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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胜民科 历史学民科

火烧 2021-06-21 22:23:46 1071
历史学民科 1.民科的由来“民科”一词,是近几年出现的一个新词汇,指那些游离于科学共同体之外而热衷于科学研究的人员。有些置身于科学共同体之中,但从事一些并未列入科研计划的个人兴趣研究课题的人,也被称之

历史学民科  

1.民科的由来

“民科”一词,是近几年出现的一个新词汇,指那些游离于科学共同体之外而热衷于科学研究的人员。

有些置身于科学共同体之中,但从事一些并未列入科研计划的个人兴趣研究课题的人,也被称之为民科。 有些人一提起民科,总有一种不屑一顾的神情。

他们断言,民科“不会取得有任何科学意义的成果”,甚至把民科 看做是正常社会生活的干扰因素,认为“民科的大规模存在,必定是某种社会问题的反映”。如此极端的观点,着实令人吃惊。

这一观点之所以错误,首先因为它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在科技文明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可以列出一长串作出过杰出贡献的民科名单——发明和改良了蒸汽机的瓦特,发明了车床的莫兹利,发明了轮船的富尔顿,发明了火车的史蒂芬逊,发明了飞机的莱特兄弟,开辟了宇航新时代的齐奥尔科夫斯基,一生有一千多项发明专利的爱迪生等,都是民科的典型代表。

我国发明活版印刷的毕升,就被人们称为“布衣发明家”,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民科”的意思。至于因发现了电磁转化规律而开辟了电气时代的法拉第,就更是一个民科了。

他后来虽然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得到了一系列的荣誉和头衔,但那都发生在科研取得成功之后,而不是在他身为民科的那些日子里。获得过诺贝尔奖的爱因斯坦,在研究相对论的时候,也是一个没有进入科学共同体的民科。

今天,我们怎么在享受着这些发明创造所带来的文明的同时,却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了呢! 轻视民科的观点之所以错误,还在于它违背了科学发展的规律。出于个人兴趣的自由探索,从来都是科学发展的一大动力。

我们甚至可以说,强烈的个人兴趣和执着的追求,是科技创新的前提条件。而这一点,恰恰是民科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民科的最大优势。

科学发现和科学创新往往还需要机遇,而机遇又往往产生于瞬间的灵感,这种灵感并不只有科学共同体里面的人才能拥有,它也可能光顾民科。谁能触发灵感,坚持不懈地探索下去,谁就有可能获得成功。

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之一的沃森,曾把自己的成功归结为向胜利者学习、有冒险精神、有坚强后盾和做自己喜爱的事情等四个要素,并把做自己喜爱的事作为第一要素,实在有着深刻的道理,也是他亲身实践的总结。科学共同体之内的人尚且如此,民科当然也不例外。

回顾一下那些有过重大发现或发明的民科,哪一个不是走过了一条从爱好到探索的漫漫长路呢?这是科技创新的一条重要规律,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会如此。 在自己感兴趣领域进行自由探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这种探索不会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实际上,民科的大量涌现,说明广大人民群众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风气正在形成,是社会风气走向良好的表现。一个理智的社会,必然会在大量的民科中择优进行支持,尽力培养科技创新的生长点,而不是把他们当做令人头痛的社会问题来看待。

民科们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默默地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锐意创新,努力探索着学术或技术问题,难道我们就不能容忍他们,而要把他们归于社会的另类么。即使对一些学术水平不高甚至存在错误的研究工作,我们也要把它视为爱科学的表现而予以宽容,并热情地给予批评帮助。

在不久前举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wj总理指出:“一部科学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思维不断迸发、优秀人才不断涌现的历史。”创新思维不会是科学共同体的专利,优秀人才也不仅仅是存在于这个共同体的内部。

一切有志于科学事业的人们,应当携起手来,共同推进科学技术的创新,谱写新的科学发展史。 民科:专业里并不是表示民间靠兴趣自己研发 大多指背离科学规律妄自挑战公认的经典 比如质疑相对论,进化论,万有引力等,并不懈的与公理斗争,当然结果可知。

所以略带贬义。当然历史是在进步的,不能一概否定民科所作出的努力,只是成功者微乎其微。

2.为什么有些人总是频频打出”民科“这个词来嘲讽

如果把伪科学和某种特定身份如民间科学家划等号,则是别有用心的人进行学术话语权不当竞争的手段;在把不是伪科学当做伪科学进行攻击的同时,为真正的伪科学开绿灯。

以反伪科学为名的反民科,应该在揭示“民科”和伪科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说明“民科”和伪科学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很遗憾,目前没有一个以反伪科学为名,反民科的人能做到这一点。

什么是民科?民科就是伪科学;什么是伪科学?伪科学就是民科—-这就是反“民科”者的基本逻辑。不过根据本人的观察和概括,“民科”一开始系指我国体制外、非官方的民间科学家,但后来逐步延伸所研究课题不属于自己所学专业领域,或在所研究领域没有取得博士学位的科学家。

