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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腾讯网》的违法行为

火烧 2012-04-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讲述作者因发送信件被腾讯网以违法为由拦截,质疑其侵犯通信自由与隐私权,并引用宪法条款要求法律人士协助维权。

         请看《腾讯网》的违法行为  

   

上午,我和儿子,为家事争论。儿子不辞而别。我写了下面的信给儿子。  

   

儿子:  

    你怎么不对老爸说一声,就回南宁了。躲得了初一,还有十五。你自信呀!既不信自己,又不信老爸。明明是你老妈不对,可你却要听她的话,与老妈一起说服老爸,老爸能听你们的?我不怪你们,我的一腔怒火,都是对资改派而发。具体说,就是对把你们思想搞乱的社会而发。这是我在北京回来后的认识。我读完了从你那里带回来的《沉思录》,温家宝的枕边书。我要重读这本罗马帝皇的治国书,与温家宝谈读书心得。  

    今后,我将与大众一起,学习,宣传,捍卫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公有制。  

    关于薄熙来,电子科大的学生说得好:“我们不知党内斗争。也不知薄熙来这次到底犯了什么错误。他在重庆做的唱红打黑,共同富裕,得到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拥护,我们就呐喊。“  

    他们问:“什么是毛泽东思想?”我说:“毛泽东思想是你自己去读《毛泽东选集》五卷,独立思考,就会知道。我认为,毛泽东思想是人民当家做主,干部为人民服务,工农大众知识化,知识分子劳动化。现在精英不让工农大众知识化,我自己就要自己知识化,自己学习人类遗留的全部文化遗产。”   

……  

我们还是各人干好各自的事,不同意见相互交流,让事实最后证明对错。我对儿子的希望:少点人欲,多点精神。祝好!  

老爸 2012年4月4日  

   

发送时,《腾讯网》QQ不让发送。显示“邮件中可能包含不适当的用语或内容”。我怎知那些是具体不合当的用语或内容呢?我们还有通信自由吗?我们还有隐私权吗?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我希望懂法律的人士,告诉我如何与《腾讯网》打官司。(2012年4月4日20:00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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