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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 那男的已经有老婆的情况下,还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而且还有了个儿子,现在两人闹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火烧 2021-12-15 17:04:36 1038
那男的已经有老婆的情况下,还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而且还有了个儿子,现在两人闹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那男的已经有老婆的情况下,还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而且还有了个儿子,现在两人闹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谁?如

那男的已经有老婆的情况下,还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而且还有了个儿子,现在两人闹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老婆 那男的已经有老婆的情况下,还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而且还有了个儿子,现在两人闹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那男的已经有老婆的情况下,还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而且还有了个儿子,现在两人闹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如果那男的结过婚有老婆了```又和另一个女的结婚```那就是犯了重婚罪了``要坐牢的```
抚养权不可能会判给他```他一个坐牢的人有能力抚养孩子么``

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龄。2周岁以下的一般归母亲抚养。10周岁以上的要参考孩子的意见。抚养权要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和子女生活时间的长短等确定。抚养权要双方先协商!

父母偏男的情况下,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那个继承权大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一般都是平分的。但如果留有遗嘱,那么遗嘱中写明给谁就给谁,写明给多少就多少。

离婚的女人带着儿子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了,在无奈的情况下你选择儿子还是他

当然是儿子了。
只要你不抛弃儿子,儿子就不会抛弃你。但他就不一样了

爸爸进监狱了,老婆离婚了,儿子抚养权归父亲,这样的情况可以吃低保?

你好,就你说的情况需要看是否有经济来源,如果现在还在监狱,可以为孩子办理低保的

离婚了,儿女一人一个,现在爸死了,母亲有权争儿子的抚养权吗

母亲肯定是有权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且其取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极高!
如果最终孩子父亲一方的直系亲属想与孩子母亲争抚养权,除非孩子母亲的经济能力差到一定程度 不足以承担两个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开销,又或者除非孩子母亲有恶习之外,
其取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其他亲属无法比拟的。
法官会将孩子同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但是也同时会考虑亲属关系的远近。
毕竟母爱是无法替代的,这种抚养权纠纷,我的观点发光往往会进行调解
争取达到双方都满意,
但是还是那句话 除非孩子母亲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承担两个孩子的开销,又或者有恶习之外
抚养权基本会归属于孩子母亲

我的妻子有个婚前有个儿子 ,现在和我有个4岁的女儿, 请问女儿的抚养权归谁抚养?

可以跟你也可以跟她,以你优先。孩子跟谁,另一方要给孩子的抚养费。

我老公在我不知道情况下提出强制离婚,这种情况财产和10岁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不存在强制离婚的说法,目前的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儿子到了十岁的话,他的意件对抚养权的归属起很大作用

儿子的抚养权,两个的经济都差不多~但是男的已经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
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
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
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
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
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
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
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
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
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
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
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
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
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
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援。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
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
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采取强制措施。

我老婆和我结婚前有个女儿归男方抚养我俩现在有个儿子而且老婆已经绝育不再要孩子了是否符合办独

不符合 有过孩子就是有过 这和家庭没有关系的 按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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