振。”②
五、唐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唐代前期的社会经济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之后,就开始迅速发展。
1.农 业
推广铁器牛耕唐朝的农业迅速发展,其重要原因之一是铁犁牛耕进一步推广。
在黄河流域乃至今甘肃、新疆地区,铁犁牛耕已普遍用于农业生产。
关于这一情况不仅在文献中有记载,在一些墓葬和敦煌、榆林石窟的众多的壁画“牛耕图”中,都有反映。
其中多数为二牛抬杠,用长单直辕犁;少数用一牛耕田,犁有双长直辕,亦有短曲辕。
犁均为铁制,多使用犁壁(鐴土)。
这时在江南地区也推广牛耕,并使用曲辕犁。
(唐)陆龟蒙《耒耜经》中详细记载了江东(今江南)所用曲辕犁的结构和使用功效。
曲辕犁比直辕犁轻巧,犁辕上躬,便于深耕;牵引点低,犁架平稳;犁辕缩短,回转方便。
这是古代步犁中最先进的类型。
惟当时使用此种犁者极少,以用二牛抬杠者为最多。
据文献和考古资料证明,这时边疆地区也在推广铁犁牛耕。
兴修水利唐代的水利事业有很大发展。
唐前期见于记载的重要水利工程有一百六十多处。
遍布于黄河中下游之南北,南到淮水和长江流域。
一般渠塘,可溉田数百顷。
如开元时在文水(今属山西)所修甘泉渠等,溉田数千顷。
在彭山(今四川眉县)、武陵(今湖南常德)所修堰渠,各溉田一千余顷。
所用灌溉工具也有进步,如辘轳、桔槔、翻车等传统汲水工具,已被普遍使用。
此外,还在江南水田地区出现了一些新的灌溉工具,其中主要的有水车和筒车。
水车和筒车相似,都是用巨型木轮缚若干木桶或竹筒于轮上,随水流转动,将河水汲至高处水槽中,引入沟渠浇灌。
水车在北方也有推广。
水碓、水磨、水碾也在广泛的使用。
水利事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粮食加工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垦田与产量唐初田地荒芜的很多,后来逐渐垦辟。
至天宝年间,许多高山深谷地带也开垦出来,垦田面积达八百五十万顷。
粮食亩产量也有增加。
天宝八年,官仓存粮达九千六百万石。
青州、齐州一带,米价最低时每斗才五文。
2.手工业
唐代的手工业可分为官营和私营。
官营手工业官营手工业在唐代手工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中央主管官营手工业的最高机构是工部。
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一般不在市场上出售,只供皇室和官府消费。
官营手工业中的劳动者有工匠、刑徒、官奴婢、官户、杂户等。
官营手工业规模较大,分工较细,又有最好的工匠从事生产,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
但官营手工业强制性劳动的特点突出,束缚了工匠们的劳动积极性。
私营手工业私营手工业主要是农村的家庭手工业,其产品在纳税后自用有余时,也在市场上出售。
手工业作坊大多集中在城市,有纸坊、毡坊、酒坊、铜坊、染坊、绫锦坊等。
有的作坊规模很大,如定州(今河北定县)富豪何明远,“家有绫机五百张”。
①由于政府征调手工业者到官营作坊服役,私营手工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主要手工业部类唐前期的主要手工业有纺织业、陶瓷业和矿冶业等。
纺织业中以丝织业和麻织业最为重要。
丝织品的主要产地仍在今河北、河南一带。
主要品种有绢、绫、锦、罗、绮、纱等,花色繁多,图案精美,色彩鲜艳,织造精巧。
当时生产的布绝大多数是麻布,麻织品盛产于南方,黄州(今湖北黄冈)的赀布是其中的上品。
毛织品主要产于今西北地区。
棉织品主要产于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和岭南一带。
当时棉布称为白叠布,已在内地销售。
唐代的印染技术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夹缬、蜡缬、绞缬等印染方法都广泛流行,印染的花纹十分精美。
陶瓷业在唐代有很大发展,制瓷技术亦有很大进步。
越州(治今浙江绍兴)的青瓷类玉类冰,邢州(治今河北邢台)的白瓷类银类雪,昌南镇(今江西景德镇)的青瓷、白瓷,四川大邑的白瓷,都很有名。
陶器以唐三彩最为著名。
这是一种造型生动、色彩艳丽的铅釉陶器,因主要是青、绿、黄三色,故名三彩。
唐代采矿业比较发达,主要矿产有金、银、铜、铁、锡、铅、矾、水银、朱砂等。
铸造业的规模以铸钱业为首。
玄宗时,政府有铸钱炉九十九处,每年铸钱三十二万七千缗。
另外还有许多私人盗铸钱。
唐代的金属制造加工技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武则天时曾在洛阳铸造高达一百零五尺的天枢,其下还有周围一百七十尺的铁山。
盛唐的一些精美的金银器,采用了铸造、切削、抛光、焊接、铆、镀、刻凿等工艺。
当时可能已有了手摇脚踏的简单车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