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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历史上有名的刺客 历史上有多少有名的刺客

火烧 2021-07-02 13:56:42 1062
历史上有多少有名的刺客 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刺客曹沫司马迁对刺客情有独衷,在《史记》中专为列传,开篇第一位即曹沫。鲁国大将曹沫虽有“勇力”,却三战三败,吓得鲁庄公赶紧向齐割地求和。然而,两国

历史上有多少有名的刺客  

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

刺客曹沫

司马迁对刺客情有独衷,在《史记》中专为列传,开篇第一位即曹沫。

鲁国大将曹沫虽有“勇力”,却三战三败,吓得鲁庄公赶紧向齐割地求和。

然而,两国会盟时,曹沫却突然“执匕首劫齐恒公”,要他归还土地,恒公只得答应,于是,“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在这里,曹沫算不上真正的刺客,最多只能算半个刺客,他并不想把齐恒公杀死,只是想拿匕首吓唬吓唬人罢了,他的用意只在为自己消除国土沦丧之耻,说到底还是出于自私的个人目的。

看他的理由:“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强者有强者的逻辑,弱者有弱者的逻辑。

曹沫表面显得勇猛,执行的却是弱者逻辑。

当游戏的双方的实力过分悬殊时,弱者便会大义凛然地破坏游戏规则,他们自己会觉得顺理成章,旁观者也会觉得情有可原,这时弱者的逻辑实为无赖逻辑。

至于强者,只能无条件地遵守被破坏的游戏规则,以示强者的尊严。

大人不计小人怪,强者不跟弱者一般见识。

所以,曹沫耍完无赖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齐恒公虽怒,为了不“失天下之援”,也只得装孙子,“既已言”,就要言必行,行必果。

刺客专诸

伍子胥劝吴王僚伐楚,吴公子光说他“欲自为报私仇也”,伍子胥则看出公子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所谓“内志”,就是杀吴王僚取而代之。

伍以公掩私,光则以私掩私,二人的出发点都是自己。

既各有所图,就可达成“一致”,互为利用,伍子胥要利用吴国报家仇,公子光要利用伍子胥得到吴国,为了各自的目的,他们走到一起来了。

在他们两人中间,专诸成了工具。

伍子胥把专诸送给公子光,专诸替公子光了杀吴王僚。

且听专诸行刺前所作的一番利害分析:“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也就是说,他抓住了吴国处于内忧外困的“绝好时机”而大功告成,于是公子光成了吴王,伍子胥成了权臣,专诸成了烈士。

私心的力量是强大的,为成一己之私,他们对国家兴亡已全然不顾。

私与私联合成的“公”是可怕的,私与私媾和出的“同”是可怕的,他们对外称公义,对内称同志,绕来绕去还是绕不过一个“私”!

公子光对专诸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听听,说得多感人啊,说着“我就是你”,目的却是让人家去死。

可专诸也不是傻瓜呀,他为什么就听从伍子胥的,听公子光的,心甘情愿去献身呢?个中原因太史公也没交代,但最后有一句“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莫非专诸拼了命就是为了给儿子换个官做?若为此,或还说得过去。

如果仅为名,我只能当他是傻蛋:明摆着伍子胥公子光只是把他当成了“行货”。

这样的刺客够也可怜的。

刺客豫让

世界历史上有名的刺客 历史上有多少有名的刺客

豫让是一个执着的刺客。

最初豫让追从范氏、中行氏,但“无所知名”,后来“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

后来智伯被赵襄子等人诛杀,豫让的复仇事业也便悄然开张。

“士为知己者死,女灵悦己者荣。

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也。”从豫让的话里可以看到,在未行动之前,他已判定自己“必为……而死”,这样才可“报智伯”,至于“报仇雠”与否,反倒不怎么重要,他需要的只是一死。

第一次行刺,豫让看中了厕所,更名改姓为“刑人”,在那臭哄哄的地方等着赵襄子如厕,谁知赵襄子心眼太多,识破了他的企图,这当口豫让只有死的份了,然而赵襄子偏偏没有成全这位刺客的美意,反而夸他为义人、贤人,“卒释之去”——把他放了。

不过,赵襄子的宽赦并未熄灭豫让复仇/赴死的欲念。

有人劝他佯装归服赵襄子,骗取信任后再“为所欲”。

可是豫让却给自己划了一道底线,他不愿做一个“怀二心以事其君”的卑鄙小人,他要做个让“天下后世”那些“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感到羞愧的正人君子。

