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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罗援少将提议: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

火烧 2012-03-07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支持罗援少将提议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通过行政、法律、军事、经济和舆论五大措施维护南海主权。文章强调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必要性,并呼吁整合执法力量,保障渔民权益与国家海洋权益。

支持罗援少将提议: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

       支持罗援全国政协委员罗援少将提议: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看了全国政协委员罗援少将的两个建议,让人觉得中国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确实非常重要。中国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实非常重要,并且很有必要确。
据报道,全国政协委员罗援少将建议: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 。(1)
针对南海问题,罗援表示,目前中国政府的表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态度,这是按照国际法和海洋法提出的。
    罗援强调,解决领土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军事解决,但军事可以做后盾。罗援建议,用五个存在突显主权归我。
第一个就是行政存在,罗援建议,在南海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同时在东沙、西沙、南沙设县,任命行政官员,而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政协委员要到南海巡视,这能体现我们的行政管辖权。
    第二个是法律存在,南海九条断续线,要尽快确立其法律地位。
    第三个是军事存在,中国要在能够驻军的地方驻军,不能驻军的地方要设立我们的主权标志,比如立权碑、国旗等,同时要让我们的军舰对这些地方进行巡逻。因为这是中国的边疆领土,应该有国防存在。
    第四个是经济存在,罗援建议,鼓励中国渔民,到南海去渔业作业,居民要去南海生活生产,中海油和中石油在南海开展勘探平台。罗援说,现在的主权概念也要拓展,除了领土领海岛礁外,还要有海上的浮动国土,勘探平台就是浮动的国土。
    第五个就是舆论存在,一个岛屿的归属,国际法上明确具备四大要素,谁最先发现,谁最先命名,谁最先管辖,国际上是否予以承认。罗援说,最先发现这个方面,中国有历史记载,最早在中国的汉朝志上就有“千里长沙”的字句。最先命名方面,中国在1932年、1935年,对南海的132个岛礁给予了命名。实施管辖方面,中国抗战结束以后,根据开罗宣言等,当时有高级官员去南海巡视,这个人就是林则徐的后代。国际认可方面,从统计来看,国际社会有200多个权威百科全书和地图,都把南海南沙划入中国的疆土之内
笔者认为,维护南海主权,确实不能光讲在表面上,关键是要落实的具体的行动上,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就是行之有效的具体方法。因此,笔者赞同和支持全国政协委员罗援少将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的建议。
前不久,有消息称:南海近千艘中国渔船仅剩21艘:担心外国炮艇抓扣。(2)
     据报道,刚刚过去的2011年,广东台山南沙渔船船长陈松汉没有多少欣喜。他说外国炮艇骚扰,生产成本大增,渔场资源衰退,效益下降。而广西北海渔民李日喜的渔船去年5月9日凌晨在南沙西南渔场被外国炮艇抓扣,经济损失123万元,至去年年底在北海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李日喜称还远未恢复元气。
    这给其他渔民造成了很大压力。从去年下半年起,几十艘广西渔船基本撤出南沙西南渔场。南沙作业渔船越来越少,南沙传统渔场面临萎缩的挑战,渔民们盼望政府加大护渔力度。
这个消息告诉了我们什么?告诉我们南海近千艘中国渔船仅剩21艘:担心外国炮艇抓扣。
千艘中国渔船仅剩21艘,这个事实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中国南海主权及其渔民生产渔业没有得到安全保障。这个事实告诉我们维护国家南海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何等重要。这个事实还告诉我们,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确实非常必要。
应该如何更好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全国政协委员罗援少将的建议:有必要整合海上执法维权力量,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3)
为什么要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
罗援说,目前中国海上执法维权力量,除海军外,还有九股力量,号称“九龙治海”,他们分别是: “海警”部队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海事”隶属于交通部, “海救”隶属于交通部港监局; “渔监”“渔政”隶属于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局; “海监”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 “海关缉私”隶属于海关总署缉私局;“边防派出所”和沿海县乡政府;还包括“搜救中心”和打捞部门。
罗援表示,中国海上执法和搜救力量分别隶属于多个部门和各级政府,存在职责重复、职责分散、设备(船艇飞机)重复购置以及人员队伍重复建设等诸多问题。如果能够统一管理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则可改变“九龙治海”现状,整合战略资源,形成拳头力量。
笔者认为,“九龙治海”看起来热闹,其实是一个花架子。中国民间有句俗话:艄杆多了打烂船。的确“九龙治海”,各有各的分工,各有各的职权,各有各的职责,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拳头力量。
整合战略资源,形成拳头力量,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这确实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罗援说,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将使中国在领海的执法维权斗争中有更大回旋余地和有为空间,同时也与国际接轨。
笔者认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这是半点都不可轻视的大事。必须而且应该建立和完善行政的、组织的、法律的及其执法的机构和单位,建立好体制好制度,制定实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并把这些贯彻落实在实际生活之中。唯有这样,才能保障国家宪法法律在南海及其国家海洋的最终实际落实实现。
注明:
    (1)参见(《全国政协委员罗援少将:建议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 》2012年03月06日 08:29:07 来源: 京华时报)
    (2)参见(《南海近千艘中国渔船仅剩21艘:担心外国炮艇抓扣》2012-2-22 15:40  来源:羊城晚报 )
(3)参见(《政协委员罗援少将建议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 》2012年03月05日 14:26:5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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