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陪你去打胎的男人 男方强行要求打胎女方是否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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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强行要求打胎女方是否可以告他
男方强行要求打胎女方是可以告他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可以告男方侵犯女方的生命健康权和生育子女自由的权利。
如果女方强行要打胎 男方不同意 她还能告男方不负责任吗
应该不能,因为是他个人要打的
不能,因为是她自己要打胎的,男方不同意是想负责,是她自己不负责任
抚养权在男方女方强行带走男方是否可以拒绝抚养费 宝宝知道
抚养权、探视权应会有约定的,要么是有法院裁定文书的,强行带走肯定不妥。
女方强行离婚男方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满足法定条件,才能够请求赔偿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男方打了女方是否可以离婚?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夫妻共有财产,原则是平均分割。男方包养小三的行为属于离婚的过错行为你是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依据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判决离婚。

女方是否可以私自打胎,需要不需要经过男方同意
律达网: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是否生育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妇女手中。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因此,丈夫以妻子侵犯其生育权提出赔偿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只能提出离婚请求。
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三金”等彩礼钱?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女人有了孩子,男方不要,男方强迫女方打掉,请问,可以告他强奸罪么
这怎么能算啊,又不是强奸有的孩子,还是打掉算了,不过这样对你的身体不好,可是不打掉你又怎么抚养孩子呢
未婚同居女方打胎,可以要求男方赔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因为非法同居作为一种非法行为,当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我国《婚姻法》也并不支持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