“民科”概念的实质不是一种对科学家群体的分类,而是把“民科”和“伪科学”划等号的学术评价,因此“民科”是贬义词。由于人类历史上大量的第一流的科学成果都是民间科学家取得。

把“民科”和“伪科学”划等号既不符合历史,也不符合逻辑,没有科学学根据。之所以“民科”和伪科学之间能建立起某种内在关系,是别有用心的人对“民科”概念作了内涵延伸和外延扩大。

目前对“民科”是伪科学做了最全面论证的,是科学史学者田松。田松:“民科”是“指在科学共同体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人群,他们或者希望一举解决某个重大的科学问题,或者试图推翻某个著名的科学理论,或者致力于建立某种庞大的理论体系。

但是他们却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学共同体的基础范式,与科学共同体不能达成基本的交流。总的来说,他们的工作不具备科学意义上的价值。”

其中,“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学共同体的基础范式,与科学共同体不能达成基本的交流”,是“民科”与另一个群体“业余科学爱好者”之间的根本区别。然而,根据形式逻辑,要对“民科”这一“科学共同体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人群”做出具备某种属性或特征的全称判断,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完全归纳或因果必然分析。

很显然,田松对“民科”这一“科学共同体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人群”做出普遍属性的判断时,既没有完全归纳,也没有进行必然关系分析,纯粹就是对“民科”本质特征的现象罗列。因此这样的罗列是武断的、没有科学根据的。

正是在这种不完全归纳,甚至完全没有归纳的基础上形成的,“民科是伪科学”的全称判断,成为“民科是伪科学——某人是民科——某人原创理论是伪科学”这样的三段论推理的大前提。但因为大前提“民科是伪科学”既不是建立在完全归纳的基础上,也不是建立在因果分析的基础上,所以这个三段论推理的大前提不成立。

在我国,所谓民间科学家就是指的体制外的科学家;而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分只有中国才有,在非社会主义国家、包括西方国家根本就没有体制内和体制外之分。如果只有体制内的科学家才属于“科学共同体”,体制外的民间科学家就属于“在科学共同体之外”,那岂不是说其他非社会主义国家的科学家都属于“在科学共同体之外”?如果田松辩解说,他指的科学共同体的内外标准不是体制内外,而是另外的标准,那又怎么能把“民科”“指在科学共同体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人群”?“民科”难道不是 “民间科学家”的缩写吗?在中国“民间科学家”难道不是指体制外科学家吗?如果田松的科学共同体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人群不是指的体制外的“民间”科学家,那么他对“民科”下的定义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给概念下牛头不对马嘴、形式脱离内容的定义,纯粹就是偷换概念的胡扯蛋。此外,田松上述给“民科”下的定义说明他自己还没有真正搞清楚“科学共同体”概念。

科学共同体是基于同一科学或学科范式基础建立起来的科学家或学者群体,把科学家或学者组成群体的纽带就是“学科范式”,也就是田松的“科学共同体的基础范式”,因此所谓的“科学共同体”实际上是“范式共同体”。不同的“范式共同体”之间的区别不是“科学共同体”和“非科学共同体”的区别,而是不同“科学共同体”之间的区别。

人类科学发展过程就是范式转换过程;与范式转换过程相对应的,总体上就是旧的“科学共同体”瓦解、新的“科学共同体”建立的过程。旧的“科学共同体”瓦解、新的“科学共同体”建立的过程和范式转换过程虽然是对应的,但不是同步的——范式转换意味着旧的“科学共同体”瓦解、新的“科学共同体”建立,但不等于和旧的范式转换、新的范式形成的同时,就能在新的范式基础上马上形成新的“科学共同体”。

从新的范式出现到新的“科学共同体”建立之间必然会出现一个在旧的“科学共同体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人群”,就是这些“特殊人群”形成新的科学共同体的雏形。田松把这些“特殊人群”定义为游离“科学共同体”之外的“民科”、“伪科学”,实际上是否定了人类科学发展过程是范式转换的过程,说明田松缺乏基本的科学史知识与科学学常识。

无论是知识的发展、哲学的发展、科学的发展、经济学的发展,本质上都是理论的发展。任何科学的发展都是通过原创理论的产。

3.科普:什么是民科,爱迪生爱因斯坦是不是民科

民间科学爱好者是泛指民间科学家、业余科学家、科学爱好者与非官方色彩的科学家,多含有贬义。

民间科学家主要有一些特征:一般没有受过科学训练,也无意接受科学训练;不懂科学理论,而对科学研究感兴趣,并致力于研究。 他们希望一举解决某个重大的科学问题,或者试图推翻某个著名的科学理论,或者致力于建立某种庞大的理论体系,但却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范式,不能与其达成基本的交流。

