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户并小户 “小田并大田”不能变成“大户并小户”——某镇已经完成了1.8万亩土地整治的建设任务,但不打算交给农户了 文章指出,小田并大田虽提升耕地质量,但部分地方出现大户并小户现象,侵害小农户权益,影响粮食安全。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需兼顾小农利益,防止资本下乡。 农村土地改革 高标准农田建设 小田并大田 大户并小户 土地整治 农村经营权 1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