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救赵东民,看新城区法院作了什么
文章围绕营救赵东民事件,探讨新城区法院如何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体现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司法被誉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们常常在穷尽其它救济手段后,才诉诸法律,并对法院寄予了极大的希望和期待。
法院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是案结了事一判了之,还是案结事了?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和作用,倡导以调解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法院在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高发、利益冲突加剧的背景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所确立的工作原则。“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既是推动矛盾化解的重要原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更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的考验。
调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使得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并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因此,调解也是审判,而且是高质量审判、高效益审判,调解能力是高水平的司法能力。
调解要坚持自愿、合法。自愿、合法是法律对于调解规定的两大原则,调解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就必须坚持自愿、合法。以判压调、以拖促调都不是调解,调解过程中必须规范法官审判权的行使,确保调解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更不得违背当事人意愿去强迫调解。
调解应把握“当判则判”。调解的作用明显,但裁判的作用也不应忽视。法院必须在重视调解的同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不当调解和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甚至以牺牲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代价无原则地进行调解。应该说,调解只是手段,案结事了才是目的,无论是调解还是裁判,只要有利于矛盾化解,有利于社会和谐,调解和裁判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相关文章
- 唤起工农觉悟,把政治打假运动深入开展下去
- 赵东民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什么
- 赵东民致全国网友(同志)的新春致辞
- 赵东民事件【时事通报】: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
- 赵东民回家了
- 捧孔老二臭脚不如迅速释放赵东民
- 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敦促立即无罪释放赵东民
- 刘金华:民意畅达,人民民主--群众路线是反腐防腐的纲
- 哪些势力乐见赵东民获刑?
- 赵东民的家庭在经济上又陷入了困境
- 陕西关注团:真相已大白--赵东民事件的错误成因及不良后果
很赞哦! (1035)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