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土地确权改革 厉以宁的资本主义邪改,可以休矣 文章质疑厉以宁提出的土地确权改革违反宪法,认为其推动农村私有化,可能使土地流入资本家手中,违背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强调依法治国与改革需以法律为依据。 社会主义公有制 依法治国 初次分配 农民产权 厉以宁土地确权改革 宪法第十条 1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