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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男朋友平安的话语 写给学生的学法知识守法。平安幸福成长的书信300字

火烧 2021-05-19 02:52:21 1051
写给学生的学法知识守法。平安幸福成长的书信300字 写给学生的学法知识守法。平安幸福成长的书信300字你用下面的资料写一、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犯罪?在讲“什么是法”这个概念之前,我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
写给男朋友平安的话语 写给学生的学法知识守法。平安幸福成长的书信300字

写给学生的学法知识守法。平安幸福成长的书信300字  

写给学生的学法知识守法。平安幸福成长的书信300字

你用下面的资料写
一、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犯罪?
在讲“什么是法”这个概念之前,我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11年4月15日晚,某市一位姓王的青年在与女友散步时,突然从暗处冲出几名歹徒,各持一把尖刀疯狂地向王某刺去,王某身中十几刀,血流满身,晕倒在地。歹徒们抢走王某的诺基亚手机一部和名牌西装一件,然后乘的士仓皇逃窜,王某因伤势过重死亡。警方仅用5个小时便侦破了这一血案,5名犯罪嫌疑人竟然都是年龄在12至17岁之间的青少年学生。然而,当办案人员问5名犯罪嫌疑人关在牢里有什么感受时,其中一人竟笑嘻嘻地问办案人员:“我们都关这么久了,什么时候让我回学校读书?”
真是可悲呀,这样5个青少年,连最起码的法律知识都没有,这就是不懂法,是典型的“法盲”。
什么是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指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
什么是违法?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广义的违法,包括刑事违法、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等。狭义的违法则指犯罪以外的一般违法。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规定,只是受民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方面非刑罚制裁方式的处罚。如:有的学生在上学路上毁坏路边的小树,违反了《森林法》;有的学生上学、放学时几个人并排骑自行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这些都是一般违法现象,有这些现象不一定非得抓进监狱,可以批评教育、罚款、拘留。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什么是犯罪?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刑事违法即犯罪。按我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应当看到,一般违法行为同犯罪行为之间有共同点,都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只是轻重不同而已;都是违法行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严厉程度不同而已。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任其发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校一名学生,平常偷拿同学的笔、工具书等学习用品,后为发展到翻墙入室盗窃,开始是一般违法行为,出于教育、挽救的角度,学校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后来触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机关处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当代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通俗地讲,就是不管你是普通老百姓,还是高官显贵,只要你违法犯罪了,你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职务算高的了吧,他犯了受贿罪,受贿金额达140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杨达才,他们都因为违法犯罪受到了惩处。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状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至18岁的青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而且现在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手段呈现出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现象,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同学案,抓获陈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这5个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警方甚至还缴获了军用手枪、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作案工具,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二、青少年为什么要学法?
今天在座的同学都是青少年。“青少年”是如何界定的呢?词典对“青年”的解释是:指人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阶段;对“少年”的解释是:指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我们也经常提到“未成年人”这个概念,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界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这个概念与“青少年”有一定交叉。一般来说,从小学五六年级到高中毕业,既是青少年,也是未成年人。
青少年为什么要学法?第一,通过学习法律,能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譬如,知道拾金不昧是合法的,值得表扬,而偷盗、抢劫、故意伤害是违法的,杀人放火更是犯罪行为,我们就能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鼓励做的,积极去做。
第二,学好了法律才能健康成长。青少年是家庭的宝贝、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二十一世纪的主力军。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的黄金时代,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关键时期,是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重要阶段。青少年由于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容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因此,为了自己的健康成长,避免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需要学习法律知识。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损害时,我们要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例如:你才十一二岁,正在接受义务教育,你爸爸妈妈就不让你读书了,让你到厂里去打工挣钱,你怎么办?学了《义务教育法》之后,你就知道爸爸妈妈不让你读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你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反映,求得解决。如果你在上学路上被狗咬伤了怎么办?学了《民法》之后,你就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向狗的主人讨要医药费。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作为21世纪的主力军,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学法守法用法,健康平安成长。
三、青少年要学哪些法?
法律有很多种,青少年要学的主要有哪些呢?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18周岁以下都是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如何寻求保护。
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我们就知道如果自己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像前面说的那几个12至17岁青少年,杀了人还想关几天就放他回学校读书,可能吗?
《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后,你就知道在公路上行走要靠右侧靠边走;不能在公路上追跑、玩游戏、打球;乘车时头和手不能伸出车窗外;坐在前排不要与司机聊天;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等等。
