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 百万病退军人中央补助生活 2006年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纳入中央财政负担,标准提高至不高于10级残疾军人水平,相关政策调整与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提升同步实施,体现国家对退伍军人的关怀与支持。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 中央财政负担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006年政策调整 带病回乡军人待遇 优抚安置政策 1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