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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如何抵扣 为什么营改增后,固定资产领用物资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是相当于消费

火烧 2021-12-21 21:08:06 1098
为什么营改增后,固定资产领用物资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是相当于消费 为什么营改增后,固定资产领用物资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是相当于消费固定资产如果用于生产产品,产品销售要交增值税,相应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就

为什么营改增后,固定资产领用物资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是相当于消费  

为什么营改增后,固定资产领用物资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是相当于消费

固定资产如果用于生产产品,产品销售要交增值税,相应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就应该可以抵扣,并不相当于消费。
希望帮助到你。

营改增前购入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前提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购进时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真通过后就可以抵扣。

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中固定资产抵扣

(一)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财税[2008]170号通知第三条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因此,不管贵公司是自用还是用于销售,都可以在货物销售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但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改增后哪些增值税凭证可以抵扣

总结一下希望有用。(发票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也不开增票)
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过路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7、广告费:可以抵扣
8、修理费:可以抵扣
9、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10、租赁费:可以抵扣

营改增前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如何抵扣 为什么营改增后,固定资产领用物资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是相当于消费

如果营改增后的行业,购买固定资产增值税能抵扣吗?不能的话,哪些情况不能抵扣,哪些情况可以抵扣?

如果营改增后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肯定就可以抵扣的。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现行政策是这样的,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可能会进一步完善。

营改增后律师费增值税不能抵扣吗

不能抵扣,关键点在于律师费的支付者,就是最终的承担者,按规定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更谈不上抵扣的。

营改增后贷款利息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36号文中的实施办法中第二十七条第六款明确规定: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不可抵扣

“营改增”是国家对银行税收政策的调整,对银行收入有一定影响。但我行仍将严格遵守有关服务收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按照对外公示的服务价格为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请您详询我行柜台人员咨询。

后买固定资产开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 [ 财税[2008]170号 ] 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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