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是未成年人,犯点小错误有什么关系?犯了错误多多原谅就是了。那么,是不是凡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都不承担法律责任呢?回答是否定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青少年违法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
(一)民事责任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而对“监护人”的定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说到底,未成年人违法的民事责任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承担,并不是不承担。比如,某校学生张三今年15岁,属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放学路上对同学实施抢劫,并在抢劫过程中把受害人砍成重伤,那么张三的父母就要对受害人或其亲属负起民事赔偿责任。其他如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如损坏教室门窗、玻璃、课桌椅、电器设备等,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你不满18岁,则由你的爸爸妈妈负责赔偿。
(二)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都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也就是说,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就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有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被刑罚制裁。
可能有部分同学会认为,我现在还不到十六周岁,那我做什么都不负刑事责任了,这种观念就错了。《刑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由此可见,已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要是触犯了一些特定的罪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已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无论犯何种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某校九年级男生刘某、江某等人,均已年满14周岁,因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不遵守学校纪律,沉迷网络游戏,经常趁老师查完寝后翻墙进入网吧上网,夜不归宿,老师、家长多次教育不思悔改,学习成绩急剧下滑,后因无钱上网持刀抢劫一名妇女,抢得现金800余元,被警察当场抓获,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中的漫漫长夜。某校学生李某。偷偷将马刀带入学校,与同学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矛盾,出手砍伤对方头部,那同学因流血过多,昏迷达2个小时,经医院全力抢救,才幸免于难,但造成终身残疾。李某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判处3年徒刑。这些我们同龄人中的违法犯罪事实,应引起每一个人的警醒。
(三)行政责任
有些调皮的同学会说,我绝对不去犯罪,我“大法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难倒法院”。这同样是一个误区。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惩治犯罪仅仅是一个方面,大量的是用民事的、行政的管理手段管理国家。因此对于不构成犯罪的,采取行政治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是一部很重要的行政治理法。
青少年经常有打架斗殴现象,有的同学多次与人打架,或欺负小同学,还以为这是小事,殊不知这已经触犯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某校两个学生陈某、邓某,下课时在楼梯口陈某不小心踩了一下邓某的脚,邓某非常恼怒,认为陈某是故意的,便破口大骂,随后两人便打了起来,但由于陈某身强力大,邓某吃了亏,便纠集校外的小混混对陈某一顿毒打,导致陈某受伤住院。经医院确认,陈某左耳鼓膜穿孔,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法院的判决,一是邓某家长赔偿陈某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等3万元,二是判处邓某1年劳动教养。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同学们,千万不要认为打架斗殴是小错误,如果因这类所谓的“小错误”而受到治安处罚,将影响到你将来的升学、参军、招干和就业。如果积小错而犯大法,受到刑事处罚,你将有漫长的岁月在牢房中度过,“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古人曾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当今时代,青少年要避免掉进违法犯罪的泥坑,要做到“四个谨慎”,即谨慎上网,警惕网络不良或者有害信息的诱惑;谨慎交友,警惕染上哥们义气、寻衅滋事的恶习;谨慎娱乐,预防意外伤害;谨慎言行,努力矫正自己的不良习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这九种不良行为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发走上犯罪的深渊!同学们,如果你有上述不良行为,就应该及时反省,幡然改悔。
五、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如何自我保护?
还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是个好学上进的学生,从不违反学校纪律,更谈不上违法犯罪,我没有必要学习法律。这种观点也是不对的。你不违法,但是社会上总有人以身试法,当你不幸遭到坏人侵犯时,你怎么办?是忍气吞声、任人宰割吗?不!你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自尊、自律、自强,好学上进,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重要前提。你们要有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阅读黄色书刊,不观看黄色、暴力影视剧,不迷恋游戏、赌博、上网,远离毒品,不结交狐朋狗友。此外,你们还要加强锻炼,增强体质,这样有助于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下面我给同学们介绍一些自我保护常识。
同学们要了解坏人常用的作案方式方法,从而有所警惕:(1)伪装身份。冒充警察、某部门人员、水电修理人员、推销人员等,使你放松警惕,便于他们下手。(2)编造事由。有时坏人谎称他有什么困难,需要你帮助解决,利用你的同情心,使你放松戒备。(3)利益引诱。有时坏人利用你的虚荣、贪财心理,送你礼品和钱物,用小恩小惠使你渐渐地钻入他的圈套。遇到这些情况,脑子里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想老师和家长的教导,脑子清醒些,以免上当,受到不法分子侵害。
女同学容易受到坏人侵害,为了保护自己,要做到:(1)不要单独行走在偏僻地方,夜晚少外出,外出需要结伴而行。(2)不要穿着过分“露”、“透”的衣服,不要过分妆饰打扮。(3)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会见网友。(4)出门之前告知家人或朋友自己的行踪,不要去不熟的人的住处。未经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5)不要随便接受别人送的钱财、礼物,不随便搭乘便车。(6)不要在外吃不熟的人给的饮料或食品,谨防有麻醉药物。(7)不要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或录相厅等复杂场所,防止受到坏人引诱和骚扰。(8)发现有人心怀不轨或带有危险性立即躲避。
在遇到坏人侵害时,要以躲避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坏人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与坏人斗智斗勇。曾经有一个漂亮的女生,坐火车回家没有位置,站在车内,手提着行李,这时一个男子走过来,故意挑逗女孩,问这问那,然后动手要为女生提行李,这时女生急中生智说不用了,我男朋友在上厕所,马上回来,那男子听后只好灰溜溜地走了。同学们,如果你在家里,有身份不明的人来敲门,你千万不要给他们开门,你可以说,我爸妈刚才出去,马上要回来。万一坏人闯进屋子,你一定要走出来,不能走进屋,保命要紧。
如果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做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遇到非法侵害和危急情况,我们还要学会及时报警报案。要熟记以下电话:遇到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等案件,拨打匪警电话“110”;发生各种火灾,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生交通事故的报案电话是“122”;各种突发的严重急病和受伤,拨打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曾经说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你们正处在青春年华,朝气蓬勃,充满着活力,美好的人生画卷等着你们去描绘,你们应该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健康平安快乐的好学生,做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第8届学法知法守法·平安幸福成长书信节的作文范文

