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 尊重,还是污辱?--关于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 文章讨论将‘卖淫女’改为‘失足妇女’是否体现尊重与法制进步,指出‘失足’带有贬义,与卖淫行为的法律性质不符,强调应依法维护权益而非改变称呼。 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 法制化进步 人格权尊重 公安部称呼改变 失足妇女定义 卖淫行为法律性质 1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