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在东莞哪个镇打工人多 我老公老家是广西的,我们在广东打工,想买房,婆婆不同意是什么心理
我老公老家是广西的,我们在广东打工,想买房,婆婆不同意是什么心理
我老公老家是广西的,我们在广东打工,想买房,婆婆不同意是什么心理
也许婆婆不想让儿子定居外地
想让儿子守在自己的身边的
你们可以和老人沟通
让老人明白你们不会不管老人的
让他们知道你们会养她老
也许她就不坚持自己的意见
我是广东的,我老公是广西的,现在我们想离婚,但我户口已迁到广西,
第一,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第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我是广东的,我老公是广西的,现在我们想离婚,但我户口已迁去广西了
女方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广东,需要先到广东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广西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请问我老家是广西的我老公是重庆的,我们在广东中山几年了,能在中山提出诉讼离婚吗?
不可以在中山起诉离婚.因为你必须去重庆起诉.如果觉得不信,直接去中山法院了解一下就清楚了.当然假如你们的户口已经迁移来中山,那是可以起诉的.
我老公是广东掲阳普宁的我是广东掲阳掲西的我想在我
你是说你想找你的老公
这个无可厚非呀
因为你们是一家人
别人也不好过问的
我妈加我老公微信,他不同意是什么心里?
正常心理,没人喜欢微信上加亲属的,特别是丈母娘。
我是广东户口,我老公是广西的,现在想把户口迁到老公怎么样办理啊
结婚证登记年月起计六周年就可以迁户口
我想和婆婆分家老公不同意喳办因为我们婆媳不和
看你要为什么分家?婆媳不和的主要原因是生活习惯差异大,还是总受约束想要更自由,抑或自己或者婆婆对对方有误解?这些原因是用来与老公商量的基础,免得人家婆婆的儿子说你无理取闹,然后再考虑事情是否可实施。分家了势必意味着自己就不能不顾及到生活的琐碎了,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事无巨细需要自己上心了,是否做好了这方面准备,此时只要你们夫妻关系不错的话,老公应该会考虑你的建议的,毕竟能过一辈子的是夫妻啊。
我是广东人我老公是广西人我的户口移回去我老公那里,那我们可以在广
你好
不行 你的户口已经迁走了 需要到你老公那边离婚 带好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和结婚证都要原件 到户口所在地广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我是广东的,我老婆是广西的,如何办理准生证?
领了结婚证就可以办的吧,拿着两个人的结婚证就可以去给孩子上户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