法律与我同行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争做守法小公民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国家需要指定许多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调整范围,各有各的内容。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专门规定国家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重要事项的法律;另外要使国家这么多的法律之间不发生矛盾都符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必须有个总法,把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确定下来,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寻,这部法律就是宪法。所以学法必须了解宪法。世界大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宪法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劳动、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劳动、受教育、服兵役、纳税、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等基本义务。我们应当从小了解宪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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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幸福?
这么深奥的问题似乎不适合有着这样低落心情的时候思考,但是它却一直徘徊在脑海,挥之不去。
灰姑娘说:幸福就是每天夜里和心爱的王子一起跳舞;
睡美人说:幸福就是在黑暗中沉睡时得到甜蜜的一吻;
海的女儿说:幸福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幸福,即使自己失去生命;
对于每个人来说,属于他们的幸福都是各不相同,千姿百态的。对于辛勤工作,劳累忙碌的工作者来说,也许多放一两天的假期便是蜜般的幸福。对于孤独寂寞,风烛残年的老年人来说,也许家人陪伴,儿孙嬉闹便是一剂慰藉心灵的灵药。对于奋发向上,勤学好问的高中生来说,也许一朝中举,光复门楣便是十二年来最美好的回报。对于……而这一切,都源于幸福。当你感到无助烦恼时,不妨,环顾四周。幸福也许无处不在。也许在你寻找她的时候,她便已经抚上你肩膀,巧笑嫣然地向你问好。
他双腿残疾,身坐轮椅。他曾抱怨命运的不公,天公的无眼。身体的残疾让正值壮年的他脾气暴躁,万事不顺。但是他最后仍然在精神上站了起来。在文坛上刻上了自己名字——史铁生。幸福有N种感觉,而属于他的,便是用双足踏遍千山万水,奔跑在希望之途上。
他,十三亿中国人铭记的闪亮的名——ze。周总理一生为创建新中国而奋斗,到生命的最终仍是心心念念中国与中国人民。他一生无儿无女,存折里没有一分钱。幸福有N种感觉,而属于他的,是十三亿中华儿女能够吃饱穿暖,笑容洋溢。
幸福无处不在,找寻你想要的幸福,便能有信念地活着。而我们总会被一层黑纱遮住双眸,认定幸福属于他人,永不会降临己身,然后怨天尤人,自怨自艾。请铭记幸福无处不在。怕什么,幸福有N种感觉,总有一种,属于你。

