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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不应当将法治社会作为一种追求目标

火烧 2014-12-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质疑将法治社会作为追求目标的合理性,认为其与幸福无直接关联,同时批评将美国视为法治社会的假设,并指出非法治社会未必黑暗,强调社会幸福应为追求核心。

  此有不同意见,我认为,一个社会都不应当以法治社会作为追求目标的。

  我认为,追求共产主义社会或者社会主义社会都是一种好的追求,当然如果不科学,那就有可能是乌托邦。因此需要积极探索。但是,社会主义社会或者共产主义社会,无论是不是乌托邦,至少它的目标是要让人人都生活得幸福,将幸福作为一种追求目标是可以的。当然,不可能说是一家伙就追求到,毛泽东也不认为共产主义社会会很快实现,因此这是长远目标。

  但是我就纳闷了,这个法治社会有什么追求头?非法治社会就很坏吗?什么是法治社会?现在全人类所有国家中,是否存在法治社会?还是我们心目中的一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如果国际上存在法治社会,你把它指出来给我看看啊?有没有人愿意移民到那个地方生活啊。

  那么最可能的回答就是,美国,美国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这个结论不成立,美国社会其实也不是法治社会,那么很有可能人类社会从来就没有过法治社会,那你的追求有可能是乌托邦。当然,就算人类社会从来就没有过,就象共产主义社会那样,但是也可以追求啊。只不过呢?法治这个词就好象和幸福没有什么关系,好象是,只要有法,只要能够依法办事就行,哪怕大家依法办事了之后生活悲惨不幸福,也要去追求,那凭什么啊?。至少共产主义社会虽然也没有存在过,但是它是希望人民过好日子,生活幸福吧?

  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美国其实就是法治社会,因此追求法治社会就等于要把中国变成美国,是追求把中国社会变成美国那样的社会,那又凭什么啊?美国人民都很幸福吗?如果一个警察打死了黑人都不起诉,都要引发暴乱,这样的社会就成了追求目标,就成了法治社会。那我要问追求者的目标是未来中国警察打死少数民族同胞不起诉吗?那这样的社会有什么好的呢?凭什么要作为追求目标呢?

  再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就是说,非法治社会有什么不好的?那你也得提出理由啊?当然会有许多理由,提出者罗列许多事实,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黑毛泽东时代,说那个时代因为不是法治社会,所以多么多么黑暗。只不过呢?当在列举这样的事实的时候,发现其实是一些带“引号”的事实,或者虽然某个事实悲惨,但是在美国的现社会和中国的现社会中也有相应的案子与之对应。

  而且,当提出非法治社会不好,很黑暗的时候,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你要回答中国现在的社会是不是法治社会?如果你说是,那就没有任何必要追求了,因为中国社会现在已经是法治社会了。如果回答说不是,那你的意思是中国社会很黑暗?人民不幸福?但是许多外国人都羡慕中国啊,都想移民中国啊,例如最近就有一个韩国女星嫁给中国人后要移民中国而不是希望老公移民到韩国去。中国社会黑暗?但是四川大地震人们都积极支援抢险救灾,韩国社会不黑暗?那岁月号船长不是缺了大德吗?日本社会不黑暗?那日本地震的时候人们竞相逃命甚至连核电站有泄露的危险都不管,以致于后来真的泄露了。现在有许多台湾省同胞都移民大陆生活了,觉得大陆生活不错,人家有病啊?非要追求到黑暗社会来生活?

  所以我还是认为以追求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吧,努力把人民的幸福作为目标吧,能够实现人民幸福,应当不择手段,法台的办法非法治的办法都可以使用,不必和任何外国接轨,到现在没有任何外国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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