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克扣改制企业党委书记工资案最新进展——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87)
全国首例克扣改制企业党委书记工资案历经22个月终审结束,博主领取赔偿金10万元,揭露改制企业腐败、司法黑暗及党组织边缘化问题,引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
书记举报亲身经历之(87)
全国首例克扣改制企业党委书记工资案,历时22个月,于2011年国庆节前二审执行完毕。
这起由网络实名举报派生出来的劳动争议案,和本博的创立几乎同步,在两大著名网络平台数以万计网民的关注下,集中展现了社会的腐败、司法的黑暗,以及企业党组织的进一步边缘化,是我们认识当前社会、增强改革意志的一份不可多得的反面教材。
博主将在时间充裕的时候,伴随再审的进程,将案件的全过程逐一详解披露。
虽然仍不服判决,但出于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尊重,博主还是依照终审判决,领取了法院计算的被克扣工资、双倍工资和赔偿金合计10万元。
因发现被告未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以暂未按《判决书》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二审即为终审。 如不服判决,第一可以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请求重审。其次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重审。第三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首先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第四是向省人大信访办进行申诉。第五是可以向到纪检部门申诉控告法院的枉法渎职行为,要求查处。
既然本博立博的宗旨就是:是经历见证法制。博主将沿着既定的法制路标走下去。看看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在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效能究竟怎样?
在此,再次感谢《乌有之乡》和广大网友的支持和关注,有你们同行,何惧一路风雨!
博客连载“索引”-书记举报亲身经历(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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