学生知法守法平安幸福手法书信节

[图文]2

015年1月8

日 - 三年级学生写的

作文,让不少网友看了冒冷汗 东南网1

8日讯(海

峡都市报...2341 台湾下重

手处

罚大陆越界捕鱼渔船

称展

执法决心-搜狐

新闻 [评] ...

关于学法守法 幸福成长的一千五百字的作文

暑假,我缠着爸爸和妈妈带我去学游泳。
没想到爸爸和妈妈尽然爽快的答应了,一听到爸妈爽快的答应了,我一蹦三尺高。可我又听到妈妈的一位同事说在安江的一个游泳池有一个四岁的一个小孩在那儿淹死了。这是我听得毛孔悚然,都有点后悔要求爸妈把我报了名。第二天,我我忐忑不安的来到游泳池,只见比一个篮球场还大的游泳池展现在眼前, 泳池里人头攒动,人们穿着五颜六色的泳衣在水中翻腾嬉戏,处处水花四溅,看得我眼花缭乱,开头的不安一扫而光。

初二作文,学法守法幸福成长,700字

有一天,我问妈妈:“幸福在哪里?怎么才能找到她?”妈妈微笑着说:“幸福是一种快乐,需要你用心才能感受得到她”。我决定亲自去寻找幸福的足迹。
幸福在哪里?幸福在哪里?我来到我家屋后的鱼塘边,看见一个老爷爷正钓着一条大鱼,脸上乐开了花。
幸福在哪里?幸福在哪里?走过鱼塘,来到田野边,看见两个农民伯伯正在摘菜。望着一筐筐绿油油的蔬菜,农民伯伯脸上露出了笑容。
幸福在哪里?幸福在哪里?穿过田野,来到学校的操场外,看到同学们有的踢足球,有的跑步,还有的跳绳……同学们跳呀,跑呀,操场上一片朝气蓬勃的景象。
幸福在哪里?幸福在哪里?沿着操场外的围墙走着,一会儿就回到我家的小区里。看见小伙伴们在捉迷藏、打水仗、滑滑板……他们玩得好开心啊!
幸福在哪里?幸福在哪里?吃饭时间到了,我回到家里,妈妈正做着香喷喷的饭菜,脸上挂满了笑容。我问妈妈:“您今天为什么这么开心呢?”妈妈说:“我的宝贝最近画的画又得到老师的表扬,我当然高兴啦!”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哦!我找到幸福了。原来,幸福在老爷爷的钓鱼杆上,在希望的田野里,在开心的操场上,在欢乐的小区中,在温暖的家里,在我们大家的心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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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通过什么来学习语法和的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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