方舟子认为“民间科学家”称为“科学妄想家”更合适。专业的科学工作者多对民科持否定的态度,而部分人文学者抱有浪漫的想法,认为应当鼓励民间科学研究。

方舟子也指出人们常将鼓励民间技术发明和鼓励民间科学研究混为一谈。 。

4.一些民科的奇葩观点也不知道是从哪

嘿嘿

奇葩观点就是异想天开啦。严格地说,创新,就是在异想天开指导下的活动。如果没有异想天开的思想,创新也就不可能存在。所以,一些奇葩的观点,不仅仅是民科人士有,所有的人都有,只是这些奇葩的观点,没有公布,别人不知道而已。

比如被誉为当代中国的【新四大发明】:高铁、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网购,它们中间除了高铁,其余三项都是民科的发明!!!而这些,在成长起来之前,就是奇葩观点,也都被人说成是笑话,但是成长起来了,就变成了神话。这个神话,刚刚萌芽的时候,不就是一个典型的奇葩观点吗。

民科,是民间科学(家)工作者的简称,原本是一个中性词汇。但是近些年来,因为个别民科狂人的狂妄表现,使人们对民科有些反感,故而变成略有贬义的词汇了。

实际上,民科,应该定义为:没有编制,没有国家资助,完全靠自己或企业的力量,专研自己感兴趣的科技项目的人士。从历史上看,牛顿及其以前,所有的科学家都是各自为阵,都是民科人士。以后,因科技知识大爆炸,个人再也难以完成难度高内容复杂的项目,从而由国家,或企业,或大学,或成科研机构,组织大批人员共同来完成科技项目。这样免去了科技人员的至少是生活费的来源问题,可以专心搞科研,为人类发现新知识。

不过,民间依旧有不少人士,他们中间,不乏高学历人士,不乏理论深厚者,不乏读书破万卷者。他们对于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在没有外界支持的情况下,会不顾一切的独自专研下去,比如搞发明的,研究数学的难题,研究某段历史的,研究……等等,我们应该持包容态度,不要戴变色眼镜去看他们,如果给予适当的支持,就更加好了。也许,他们中间还会产生一个中国的马科斯呢。

5.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从现代企业要求的产权清晰和产权流动入手,研究我国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意义重大。笔者以为,首先要在澄清民企概念和在民法中强调民企产权保护两个方面实现突破。

正确理解民营企业的概念要走出两个误区。

一个误区是认为民营就是私有,这种说法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相当不利。从概念上说,传统的民营企业是指旧体制下的私人企业,是指私人独资和私人有限公司。当这些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作为一个机构法人再投资产生出更高层次的民营企业,即建立在法人基础上以民营法人投资为主体的民营企业,但他们还属于私营企业。

持这种观点意味着民营企业就是私人企业,民营化就是私有化。而在传统的按所有制划分的企业形态中,集体企业是公有性质的企业,因此,集体企业不在民营企业范畴内,这事实上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都把民营企业与私人企业等同起来,使民营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局限。

从实践上看,如果把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等同起来,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为,至今中国的很多产业政策,包括资本市场政策以及人们的观念上,对私人企业仍具有歧视性对待,因此把民营等同于私有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事实上,民营企业只是与国营企业相对,应包含公有性质和社会所有性质的各种类型企业,私营企业只是民营企业的一种形态,因此,我们必须在实践的策略上把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开,在各种场合尽量多宣传民营和私有的区别,是会对中国民营企业(包括私人企业)的发展产生实实在在的好处的。

另一个误区是认为民营企业不是公有企业。

民营与国营相对,而不与公有相斥,民营完全可以是公有,是社会所有。因此,现有的集体企业应被视为民营企业,尽管中国传统上的集体企业是被视为公有企业的。那么我们讨论的民营企业绝不仅限于私人企业。

民营只与国有独资企业相对,而与任何非国有独资企业是相容的,包括国有持股和控股企业,只要他们是民法意义上具有独立法人所有权的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因此,归纳民营企业的概念就是:任何非国有独资的企业均为民营企业。或换一个角度说,结合中国的现状,民营企业将包含三种类型:第一是被自然人股东所有的企业;第二是出资人主体模糊的集体企业;第三是非国家独资所有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及国有参股和控股的企业。

现实中,中国民有的主要形式是集体所有,而民营化的表现形式是股份化,它应被划为公有和社会所有的概念,这在中国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中是被接受的,也是有利于民营经济大发展的。

而在西方民营化则等于私有化。

事实上,我们过去和西方现在把民营化等同于私有化的理解是错误的。民营化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所有制形态,它所带来的是按份共有、产权清晰的现代法人所有的企业制度,这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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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样界定民营的概念,才能把股份公司、三资企业和其他各种非国有独资企业都纳入民营企业的概念之中,扩大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

再谈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和民法的调整。

目前从修宪的角度,建立“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法如果有困难的话,可以先从民法入手,民法是我国民事行为的根本大法,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民法中明确“私人产权与公有财产同样神圣不可侵犯”是非常必要的。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今天谈民营企业的产权清晰化和制度创新总给人不踏实的感觉,就不敢对民营企业正视历史,不敢提今天的产权清晰和担心未来的变化,而现实中实名制不能落到实处、资本外逃和在证券公司虚开账户的现象也就难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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