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粮食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
就《粮食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更是民族安危、社会稳定的关键。但是,如今我国的粮食安全正在受到严重的威胁,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所以要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必须要首先做到有法可依。国务院颁布《粮食法》说明了党和政府对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视。
虽然我们只是普通的中国公民,但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古训不敢轻意忘记。所以就《粮食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一些意见:
《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 第十二条,中提出了“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这一条让人眼前一亮,将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质疑的转基因技术,进行严格控制,是保证国家食粮和民族安全的必要举措。但是,转基因粮食在中国的土地上已经造成了巨大隐患,为了进一步控制其将带来的巨大灾难,应当在法规中加入以下内容:
1.在有足够充分而有效的证据能够证明转基因食物/作物绝对安全以前,在法律上必须一直保持对其产业化的严格禁止状态!所以在《粮食法》中应该明确规定禁止转基因粮食作物的生产、销售、进出口。
2.为了《粮食法》能被切实执行,在该法中应明确规定对违反法律搞转基因粮食产业化者的惩处措施,及违法必究的条款(包括对有法不依不作为,放任纵容违法行为的追究条款)。尤其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应坚决追究!严厉惩处!
3.《粮食法》应明确体现党中央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应在该法中明确规定所有粮食作物育种研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必须符合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为转基因粮食产业化分配筹集资金就是违法搞转基因粮食产业化的行为而必须受到严肃追究!!!
2012年2月28日
本文将以信件形式寄给相关部门,希望广大网友积极参与签名或者以不同形式提出意见。
反馈意见的方式:
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粮食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
- 自然逻辑屈从市场逻辑,食品危机越来越严重
- 吕永岩:请两会代表为人民请求健康生存权
- 混饭专家管理,食品安全还能有保障?
- 郭松民:食品安全“连坐制”的螃蟹什么味?
- 南方日报:要用严刑峻法治理食品安全
- 院士说地沟油是“以讹传讹”!---陈君石等决心为“地沟油”保驾护航
- 贾也:仰望星空,地沟油淌进谁的道德血液里?
- 好猫们如此逮老鼠,连冬瓜也不放过!
- 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的沦陷
- 蒋高明:农民一年往地里打多少遍农药?
- 蒋高明 左玉萍:食品安全警报为什么屡屡升级?
- 蒋高明:拒绝转基因,用数据告诉你有机种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