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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一则

火烧 2014-09-20 00:00:00 网友时评 1031
文章讨论人民公安执法与纪念毛主席活动的关联,质疑执法者违宪行为,强调宪法言论自由权利,呼吁依法处理阻挠纪念活动的行为,体现对毛泽东时代与群众路线的认同。

  简评一则

  昨读丑牛文章,并没有因此震惊,有的只是实在难以理解的心情。人民公安——执法者,胆大包天地干起了违宪的勾当,他们还认识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吗?

  阻挠人民群众热爱和纪念毛主席的人,不管他们是什么人,人民群众将会牢记住他们的不法行为,终究会让他们为自己买单,让他们的儿孙丢脸。

  这些无知的人,竟然披上了执法者的外衣,成了知法违法的“社会秩序维护者”,“法律党”的党徒们对此不知有何高见与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你们不是说“法大于天”吗?请赶快站出来说句话呀!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可以随意违反与践踏的吗?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但似乎又不像,习总正在强调走群众路线,强调前后两个30年的互不否定,作为执法者的人民公安,不会熟视无睹、置若罔闻的吧!毛泽东时代虽然已经日渐地离我们远去,但光辉灿烂的毛泽东时代,千古伟人毛泽东,却永远驻留于中国人民的心中,今天的热爱和纪念的场景正好是最有力的证明。不明白这一点,或假装不明白,反而加以阻挠和非法干扰,就不怕被全国人民戳脊梁骨?凡是有良知的中国人都讲究传统的积德,与人民群众一道热爱和纪念伟大的领袖毛泽东,既是为自己积德,也是为自己的儿孙积德。若与此相反,哪跟禽兽又有何区别呢?

  丑牛先生是好样的,更是勇敢的,不愧为另类的弄潮爷。

  美国的奥巴马决不会咀咒华盛顿,咱们的习总也决不会反对毛泽东。原因其实很简单,民以食为天,国以民为天,法最大也大不过天去,更何况执法者乎!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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