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如何取现金 社保卡里的余额怎么取出来?
社保卡里的余额怎么取出来?
要离开深圳了,社保卡里的余额怎么取出来?
您好!社保卡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可以在医保指定医院门诊就医用,也可在指定药店购药。个人建议办理社保转移为好。
社保卡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跨省办理流程: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社保卡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申请是其第一步。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社保卡余额怎么取出来
只能领取卡内余额,公司部分进行统筹帐户里面,不支持领取的。 自离也可以取出来,2年后也可以取出来,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退保。
社保卡余额可以取出来吗社保卡余额如何查询
余额是不可以提取的。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怎么查社保卡里面的余额?可以取出来吗
社保卡的余额可以取出来。
社保卡余额查询:
一、网上查询:
可以通过登录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二、电话查询:
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加自己所在市电话区号),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三、柜台咨询:
也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上门查询。
社保卡余额可以取出来吗
不可以哟,社保卡里面的余额目前只能用来买药、刷门诊费之类的。
一般来说 余额是不能提取出来的 除非你到退休年龄 又不符合退休条件 可以终止帐户 把个人帐户取出来 但统筹部分 是不退的
怎么把社保卡里的钱取出来1
可以申请退保,但退回的只有个人账户内的钱。但如果您是男士,建议您继续缴费,到退休年龄(现在是60岁,以后会往后延)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即所谓的退休金),何乐而不为呢。这样可以么?
社保卡里的医疗保险的帐户余额能取出来用?
不可以,只能买药用和住院用

赔到社保卡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工伤赔偿费用是需要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打入审核表中填写银行账户中,并不是社保卡中。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