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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高官学者上书中央 倡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化

火烧 2008-01-25 00:00:00 时代观察 1030
退休高官和学者联名上书中央,呼吁建立县处级以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建议设立独立廉政监察院,推动反腐败立法,提高官员财产透明度。

退休高官学者上书中央 倡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化


明报/新一届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曾在去年两会前联名上书中央反对通过《物权法》的部分中共退休高官和左派学者,近日再次向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等中央高层发出公开信,呼吁本届全国人大覑手立法,建立“县处级以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建议成立独立的“最高廉政监察院”,加强反腐败。

该公开信书联署人之一、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宏志昨日在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表示,现时官员的贪污愈来愈严重,且愈来愈隐秘,这次联署公开信,一是尽公民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希望此举能引起社会关注。但他同时坦言,对政府采用建议书里的建议并不抱任何希望。

针对县处级以上官员

包括国家统计局前局长李成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化学工业部前部长秦仲达、全国政协委员喻权域等50余名退休高官和学者本月20日向胡锦涛、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发出关于尽快制定和认真实施《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的建议书。

设独立廉政监察院

建议书指出,在1988年,监察部便会同法制局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1994年经中共中央同意并转发的全国人大“八五”立法规划中,便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此后,又有各方人士,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公民多次建议或呼吁建立这一制度,但时至今日,连这项法律的草案还没有出台。

建议书认为,“财产申报公布法”是保证中共政权不会改变面貌和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预防和惩处领导干部侵吞公共财产和私人合法财产(包括农民家庭承包土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一种锐利武器;并建议成立依法独立的、权威性的、强有力的执法机构——最高廉政监察院。建议书最后希望中央高层在依法申报和接受核查中率先垂范。

吴康民:建议好实行难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个好建议,但实施起来可能会有难度。”资深港区人大代表吴康民昨日表示,随覑国家领导人对反贪的重视,相信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政协会议上会重点讨论有关问题。

吴康民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建立“县处级以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增加各级官员收入的透明度,打击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在以往几届的人大、政协会议上,已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有关建议。吴康民并指出,随覑国家领导对反贪问题的重视,以及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设立,他相信在今年3月初举行的两会上,反贪问题会被提到一个新高度提交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讨论。但吴康民同时也顾虑,“县处级以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实施上会有难度,能否贯彻下去是个未知数。
 

关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建议

/Article/Class16/200801/31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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