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我想问一下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怎么做?具体分录怎么做?
我想问一下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怎么做?具体分录怎么做?
我想问一下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怎么做?具体分录怎么做?
冲掉上次多计提的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283.5
贷: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83.5
借:本年利润 -283.5
贷:所得税费用 -283.5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应该如何做分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为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规定金额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规定金额为6万元,即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到2014年1月1日起将规定金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到2015年1月1日起有提高到20万元;最近一次国务院会议再一次将规定金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也即所有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额均可以减半后按20%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还是原先的分录,但是在预缴计算时应按当年累计利润乘以税率,得出当年累计应缴数,再减去上一季度的累计已缴数,得出本季度的应缴所得税额。
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缴纳税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
还要计提的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所得税
贷:营业外收入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如何做分录?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分录
借:应缴税费---所得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作为国家的一项免税收入,就是国家给企业的补贴,所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请问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的那部份所得税怎么入账
减免的意思就是不发生,既然不发生为什么要入账?账上计提和缴纳所得税只要按实际缴纳的金额来做就行了,不需要体现减免额是多少。
小型微利企业和所得税
你们要填25%的税率。
然后在减税税额那一栏里填上5%的金额。
这样,应纳税额就是20%了。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怎么算
应纳税所得额即利润乘以25%,再乘以40%即你减免后应该缴纳的所得税。
应纳税利润*25%=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利润*15%=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前面-后面=应实际交纳的所得税额。
即应纳税得额*10%。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会计分录
2012年的账务是正确的,所以不能按错帐更正,就应该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小型微利企业怎么预交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预缴申报填报方法解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扩大了优惠范围并延长了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进一步明确核定征收企业也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但因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是在原政策框架下设计的,尚不能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填报需要,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及时重新设计、印发了新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解决了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预缴填报问题。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印发的报表中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优惠的填写方法解读如下。
(一)查账征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的填报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的填报。
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第14行“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栏。
(1)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填报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
(2)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但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且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30万元的,填报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积。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的填报。
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第2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栏。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企业的填报。
税务机关确定采取其他方法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应考虑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并在确定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额时将减免税额予以扣除。
(二)核定征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的填报
1.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的填报。
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第12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栏。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填报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且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填报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2.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的填报。
按照税收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的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由于综合征管系统不支持在年度中间按照优惠税率重新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因此2014年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的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预缴申报时,其定额暂不作改变,待第四季度(税款所属期)申报征收结束后,管理部门辅导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对其因未及时享受的优惠而多缴的税款办理退税。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应退税额为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应退税额为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