天下——空间、后世——时间,难得豫让将复仇/死难之事思虑得如此阔大,再联系到他“漆身为厉(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的举动,直觉得豫让是一位很有头脑的行为艺术家,对他来说行刺本身并不重要,重要是他的自残肉体,是他的拒绝和坚守。

很难想象豫让扮作乞丐会有接近赵襄子的机会,当然也很难想象他埋伏在赵襄子“所当过之桥下”会有什么奇迹,暴露是必然的,这次“行刺”的结果又是未曾出手便成囚。

在赵襄子眼里,豫让的执迷不悟有些不可理喻了,所以他没有再一次予以表扬,而是不无嘲讽地提了起陈年旧事:想当年范氏、中行氏可都是被智伯灭掉的,你非但没为他们报雠反而“委质”于仇人智伯,现在为什么单单非要为智伯报雠?假如这时豫让不开口,他的表演可能会更有深度,谁知他偏偏说出了理由,这一说不要紧,使得这位行为艺术家大大跌份了:范氏、中行氏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说来说去,原来还是为了他自己,看来如果智伯没有给他开小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委质于赵襄子。

他的做人原则何尝不是“有奶便是娘”的实用主义?这也叫义?这也叫贤?说到底,不过私心而已。

他的事非标准就是自己的荣辱得失,给他好处的就是好,对他好的就是好,不管那“好”有什么背景和缘由。

在这点上,一千多年后的武松正是以豫让为榜样的,那“施恩”略施恩惠,就把这位打虎英雄收伏了,就能窜掇着他去打人行凶。

这也叫“义举”?这种为一人计的报恩、报仇,岂不可悲、可怕?没有白吃的午餐,所谓“施恩”,明摆着带有目的性、功利性,一方面是“施”,一方面是“恩”,施恩者在给予之前就已预算好了回报,只是为了获得加倍的偿还。

四、为杀而杀——刺客聂政

豫让是“为知己者死”,聂政是“为知己者用”。

豫让视智伯为知己,是因为知伯给他“国士”的待遇,那么聂政是因为什么引严仲子为知己的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金钱,因为素不相识的严仲子不远千里给他送来了“黄金百溢”。

从这点看,这两位同时代的刺客倒有共通之处。

我这样说也许有点俗,也有点损,事实上人家聂政并没有收下严仲子送来的钱,单从这一点看,他的风格要比我们当代的某些漫天要价的杀手高多了,人心不古由此可见一斑。

既然聂政没被收买,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走上替人行刺的不归路呢?因为严仲子发掘并放大了他的人生价值。

聂政本来就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一个“降志辱身”混迹于市井的屠夫,忽一日有人上门拜望/送礼,还夸他“义甚高”,怎么不令他受宠若惊?虽然聂政当时并未慷慨应允,而是以老母需奉养为由,推说“政身未敢许人也”,但是内心深处已被严仲子征服。

所以,当老母辞世后,聂政立刻找到严仲子门上,主动要求“为知己者用”。

原来严仲子是从两个方面打动了这位勇敢之士:一严仲子乃“诸侯卿相”,却能礼贤下士,亲自拜会一个小小的屠夫;二是因为聂政“未有大功可以称者”,严仲子却能亲自送上黄金百溢,真乃“深知政也”。

“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聂政从精神上得到了极大满足,既然人家这样看得起他,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你的仇人是谁?让我去干掉他!不问缘由,不问善恶,只问是谁,只管去杀,这就是知己之用!

就因为人家给他戴了个高帽子,屠者聂政就豁出了身家性命,甘愿为之献身,这样的刺客与屠夫何异?人家明明就是冲着你是亡命之徒来找你的,人家明明就是来收买你的生命的,为什么你还感激涕零,把那不怀好意的人视为知己,视为恩人?难道古代的杀手脑子里都缺水?难道真的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杀手们只是为杀人活着?

五、谁是英雄?——刺客荆轲

五刺客中,荆轲是最后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

虽然他失败了,却被看作失败的英雄,荣耀身后两千年。

先前我只知道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知道他与秦王拼死逐斗时的激烈,而读过《史记》,才知道了荆轲些许底细,才知道在未成英雄之前,荆轲不过是一个挂剑游荡的投机分子。

在榆次,盖聂一瞪眼就把他吓跑了;在邯郸,鲁句践一声怒叱他就“嘿而逃去”;只是到了燕国,这位“逃跑大侠”才算找到了感觉,和杀狗的屠夫及乐手高渐离交上了朋友,成天和他们喝酒耍闹。

“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这就是荆卿,接着太史公话锋一转,又说他虽然爱喝酒,但为人“沈深好书”,在各诸侯国游历时,结交的都是些“贤豪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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