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改 台湾地区通过“同婚专法” 同性可办理结婚登记 台立法机构17日就同婚专法进行二读表决,其中关键性的第4条宣布通过,法条包含相同性别两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台中央社称,台立法机构确定名称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规定相同性别两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 习改 1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